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1.“因为它已经给了列族”表示因为它已经被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败坏了。这从“列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在生活上处于邪恶,由此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列族”表示邪恶和虚假(参看AE 175b, 331b, 625节)。圣言、因而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之所以被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败坏,是因为被称为圣言字义的圣言的外在是照着世上的表象来写的,还因为它是给孩子和心智简单的人的;这些人对违反表象的任何东西都没有感知,故随着年龄增长,他们通过真理的表象在其中的字义被引入内层真理,表象由此逐渐被脱去,内层真理则被植入以取而代之。这一点可通过无数例子来说明;如我们要向神祷告不要把我们引入试探;这样说是因为看起来好像是神如此引领,然而神并不将任何人引入试探;再者,经上说,神发怒,惩罚,投入地狱,使邪恶临到恶人,以及其它许多类似的事;而事实上,神从不发怒,从不惩罚,从不投入地狱,根本不向任何人行恶;相反,是恶人将这些东西带给自己,或说通过自己的邪恶向自己如此行,因为邪恶本身就包含惩罚的邪恶在自己里面。尽管如此,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说到这些事,是因为表象就是这样。另举一例,经上说:
不要称呼父亲为父亲,也不要称呼师傅为师傅。(马太福音23:8–10)
尽管他们应该被如此称呼;但经上这样说,是因为“父亲”表示主,主重新创造并生出我们,还因为唯独祂教育和教导人;因此,当人处于属灵观念时,他会认为唯有主是父亲和师傅;但当人处于属世观念时,情况则不同。此外,在灵界或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其他任何父、老师或师傅,因为属灵生命来自祂;其它情况也一样。
由此可见,圣言的外在、因而教会和敬拜的外在,由表面真理构成;因此,那些在生活上处于邪恶的人将它用于支持自己的爱和由此孕育的原则。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表示圣言外在的“院子已经给了列族”,后来又说“他们将践踏圣城”。这一切会发生在教会的末了,那时人们如此世俗、属世和肉体化,以至于完全不能看见被称为属灵真理的内层真理;由此可推知,那时他们完全败坏了圣言的外在,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对圣言字义的这种败坏也发生在犹太人中间的教会末了的犹太人身上,这就是以下经文在灵义上的意思:
兵丁分了主的衣服,但没有分里衣。(约翰福音19:23, 24)
这句话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败坏了圣言字义上的圣言的一切事物,但没有败坏灵义上的圣言,因为他们不知道这灵义。这就是这些事物在灵义上所表示的(可参看AE 64节)。如今教会的情况也一样,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事实上,如今圣言不是根据属灵真理,而是根据字义的表象来解释的,这些表象被用于确认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由于内层真理,也就是属灵真理,既不为人知,也不被接受,所以可知,圣言的字义被意愿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虚假败坏了。因此,这就是“院子已经给了列族”的含义。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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