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22.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完全不能发现,神是自我或自身,是独一的,首先的,被称为存在和出现本身,是拥有存在和出现的一切的源头;事实上,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只能理解属于自然的东西,这符合他理性的根本性质,因为从婴儿和儿童时期开始,就没有其它东西进入他的理性。但由于人被造是为了他既是属世的,也可以成为属灵的,因为他死后会继续活着,就在属灵人当中,在他们的世界,所以神提供了圣言,祂在圣言中不仅揭示了祂自己,还揭示了有一个天堂,有一个地狱,每个人都将照着自己的生活和信仰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活到永远。此外,神在圣言中揭示了祂是自有的或存在,是自存的自我或自身和独一的,因而是首先的或始,一切事物的源头。
凭这一启示,属世人能把自己提升到自然之上,因而提升到他自己之上,也能看到诸如属于神的那类事物,但只能仿佛从远处看到,尽管神离每个人都很近,因为神以其本质而在他里面。祂因在人里面,故离那些爱祂的人非常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是爱祂的;这些人可以说看到祂。什么叫信仰,不就是属灵地看到神存在吗?什么叫照祂的诫命生活,不就是在行为上承认救赎和永生来自祂吗?但那些信仰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也就是说,是纯粹的知识,因而生活是属世的之人,的确看到神,但却从远处看到,并且只有在谈论祂时才看到。这两类人之间的区别就像那些站在清晰的光中看到旁边的人并触摸他们的人,和那些站在浓雾中分不清人、树或石头的人之间的区别。
或者,这种区别就像那些在高山上的城市里四处走动,与同胞交谈的人,和那些从山上往下看,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人、野兽还是雕像的人之间的区别。事实上,这种区别就像那些站在某个星球上,看到周围的人或朋友的人,和那些在另一个星球上,用望远镜看这些人的人之间的区别,后者说他们看到了那里的人,而事实上,他们只看到像月球亮度那样的陆地大致轮廓,和像斑点那样的水域。这就是那些既处于信仰,又处于仁爱的生活之人,和那些只知道信仰与仁爱,或说只处于它们的知识之人之间,在从心智中看到神和从祂发出的神性事物上的区别;因此,这就是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的区别。然而,那些否认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却又将其宗教背在好像背上的袋子里的人,根本看不到神,几乎像鹦鹉一样只重复“神”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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