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它们处于爱之良善。这从“转过来看见”、“七”、“灯台”和“金”的含义清楚可知:“转过来看见”是指出于光照来理解(参看AE 61节);“七”是指完全和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参看AE 20, 24节);“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这一点可见于下文;“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13, 1551–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七个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七个教会”表示所有属主的教会之人,因而表示总体上的教会(AE 20节);它们还表示天堂,因为天堂和教会构成一体。此外,那些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也拥有天堂在里面,因为爱与信之良善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也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就像构成与天使同在的天堂一样;因此,那些在世上拥有教会,也就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里面的人死后进入天堂;事实的确如此(对此,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节;《天堂与地狱》57, 221–227节)。此处“七个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是因为这些在启示录(参看21章)末尾被论述,从而形成其中一切事物的结论;由于末后的也是首先的,所以关于这些的预言出现在这本书的开头。此外,圣言通常在开头提到那些在末尾要发生的事,因为居间物包括在它们里面;事实上,首要事物在灵义上是所有其它事物为之存在的目的,因为目的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所有其它事物都关注它(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98节)。
“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对帐幕中的灯台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因为帐幕代表总体上的整个天堂;其中的灯台代表属灵天堂,也就是第二层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3478, 9457, 9481, 9485, 9548–9577, 9783节)。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约翰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很清楚地看出来;“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从神性人身发出。极其辉煌的灯台也出现在属灵天堂;这些灯台代表属灵天堂;我也得以看见它们。由此可见在圣言中,就灵义而言,以下经文中的“灯台”和“灯”表示什么;启示录:
你若不悔改,我要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5)
“把你的灯台挪去”是指把天堂或教会从他们那里夺走。撒迦利亚书:
天使问先知说,你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看哪,一个灯台,全是金的,其顶上有油碗,灯台上有七盏灯,灯上有七个管子。(撒迦利亚书4:2, 3)
此处论述的是所罗巴伯,他立了神家的根基,并完成了它。所罗巴伯代表即将降临,并恢复天堂和教会的主;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其中的神圣真理就是七盏灯。
由于一个灯台从灯取得其代表意义,灯则从光取得其代表意义,天堂里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被称为“一盏灯”,如在启示录:
圣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22:5)
这就是为何大卫和他以后的诸王被称为“以色列的灯”(撒母耳记下21:17; 列王纪上11:36; 15:4; 列王纪下8:19)。因为大卫表示王权方面的主,犹太和以色列的诸王同样代表王权方面的主。关于“大卫”的代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88, 9954节);关于“王”的代表,可参看前文(AE31节)。被看到的灯台是金的;因为“金”表示爱之良善,从主发出的一切都来自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堂的神性是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这就是为何此处的灯台,以及帐幕中的灯台是金的。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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