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9a.“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外层快乐。这从“口”和“甜如蜜”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外层之物,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小书卷,把它吃光;“小书卷”表示圣言,“把它吃光”表示感知和探究;因此,首先接受的“口”表示圣言的外在;“甜如蜜”是指属世良善的快乐。圣言的外在“甜如蜜”,也就是说,这样令人快乐,是因为圣言的外在具有这种性质,它能用于任何爱和由此衍生的任何原则;这些能被它确认。圣言的外在,也就是圣言的字义,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其中的许多东西是根据呈现给属世人的表象来写的;若不从内在来理解,许多表象就是谬误,就像感官的谬误一样。因此,那些喜欢为身体和世界生活的人就通过这些表象利用圣言的外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信仰的虚假。
雅各的子孙尤其是这种情况,他们将圣言的一切都用于自己,并从字义来坚持他们优先于其他人被拣选,因此是一个神圣民族的信仰,还将这种信仰保持到今天;他们相信,他们的耶路撒冷,那里的圣殿,约柜、祭坛和祭物,以及其它无数事物,本身就是神圣的;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所有这些事物的神圣都只在于这一事实:它们代表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这些神性事物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认为这些本身是神圣的,而不是因它们所代表的神性事物而神圣,就会通过把圣言用于自己和自己的爱而歪曲和玷污它。他们对弥赛亚的信仰也一样,这信仰是:祂将是世界的王,会把他们抬到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更不用提他们单从圣言的字义所搜集的其它东西了,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在口中甜如蜜。这就是为何圣言灵义中的事物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真理本身在这灵义里面,它们与表象不符,如:犹太民族本身并不神圣,而是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更坏,因此它不是被拣选的;耶路撒冷城只表示主的教会,以及关于祂、关于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教义;圣殿、约柜、祭坛和祭物代表主和从祂发出的圣物,它们唯因这个原因而神圣。这些就是从内在储存在圣言字义中,也就是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真理;他们否认这些真理,因为如前所述,他们歪曲和玷污了字义上的圣言;因此,这些事物令他们不快,就像在肚子里发苦的食物一样。
经上说,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是因为“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蜜”表示这种快乐,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有话对先知说,你要开口吃我所赐给你的。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看哪,手中有一书卷;他将书卷在我面前展开的时候,前面后面都写着字,其上所写的是哀号、叹息、悲痛。然后他对我说,人子啊,要吃这书卷,好去对以色列家讲说。他又对我说,将我所赐给你的这书卷吃进你肚子,使它充满你的腹中;我吃它的时候,口中觉得其甜如蜜。他说,你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我的话对他们讲说。(以西结书2:8–10; 3:1–4)
这些话涉及与启示录中的事物完全相似的事物。给先知以西结的吩咐,即“吃书卷”,与给约翰的吩咐,即“吃小书卷”,涉及同样的事物,也就是说,探究迄今为止,那些属教会的人是如何接受、感知和占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由于先知以西结和约翰代表真理的教义和圣言,所以探究是在他们身上进行的。探究通过吃书卷来进行,因为“吃”表示感知,因而采用,如前所示;当确定探究迄今为止,人们感知圣言的方式时,有话对先知以西结说,他要“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神的话对他们讲说”,也有话对先知约翰说,他“必须说预言”,也就是说,仍要在教会教导圣言;这是因为书卷在他口中感觉甜如蜜,也就是说,字义上的圣言仍是令人快乐的,但只因为这层意义能用于任何虚假原则和任何邪恶的爱,因而有助于确认与属灵生活的快乐分离的属世生活的快乐;当这些快乐被分离时,它们就变成纯粹对身体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了,来自谬误的虚假原则由此产生。
以赛亚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祂必吃奶油与蜂蜜,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以赛亚书7:14, 15)
这些话论及主,马太福音(1:23)证明了这一点。谁都能看出,“奶油与蜂蜜”不是指奶油与蜂蜜,而是指它们所对应的某种神性事物,因为经上补充说“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这不是通过吃奶油与蜂蜜知道的;相反,“奶油”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蜂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因此,这两者表示主的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因而表示祂的内层和外层人身。所表示的是主的人身,这一点可从经上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明显看出来;它是神性,这一点从“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明显看出来,“起名”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在此表示神性的品质,因为祂要被称为“神与我们同在”。
在以下同一章的话中,“奶油与蜂蜜”也表示属灵和属世的良善的快乐:
凡在这地上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与蜂蜜。(以赛亚书7:22)
“所剩的人”表示那些从内在和外在都从主而为良善,因而以真理接受从主发出的良善之人;“奶油与蜂蜜”表示由此而来的内在人或属灵人,以及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祝福。
约伯记:
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他必不见溪流,就是流奶与蜜之河。(约伯记20:16, 17)
这些话论及那些谈起神、邻舍、天堂和教会来说得又好又流利,然而又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的伪善者;由于他们虽心怀地狱之物,却又通过这些手段狡猾地设法迷惑其他人的心智,所以经上说:“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他必不见溪流,就是流奶与蜜之河”表示这些人不以属世良善或属灵良善为快乐,“溪流”表示属于聪明的事物,“流奶与蜜之河”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于情感和爱的事物,也就是天上生命的真正快乐。存到永恒的一切生命快乐是属灵良善和真理的快乐,并由此是属世良善和真理的快乐;而虚伪的快乐是与属灵快乐分离的属世快乐,但在来世,这快乐会转变为可怕的地狱之物。显然,“奶与蜜”在此不是指流奶与蜜,因为世上哪有“流奶与蜜之河”?
