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142.(2)圣灵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一般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改造和重生;照着改造和重生而来的是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照着这些后者而来的是从邪恶中的洁净,罪的赦免,最终是拯救。这些按顺序是主在那些相信祂,调整并预备自己接受祂,成为祂住所的人里面所运作的能量,或说这些是主在他们里面所产生的一系列美德,或一个接一个的强大效果。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对基督徒来说,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因为圣言是人接近主的唯一媒介,也是主进入的唯一媒介。如前所述,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凡从祂发出的,都是神性真理。但必须理解为来自良善的神性真理,这与来自仁爱的信仰是一样的,因为信仰只是真理,仁爱只是良善。正是通过来自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说,通过来自仁爱的信仰,人才得以改造、重生,然后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并照着这些的进程和发展而从邪恶中洁净;从邪恶中洁净就是罪的赦免。但主的所有这些运作无法一一解释,因为每一种运作都需要自己的分析,以及来自圣言的证实和理性说明,这里不是解释的地方。因此,读者可以参考本书后面的章节,它们依次论述了仁爱(TCR 392-462节)、信仰(TCR 336-391节)、自由意愿或自由意志(TCR 463-508节)、悔改(TCR 509-570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必须知道的是,主不断在每个人里面运作这些拯救的恩典,或说一直在每个人里面实施这些拯救的过程,因为它们是通往天堂的台阶,主渴望拯救每个人。因此,拯救所有人是祂的目的,意愿目的的,也意愿方法。主的降临、救赎和十字架受难都是为了拯救人 (马太福音18:11; 路加福音19:10)。由于拯救人过去是,并且永远都是主的目的,所以可推知,刚才提到的运作是居间目的,而拯救是最终目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