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9a.“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外层快乐。这从“口”和“甜如蜜”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外层之物,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小书卷,把它吃光;“小书卷”表示圣言,“把它吃光”表示感知和探究;因此,首先接受的“口”表示圣言的外在;“甜如蜜”是指属世良善的快乐。圣言的外在“甜如蜜”,也就是说,这样令人快乐,是因为圣言的外在具有这种性质,它能用于任何爱和由此衍生的任何原则;这些能被它确认。圣言的外在,也就是圣言的字义,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其中的许多东西是根据呈现给属世人的表象来写的;若不从内在来理解,许多表象就是谬误,就像感官的谬误一样。因此,那些喜欢为身体和世界生活的人就通过这些表象利用圣言的外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信仰的虚假。
雅各的子孙尤其是这种情况,他们将圣言的一切都用于自己,并从字义来坚持他们优先于其他人被拣选,因此是一个神圣民族的信仰,还将这种信仰保持到今天;他们相信,他们的耶路撒冷,那里的圣殿,约柜、祭坛和祭物,以及其它无数事物,本身就是神圣的;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所有这些事物的神圣都只在于这一事实:它们代表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这些神性事物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认为这些本身是神圣的,而不是因它们所代表的神性事物而神圣,就会通过把圣言用于自己和自己的爱而歪曲和玷污它。他们对弥赛亚的信仰也一样,这信仰是:祂将是世界的王,会把他们抬到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更不用提他们单从圣言的字义所搜集的其它东西了,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在口中甜如蜜。这就是为何圣言灵义中的事物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真理本身在这灵义里面,它们与表象不符,如:犹太民族本身并不神圣,而是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更坏,因此它不是被拣选的;耶路撒冷城只表示主的教会,以及关于祂、关于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教义;圣殿、约柜、祭坛和祭物代表主和从祂发出的圣物,它们唯因这个原因而神圣。这些就是从内在储存在圣言字义中,也就是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真理;他们否认这些真理,因为如前所述,他们歪曲和玷污了字义上的圣言;因此,这些事物令他们不快,就像在肚子里发苦的食物一样。
经上说,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是因为“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蜜”表示这种快乐,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有话对先知说,你要开口吃我所赐给你的。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看哪,手中有一书卷;他将书卷在我面前展开的时候,前面后面都写着字,其上所写的是哀号、叹息、悲痛。然后他对我说,人子啊,要吃这书卷,好去对以色列家讲说。他又对我说,将我所赐给你的这书卷吃进你肚子,使它充满你的腹中;我吃它的时候,口中觉得其甜如蜜。他说,你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我的话对他们讲说。(以西结书2:8–10; 3:1–4)
这些话涉及与启示录中的事物完全相似的事物。给先知以西结的吩咐,即“吃书卷”,与给约翰的吩咐,即“吃小书卷”,涉及同样的事物,也就是说,探究迄今为止,那些属教会的人是如何接受、感知和占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由于先知以西结和约翰代表真理的教义和圣言,所以探究是在他们身上进行的。探究通过吃书卷来进行,因为“吃”表示感知,因而采用,如前所示;当确定探究迄今为止,人们感知圣言的方式时,有话对先知以西结说,他要“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神的话对他们讲说”,也有话对先知约翰说,他“必须说预言”,也就是说,仍要在教会教导圣言;这是因为书卷在他口中感觉甜如蜜,也就是说,字义上的圣言仍是令人快乐的,但只因为这层意义能用于任何虚假原则和任何邪恶的爱,因而有助于确认与属灵生活的快乐分离的属世生活的快乐;当这些快乐被分离时,它们就变成纯粹对身体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了,来自谬误的虚假原则由此产生。
以赛亚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祂必吃奶油与蜂蜜,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以赛亚书7:14, 15)
这些话论及主,马太福音(1:23)证明了这一点。谁都能看出,“奶油与蜂蜜”不是指奶油与蜂蜜,而是指它们所对应的某种神性事物,因为经上补充说“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这不是通过吃奶油与蜂蜜知道的;相反,“奶油”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蜂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因此,这两者表示主的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因而表示祂的内层和外层人身。所表示的是主的人身,这一点可从经上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明显看出来;它是神性,这一点从“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明显看出来,“起名”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在此表示神性的品质,因为祂要被称为“神与我们同在”。
在以下同一章的话中,“奶油与蜂蜜”也表示属灵和属世的良善的快乐:
凡在这地上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与蜂蜜。(以赛亚书7:22)
“所剩的人”表示那些从内在和外在都从主而为良善,因而以真理接受从主发出的良善之人;“奶油与蜂蜜”表示由此而来的内在人或属灵人,以及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祝福。
约伯记:
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他必不见溪流,就是流奶与蜜之河。(约伯记20:16, 17)
这些话论及那些谈起神、邻舍、天堂和教会来说得又好又流利,然而又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的伪善者;由于他们虽心怀地狱之物,却又通过这些手段狡猾地设法迷惑其他人的心智,所以经上说:“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他必不见溪流,就是流奶与蜜之河”表示这些人不以属世良善或属灵良善为快乐,“溪流”表示属于聪明的事物,“流奶与蜜之河”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于情感和爱的事物,也就是天上生命的真正快乐。存到永恒的一切生命快乐是属灵良善和真理的快乐,并由此是属世良善和真理的快乐;而虚伪的快乐是与属灵快乐分离的属世快乐,但在来世,这快乐会转变为可怕的地狱之物。显然,“奶与蜜”在此不是指流奶与蜜,因为世上哪有“流奶与蜜之河”?