“奶与蜜”和“奶油与蜜”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奶”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便享有这些快乐,因此表示教会的迦南地被称为流奶与蜜之地(出埃及记3:8, 17; 利未记20:24; 民数记13:27; 14:8; 申命记6:3; 11:9; 26:9, 15; 27:3; 31:20; 约书亚记5:6; 耶利米书11:5; 32:22; 以西结书20:6)。前面(AE 29, 304b,g, 431b节)已经说明,在圣言中,“迦南地”表示教会;教会只在那些处于属灵良善,同时处于属世良善的人中间;主在这些人里面形成教会;因为教会在人里面,不在他外面,因此不在那些不拥有这些良善的人中间;“奶与蜜”表示这些良善及其快乐。
619b.那时,迦南地也有大量蜂蜜,因为那时,主的教会在那里,这可从撒母耳记上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进入森林,那里地面上有蜜,有蜜的溪流,约拿单因尝了蜜,眼睛就开了。(撒母耳记上14:25–27, 29)
“约拿单因尝了蜜,眼睛就开了”,是因为“蜜”对应于属世良善及其快乐,这良善赋予聪明和光照,约拿单由此知道他已经作了恶;如我们在以赛亚书读到:“祂必吃奶油与蜂蜜,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事实上,那时,对应关系显现了它们的外在结果,因为以色列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由对应构成,或凭对应存在,以此代表并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
在以下经文中,“油和蜜”与“奶油和蜜”具有相同的含义。摩西五经:
祂使他乘驾地的高处,使他得吃田间的出产;又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申命记32:13)
这些话出现在摩西之歌中,其中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开始,后来它的发展,以及最后它的结束。这些话描述的是那些构成古教会的人,而不是那些构成以色列教会的人,因为后者自始至终都是邪恶的,这可从他们在埃及,后来在旷野的列祖明显看出来。但主使之“乘驾地的高处,得吃田间的出产”的,是古教会,古教会之人由“他们的列祖”来表示。“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表示属世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通过真理被赐给这些人,他们从这些真理获得自己的聪明,并照之生活;“蜜”表示属世之爱的快乐,“油”表示属灵之爱的快乐,“磐石”和“火石”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可参看AE 375节);“磐石”和“火石”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可参看AE 411, 443a节)
诗篇:
我必拿小麦的脂肪给他们吃,又拿从磐石出的蜂蜜叫他们饱足。(诗篇81:16)
“小麦的脂肪”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从磐石出的蜂蜜”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真理而来的属世良善的快乐,如前所述。要知道,属世良善不是良善,除非也有属灵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属灵人或属灵心智流入属世人或属世心智的;属世人或属世心智接受属灵人或属灵心智的良善到何等程度,人就接受良善到何等程度。若要构成良善,或说有良善,就必须有这两者,或双方;因此,与属灵良善分离的属世良善本身是邪恶,尽管它仍被人感觉为良善。由于必须有这两者,所以已经引用的经文和还要引用的经文提到“奶油与蜜”、“奶与蜜”、“脂肪与蜜”,以及“油与蜜”;“奶油”、“奶”和“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蜜”表示属世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
以西结书:
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你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你由此极其美貌,发达到一个王国。但你把我赐给你的食物,就是我给你吃的细面、油和蜂蜜,都摆在偶像面前作安息之气。(以西结书16:13, 19)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先是古教会,后来是以色列教会。论到古教会,经上说“她有金银的妆饰”,这表示古教会的人所拥有的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表示属天、属灵和属世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细麻衣”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刺绣的衣服”表示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知识或科学真理。“她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表示对属世和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采用,“吃”表示采用,“细面”表示真理,“蜂蜜”表示属世良善,“油”表示属灵良善,他们通过照前面提到的真理生活而采用这些良善。“她极其美貌,发达到一个王国”表示变得聪明和智慧,以至于构成一个教会,“美貌”表示聪明和智慧,“王国”表示教会。但论到以色列教会,这个教会只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该教会的人由此是偶像崇拜者,经上说“他们把细面、蜂蜜和油,都摆在男像或偶像面前作安息之气”,也就是说,他们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都扭曲成虚假和邪恶,由此亵渎它们。
同一先知书:
犹大和以色列地是你的客商,用米匿和彭尼格(pannag)的小麦,蜜、油、乳香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7)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也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本身的知识或认知;“油和蜜”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至于此处“犹大和以色列地”、“米匿和彭尼格的小麦”、“乳香”、“推罗的交易”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433c节)。
摩西五经:
有水溪,有泉源,有从谷中和山上流出的深渊之地;有小麦、大麦、葡萄树、无花果树、石榴树、橄榄树、油和蜜之地。(申命记8:7, 8)
