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1
1.有一根像杖一样的芦苇赐给我;天使站在旁边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
2.只是殿外被抛弃的院子不用量,因为它已经给了列族,他们将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
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他们要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4.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这地的神面前。
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
6.这些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在他们预言的日子叫雨不降下;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
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跟他们交战,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
8.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
9.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
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互相馈送礼物,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
11.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
12.他们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对他们说,上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
13.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其余的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
14.第二样灾祸过去了;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
15.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
16.在神面前坐在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就伏面拜神,
17.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因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
18.列族发怒,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小的带大的得赏赐,并毁灭那些毁灭大地之人的时候到了。
19.于是神的殿在天上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约柜;随有闪电、响声、雷轰、地震、大冰雹。
诠 释
626.启11:1, 2.有一根像杖一样的芦苇赐给我;天使站在旁边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只是殿外被抛弃的院子不用量,因为它已经给了列族,他们将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
“有一根像杖一样的芦苇赐给我”表示考察(或察罚)的模式,也就是探究教会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品质的模式(627节);“天使站在旁边说”表示主的意愿和命令(628节);“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表示他要探究教会,即它在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方面,因而在对主的敬拜方面是何品质(629节)。
“只是殿外被抛弃的院子不用量”表示不要探究圣言、因而教会和敬拜的外在(630节);“因为它已经给了列族”表示因为它已经被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败坏了(631节);“他们将践踏圣城”表示他们将摧毁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教义(632节);“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633节)。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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