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5.“指着各人民、各民族、各舌头和许多君王”表示对所有在生活上处于真理和良善,同时在教义上照着各人的宗教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因而在生活的良善和教义的真理方面可以教导圣言。这从“人民和民族”、“舌头和许多君王”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和民族”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和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在圣言中,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被称为“人民”,但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被称为“民族”。属于属灵教会、被称为“人民”的,是那些在教义和生活方面处于真理的人;属于属天教会、被称为“民族”的,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关于圣言中“人民和民族”的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75, 331节)。“舌头和许多君王”是指那些在生活和教义方面照着各人的宗教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舌头”表示真理之良善,以及照着各人的宗教对这些的承认(参看AE 330, 455节);“君王”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许多君王”表示来自良善的各种真理,但却照着各人的宗教。“君王”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 553节)。
“许多君王”表示来自良善的各种真理,是因为在教会之外的各人民和民族大部分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但他们又过着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故他们的宗教虚假也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因为他们的虚假内在里面有爱之良善,爱之良善将其品质赋予一切真理,在这种情况下则将其品质赋予这些人信以为真理的虚假;此外,当他们进入来世时,隐藏在里面的良善使他们感知到真正的真理,并接受它们。再者,有些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如那些在圣言字义中的真理;当这些真理的表象里面有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时,它们也被主当作真正的真理来接受;对这些人来说,在来世,隐藏在里面的良善会驱散表象,使属灵真理,也就是真正的真理露出来。由此可见,“许多君王”在此是什么意思。至于存在于外邦人当中的有良善在其中的虚假,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
从本文和前文所阐述和说明的可以看出,“他必须指着各人民、各民族、各舌头和许多君王再说预言”表示圣言仍必须被教导给那些在教义上,由此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但由于经上说“指着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所以这些话也表示必须在生活的良善和教义的真理方面教导圣言,因为圣言整体上包含这两者。
这就是从人抽象出来的这些话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字义在大多数地方涉及人,也提到人,但真正的灵义完全不关注人,或说与人完全无关。事实上,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在他们所思所说的一切细节上,都没有人或地方的任何概念,因为人或地方的概念会限制和局限思维,由此使它们变得属世。但当概念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时,情况就不同了。这就是为何天使拥有聪明和智慧,又为何天使的聪明和智慧是无法形容的。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处于属世思维;属世思维从人、地方、时间和物质事物中获得自己的概念;如果这些从人那里被拿走,他那转化为感知的思维就会灭亡,因为没有这些东西,他就什么也不懂;但天使的思维没有源于人、地方、时间和物质事物的概念;这就是为何天使的思维和言语是无法形容的,对人来说也是无法理解的。
然而,人若在世上过着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离世后就会进入无法形容的聪明和智慧;因为那时,他的内层心智,也就是其灵的真正心智,打开了;当这个人成为天使时,他就出于该心智思考和说话,因而思考并谈论诸如他在世上无法讲出或理解的那些东西。每个人都拥有这种属灵心智,属灵心智就像天使的心智;但由于人在世上藉着肉身说话、看见、听见和感觉,所以属灵心智隐藏在属世心智里面,或住在它上面;那时他完全不知道他在属灵心智中所思考的东西;因为那时,属灵心智的思维流入属世心智,并在那里被限制和束缚,从而呈现,使自己被看见和感知到。只要人在世上活在肉身中,他就不知道他里面有属灵心智,并在其中拥有天使的聪明和智慧,因为如前所述,居于那里的一切事物都流入属世心智,因而照着对应关系而变成属世的。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圣言在灵义上是何品质,这灵义完全从人和地方,也就是从那些从属于身体和世界的物质事物中获得自己品质的事物中抽象出来了。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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