这些话论及迦南地,迦南地表示处于属天、属灵、属世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教会;不过,前面(AE 374c, 403b节)解释了这节经文的内容,那里说明,此处的“油和蜜”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和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爱之良善。
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比金子、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比蜂房滴下的还甜。(诗篇19:9, 10)
又:
我没有偏离你的典章,因为你教导了我。你的话语在我的上颚多么甜美,在我的口中比蜜更甜。(诗篇119:102, 103)
“耶和华的典章”表示敬拜的良善和真理;故经上说“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公义”表示生活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敬拜。由于“金子”和“精金”也表示良善,所以经上说它们“比金子、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金子”表示属天良善,“精金”表示属灵良善,而“可羡慕”表示属于情感和爱之物。由于影响一个人的良善是令人快乐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比蜜、比蜂房滴下的还甜”、“耶和华的话语在上颚多么甜美,在口中比蜜更甜”,“甜”表示令人快乐之物,“蜜”表示属世良善,“蜂房滴下的”表示属世真理。由于“蜜”表示属世良善,“口”表示外在之物,所以经上说“在我的口中比蜜更甜”;如在启示录,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
路加福音:
耶稣对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灵的门徒说,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然后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给了祂一片烤鱼和一块蜜房。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39, 41–43)
从根据灵义来看待的这一系列话明显可知,“蜜房”和“蜜”表示属世良善,因为主向门徒揭示,祂已经荣耀了祂的整个人身,或使它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的属世和感官层;这一点由他们所看、所摸的“手和脚”、“肉和骨”来表示,“手和脚”表示人的终端,被称为属世层,“肉”表示它的良善,“骨”表示它的真理。因为人体里面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肉”对应于属世人的良善,“骨”对应于属世人的真理。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87–102节)。主也通过在门徒面前吃烤鱼和蜜房证明了这一点;“烤鱼”表示属世和感官人的良善之真理,“蜜房”表示属世和感官人的真理之良善。因此,主通过让他们感受祂来说明和证明,祂的整个人身,甚至直到它的终端,都得了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祂也通过吃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祂在他们面前吃了一片烤鱼和一块蜜房。
619c.由于“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所以:
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他的食物是蝗虫和野蜜。(马太福音3:4; 马可福音1:6)
施洗约翰与以利亚所代表的相同;因此,经上还说“以利亚要来”,他是指约翰。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或来自主的圣言;约翰具有同样的代表;由于圣言教导,弥赛亚或主即将到来,所以约翰先被差来传讲主的降临,正如圣言所预言的。由于约翰代表圣言,所以属世的圣言终端由约翰、他的衣服、食物,即他的骆驼毛衣服、束腰皮带来代表;“骆驼毛”表示属世人的终端,就是诸如圣言的外层事物的那种,“束腰的皮带”表示它们与属灵的圣言内层事物的结合和联系。“蝗虫和野蜜”具有相同的含义,“蝗虫”表示属世人的真理,“野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无论你说属世人的真理和良善,还是说属世的真理和良善,就是诸如圣言在其被称为字义或属世意义上的样子,都是一样的,因为这就是约翰以他的衣服和食物所代表的。
任何酵与蜜之所以不可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利未记2:11),是因为“酵”表示属世人的虚假,“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的快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邪恶的快乐;当它与诸如表示内层神圣的事物的那类事物混杂时,这也像酵,因为属世快乐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那里获得自己的一切;由于以色列民族比其他民族都更处于这些快乐,所以他们被禁止在祭祀中使用蜂蜜。关于“蜂蜜”的含义,即它表示属世人的良善的快乐,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650, 6857, 8056, 10137, 10530节)。
经上记载:参孙撕裂少壮狮子,从非利士民族中娶了一位妻子后,在狮子的尸体中发现一群蜂子和蜜(士师记14:8),这表示对非利士民族所代表的与仁分离之信的驱散;正因如此,非利士人被称为“未受割礼的”,这个词表示他们没有属灵之爱和仁,只处于属世之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种信摧毁仁之良善,故由想把参孙撕碎的少壮狮子来代表;但参孙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拿细耳身份代表其终端属世层方面的主,所以他撕裂狮子,后来在狮子的尸体中发现了“一群蜂子和蜜”,这表示当这种信被驱散时,仁之良善就取而代之。士师记所记载的关于参孙的其余行为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圣言所写的东西无不代表并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只有通过对应学或对应知识,因而凭圣言的灵义才能被理解。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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