“奶与蜜”和“奶油与蜜”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奶”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便享有这些快乐,因此表示教会的迦南地被称为流奶与蜜之地(出埃及记3:8, 17; 利未记20:24; 民数记13:27; 14:8; 申命记6:3; 11:9; 26:9, 15; 27:3; 31:20; 约书亚记5:6; 耶利米书11:5; 32:22; 以西结书20:6)。前面(AE 29, 304b,g, 431b节)已经说明,在圣言中,“迦南地”表示教会;教会只在那些处于属灵良善,同时处于属世良善的人中间;主在这些人里面形成教会;因为教会在人里面,不在他外面,因此不在那些不拥有这些良善的人中间;“奶与蜜”表示这些良善及其快乐。
619b.那时,迦南地也有大量蜂蜜,因为那时,主的教会在那里,这可从撒母耳记上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进入森林,那里地面上有蜜,有蜜的溪流,约拿单因尝了蜜,眼睛就开了。(撒母耳记上14:25–27, 29)
“约拿单因尝了蜜,眼睛就开了”,是因为“蜜”对应于属世良善及其快乐,这良善赋予聪明和光照,约拿单由此知道他已经作了恶;如我们在以赛亚书读到:“祂必吃奶油与蜂蜜,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事实上,那时,对应关系显现了它们的外在结果,因为以色列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由对应构成,或凭对应存在,以此代表并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
在以下经文中,“油和蜜”与“奶油和蜜”具有相同的含义。摩西五经:
祂使他乘驾地的高处,使他得吃田间的出产;又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申命记32:13)
这些话出现在摩西之歌中,其中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开始,后来它的发展,以及最后它的结束。这些话描述的是那些构成古教会的人,而不是那些构成以色列教会的人,因为后者自始至终都是邪恶的,这可从他们在埃及,后来在旷野的列祖明显看出来。但主使之“乘驾地的高处,得吃田间的出产”的,是古教会,古教会之人由“他们的列祖”来表示。“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表示属世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通过真理被赐给这些人,他们从这些真理获得自己的聪明,并照之生活;“蜜”表示属世之爱的快乐,“油”表示属灵之爱的快乐,“磐石”和“火石”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可参看AE 375节);“磐石”和“火石”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可参看AE 411, 443a节)
诗篇:
我必拿小麦的脂肪给他们吃,又拿从磐石出的蜂蜜叫他们饱足。(诗篇81:16)
“小麦的脂肪”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从磐石出的蜂蜜”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真理而来的属世良善的快乐,如前所述。要知道,属世良善不是良善,除非也有属灵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属灵人或属灵心智流入属世人或属世心智的;属世人或属世心智接受属灵人或属灵心智的良善到何等程度,人就接受良善到何等程度。若要构成良善,或说有良善,就必须有这两者,或双方;因此,与属灵良善分离的属世良善本身是邪恶,尽管它仍被人感觉为良善。由于必须有这两者,所以已经引用的经文和还要引用的经文提到“奶油与蜜”、“奶与蜜”、“脂肪与蜜”,以及“油与蜜”;“奶油”、“奶”和“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蜜”表示属世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
以西结书:
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你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你由此极其美貌,发达到一个王国。但你把我赐给你的食物,就是我给你吃的细面、油和蜂蜜,都摆在偶像面前作安息之气。(以西结书16:13, 19)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先是古教会,后来是以色列教会。论到古教会,经上说“她有金银的妆饰”,这表示古教会的人所拥有的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表示属天、属灵和属世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细麻衣”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刺绣的衣服”表示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知识或科学真理。“她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表示对属世和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采用,“吃”表示采用,“细面”表示真理,“蜂蜜”表示属世良善,“油”表示属灵良善,他们通过照前面提到的真理生活而采用这些良善。“她极其美貌,发达到一个王国”表示变得聪明和智慧,以至于构成一个教会,“美貌”表示聪明和智慧,“王国”表示教会。但论到以色列教会,这个教会只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该教会的人由此是偶像崇拜者,经上说“他们把细面、蜂蜜和油,都摆在男像或偶像面前作安息之气”,也就是说,他们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都扭曲成虚假和邪恶,由此亵渎它们。
同一先知书:
犹大和以色列地是你的客商,用米匿和彭尼格(pannag)的小麦,蜜、油、乳香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7)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也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本身的知识或认知;“油和蜜”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至于此处“犹大和以色列地”、“米匿和彭尼格的小麦”、“乳香”、“推罗的交易”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433c节)。
摩西五经:
有水溪,有泉源,有从谷中和山上流出的深渊之地;有小麦、大麦、葡萄树、无花果树、石榴树、橄榄树、油和蜜之地。(申命记8:7, 8)
这些话论及迦南地,迦南地表示处于属天、属灵、属世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教会;不过,前面(AE 374c, 403b节)解释了这节经文的内容,那里说明,此处的“油和蜜”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和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爱之良善。
