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真实的基督教 #443

XIV.当道德的生活

XIV.当道德的生活同时是属灵的时,它就是仁爱

443.每个人都被自己的父母和老师教导要过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要做好公民,像文明人一样行事,要学会履行高尚生活的职责,这些职责与构成高尚生活的本质或要素的各种美德有关;还要学会通过被称为礼节的高尚生活的形式把它们带出来;随着年龄增长,他被教导在这些上面添加理性之物或理性欣赏,从而完善他生活中的道德之物或道德品质。因为在儿童时期,甚至直到少年时期,道德生活是属世的,后来变得越来越理性。凡认真反思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到,道德生活与仁爱生活是一样的,这种生活在于正确地对待邻舍,规范生活,使它免受邪恶的污染;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TCR 435-438节)可推知。然而,在人生的最初阶段,道德生活是最外层的仁爱生活;也就是说,它只是仁爱生活的外在和最肤浅的部分,不是内在部分。

一个人从婴儿到老年,要经历四个生活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他按照他人的指示、照着他们的教导行事;在第二个阶段,他在理解力的指导下凭自己行事;在第三个阶段,意愿作用于理解力,理解力调整意愿;在第四个阶段,他出于既定的信念或原则和深思熟虑的目的行事。但这些生活阶段是人之灵的生活阶段,但它们并非同时是其身体的生活阶段;因为身体能行事道德,说话理性,而与此同时,它的灵却在意愿和思考相反的东西。这就是属世人的性质,这一点在伪装者、阿谀奉承者、撒谎的人和伪君子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明显喜欢一种双重心智,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分裂成两个不和谐的心智。对那些正确地意愿或意愿良善,理性思考,从而正确地行事或行善和说话理性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在圣言中,“灵里单纯的人”就是指这些人;他们被称为单纯,是因为他们没有双重心智。

由此可见,外在人和内在人具体是什么意思。没有人能从外在人的道德中对内在人的道德得出任何结论,因为这内在人可能完全不同,或转向相反的方向,可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就像乌龟把头藏在龟壳里,或蛇把头藏在盘绕的蛇身里一样。这样一个所谓的道德人就像一个在城市和森林里的强盗,他在城市里扮演道德人,但在森林里却扮演强盗。对那些内在或灵里道德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因为他们通过被主重生而变得道德。属灵道德的人就是指这些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