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1:3-4
634.启11:3, 4.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他们要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这地的神面前。
“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635节);“他们要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他们应教导人,应教导什么,甚至直到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636节);“穿着麻布”表示由于不接受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而处在哀悼中(637节)。
“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或爱之良善和这良善之真理(638节);“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这些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639节)。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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