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比金子、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比蜂房滴下的还甜。(诗篇19:9, 10)
又:
我没有偏离你的典章,因为你教导了我。你的话语在我的上颚多么甜美,在我的口中比蜜更甜。(诗篇119:102, 103)
“耶和华的典章”表示敬拜的良善和真理;故经上说“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公义”表示生活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敬拜。由于“金子”和“精金”也表示良善,所以经上说它们“比金子、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金子”表示属天良善,“精金”表示属灵良善,而“可羡慕”表示属于情感和爱之物。由于影响一个人的良善是令人快乐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比蜜、比蜂房滴下的还甜”、“耶和华的话语在上颚多么甜美,在口中比蜜更甜”,“甜”表示令人快乐之物,“蜜”表示属世良善,“蜂房滴下的”表示属世真理。由于“蜜”表示属世良善,“口”表示外在之物,所以经上说“在我的口中比蜜更甜”;如在启示录,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
路加福音:
耶稣对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灵的门徒说,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然后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给了祂一片烤鱼和一块蜜房。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39, 41–43)
从根据灵义来看待的这一系列话明显可知,“蜜房”和“蜜”表示属世良善,因为主向门徒揭示,祂已经荣耀了祂的整个人身,或使它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的属世和感官层;这一点由他们所看、所摸的“手和脚”、“肉和骨”来表示,“手和脚”表示人的终端,被称为属世层,“肉”表示它的良善,“骨”表示它的真理。因为人体里面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肉”对应于属世人的良善,“骨”对应于属世人的真理。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87–102节)。主也通过在门徒面前吃烤鱼和蜜房证明了这一点;“烤鱼”表示属世和感官人的良善之真理,“蜜房”表示属世和感官人的真理之良善。因此,主通过让他们感受祂来说明和证明,祂的整个人身,甚至直到它的终端,都得了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祂也通过吃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祂在他们面前吃了一片烤鱼和一块蜜房。
619c.由于“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所以:
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他的食物是蝗虫和野蜜。(马太福音3:4; 马可福音1:6)
施洗约翰与以利亚所代表的相同;因此,经上还说“以利亚要来”,他是指约翰。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或来自主的圣言;约翰具有同样的代表;由于圣言教导,弥赛亚或主即将到来,所以约翰先被差来传讲主的降临,正如圣言所预言的。由于约翰代表圣言,所以属世的圣言终端由约翰、他的衣服、食物,即他的骆驼毛衣服、束腰皮带来代表;“骆驼毛”表示属世人的终端,就是诸如圣言的外层事物的那种,“束腰的皮带”表示它们与属灵的圣言内层事物的结合和联系。“蝗虫和野蜜”具有相同的含义,“蝗虫”表示属世人的真理,“野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无论你说属世人的真理和良善,还是说属世的真理和良善,就是诸如圣言在其被称为字义或属世意义上的样子,都是一样的,因为这就是约翰以他的衣服和食物所代表的。
任何酵与蜜之所以不可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利未记2:11),是因为“酵”表示属世人的虚假,“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的快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邪恶的快乐;当它与诸如表示内层神圣的事物的那类事物混杂时,这也像酵,因为属世快乐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那里获得自己的一切;由于以色列民族比其他民族都更处于这些快乐,所以他们被禁止在祭祀中使用蜂蜜。关于“蜂蜜”的含义,即它表示属世人的良善的快乐,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650, 6857, 8056, 10137, 10530节)。
经上记载:参孙撕裂少壮狮子,从非利士民族中娶了一位妻子后,在狮子的尸体中发现一群蜂子和蜜(士师记14:8),这表示对非利士民族所代表的与仁分离之信的驱散;正因如此,非利士人被称为“未受割礼的”,这个词表示他们没有属灵之爱和仁,只处于属世之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种信摧毁仁之良善,故由想把参孙撕碎的少壮狮子来代表;但参孙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拿细耳身份代表其终端属世层方面的主,所以他撕裂狮子,后来在狮子的尸体中发现了“一群蜂子和蜜”,这表示当这种信被驱散时,仁之良善就取而代之。士师记所记载的关于参孙的其余行为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圣言所写的东西无不代表并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只有通过对应学或对应知识,因而凭圣言的灵义才能被理解。
527.“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真理的属灵之光和真理的属世之光都完全熄灭了。这从“白昼”和“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昼”是指属灵之光;“黑夜”是指属世之光。这就是含义,因为前面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白昼”是指太阳的光,“黑夜”是指月亮和星星的光,因为太阳白天放光,月亮和星星夜里放光。首先要说一说被称为白昼之光的阳光,以及被称为夜光的月光和星光。
