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1
1.有一根像杖一样的芦苇赐给我;天使站在旁边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
2.只是殿外被抛弃的院子不用量,因为它已经给了列族,他们将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
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他们要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4.这些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这地的神面前。
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
6.这些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在他们预言的日子叫雨不降下;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
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跟他们交战,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
8.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
9.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
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互相馈送礼物,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
11.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
12.他们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对他们说,上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
13.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其余的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
14.第二样灾祸过去了;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
15.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
16.在神面前坐在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就伏面拜神,
17.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因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
18.列族发怒,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小的带大的得赏赐,并毁灭那些毁灭大地之人的时候到了。
19.于是神的殿在天上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约柜;随有闪电、响声、雷轰、地震、大冰雹。
诠 释
626.启11:1, 2.有一根像杖一样的芦苇赐给我;天使站在旁边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只是殿外被抛弃的院子不用量,因为它已经给了列族,他们将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
“有一根像杖一样的芦苇赐给我”表示考察(或察罚)的模式,也就是探究教会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品质的模式(627节);“天使站在旁边说”表示主的意愿和命令(628节);“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表示他要探究教会,即它在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方面,因而在对主的敬拜方面是何品质(629节)。
“只是殿外被抛弃的院子不用量”表示不要探究圣言、因而教会和敬拜的外在(630节);“因为它已经给了列族”表示因为它已经被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败坏了(631节);“他们将践踏圣城”表示他们将摧毁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教义(632节);“四十二个月”表示甚至直到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633节)。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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