被称为白昼之光和白昼的阳光表示属灵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太阳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而被称为夜光和黑夜的月光和星光表示属世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月亮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主向天使既显为一轮太阳,也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的天堂看主为一轮太阳;由于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为了可以变得有学问,并教导他人的天堂看主为一轮月亮。这些天堂爱真理,是因为真理对他们自己有用,而不是为真理的缘故;因此,他们处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这光不同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犹如我们世界上的太阳发出的白昼之光不同于月亮和星星发出的夜光。正如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的,真理也是不同的,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里的一切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因此,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纯正的真理,并且当听到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时,他们立刻就承认它们,并感知到它们就是真理。而那些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则不然。当这些人听到真理时,他们也接受,但不是因为他们看到或感知到这些真理,而是因为这些真理是他们所信赖的有名望的人告诉他们的;因此,这样的人大多数处于来自他人的信,却未处于遵行信的生活。所有生活良善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天堂,尽管他们曾处于教义的虚假;然而,虚假在那里不断被洁净,直到最终看似真理。这清楚表明,“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什么。“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506节)。
此处“白昼和黑夜”与《创世记》第一章的“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3–5)
后面又说: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昼夜管理,分别光暗。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
第一日所造的“光”表示神性之光,这光本身和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而是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这一章在内义上论述了主在上古之人中间建立一个教会。由于理解力必须首先被光照,或第一件事就是要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没有来自主的这种光照,就没有改造,因而没有人里面的教会,所以经上首先说到光,或说“光”在第一日被造。“神看光是好的”表示光照和接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但“暗”表示属世人中的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相比,这光就像黑暗,故由“黑暗”来表示。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低层或外层心智和一个高层或内层心智;低层或外层心智是属世心智,被称为属世人,而高层或内层心智是属灵心智,被称为属灵人。心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凭心智而为人。这两种心智,即高层和低层心智,完全不同。人凭低层心智在自然界,与那里的世人在一起,但凭高层心智在灵界,与那里的天使在一起。这两种心智如此不同,以至于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不知道他自己的高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他死后随即成为灵),却又不知道他的低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因此,经上说:“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清楚表明,“昼”表示属灵之光,“暗”表示属世之光。由于所有天堂都被如此划分,以至于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而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月亮的主的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昼夜管理,分别光暗。”因此,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昼”表示属灵之光,“夜”表示属世之光,这光在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之光。
在以下经文中,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9)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诗篇: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 25–26)
“白昼和黑夜的约”表示在圣言中,给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教会的一切律例,他们通过这些律例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它们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约”,因为它们是为了天堂,也为了教会,所代表并表示的属灵事物是为天堂,进行代表并表示的属世事物是为教会。因此,“白昼和黑夜的约”在此被称为“天地的定例”,“黑夜的约”被称为“月亮和星辰的定例”;“废弃”表示不遵守。“我与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表示除非这些被遵守,否则通过神性真理或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与大卫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他宝座上没有儿子”表示任何人都不接受神性真理,“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约”表示通过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
诗篇: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夜必为我成为光。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诗篇139:11–12)
这些话表示主同等地光照属世人和属灵人。“黑暗”和“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光明”和“白昼”表示属灵之光。“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与以赛亚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月光必如日光。(以赛亚书30:26)
引用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第三部分不发光的“白昼”表示属灵之光,同样不发光的“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因此,这些词语与“来自太阳的光和来自月亮的光”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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