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9a.“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外层快乐。这从“口”和“甜如蜜”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外层之物,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小书卷,把它吃光;“小书卷”表示圣言,“把它吃光”表示感知和探究;因此,首先接受的“口”表示圣言的外在;“甜如蜜”是指属世良善的快乐。圣言的外在“甜如蜜”,也就是说,这样令人快乐,是因为圣言的外在具有这种性质,它能用于任何爱和由此衍生的任何原则;这些能被它确认。圣言的外在,也就是圣言的字义,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其中的许多东西是根据呈现给属世人的表象来写的;若不从内在来理解,许多表象就是谬误,就像感官的谬误一样。因此,那些喜欢为身体和世界生活的人就通过这些表象利用圣言的外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信仰的虚假。
雅各的子孙尤其是这种情况,他们将圣言的一切都用于自己,并从字义来坚持他们优先于其他人被拣选,因此是一个神圣民族的信仰,还将这种信仰保持到今天;他们相信,他们的耶路撒冷,那里的圣殿,约柜、祭坛和祭物,以及其它无数事物,本身就是神圣的;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所有这些事物的神圣都只在于这一事实:它们代表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这些神性事物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认为这些本身是神圣的,而不是因它们所代表的神性事物而神圣,就会通过把圣言用于自己和自己的爱而歪曲和玷污它。他们对弥赛亚的信仰也一样,这信仰是:祂将是世界的王,会把他们抬到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更不用提他们单从圣言的字义所搜集的其它东西了,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在口中甜如蜜。这就是为何圣言灵义中的事物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真理本身在这灵义里面,它们与表象不符,如:犹太民族本身并不神圣,而是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更坏,因此它不是被拣选的;耶路撒冷城只表示主的教会,以及关于祂、关于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教义;圣殿、约柜、祭坛和祭物代表主和从祂发出的圣物,它们唯因这个原因而神圣。这些就是从内在储存在圣言字义中,也就是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真理;他们否认这些真理,因为如前所述,他们歪曲和玷污了字义上的圣言;因此,这些事物令他们不快,就像在肚子里发苦的食物一样。
经上说,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是因为“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蜜”表示这种快乐,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有话对先知说,你要开口吃我所赐给你的。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看哪,手中有一书卷;他将书卷在我面前展开的时候,前面后面都写着字,其上所写的是哀号、叹息、悲痛。然后他对我说,人子啊,要吃这书卷,好去对以色列家讲说。他又对我说,将我所赐给你的这书卷吃进你肚子,使它充满你的腹中;我吃它的时候,口中觉得其甜如蜜。他说,你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我的话对他们讲说。(以西结书2:8–10; 3:1–4)
这些话涉及与启示录中的事物完全相似的事物。给先知以西结的吩咐,即“吃书卷”,与给约翰的吩咐,即“吃小书卷”,涉及同样的事物,也就是说,探究迄今为止,那些属教会的人是如何接受、感知和占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由于先知以西结和约翰代表真理的教义和圣言,所以探究是在他们身上进行的。探究通过吃书卷来进行,因为“吃”表示感知,因而采用,如前所示;当确定探究迄今为止,人们感知圣言的方式时,有话对先知以西结说,他要“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神的话对他们讲说”,也有话对先知约翰说,他“必须说预言”,也就是说,仍要在教会教导圣言;这是因为书卷在他口中感觉甜如蜜,也就是说,字义上的圣言仍是令人快乐的,但只因为这层意义能用于任何虚假原则和任何邪恶的爱,因而有助于确认与属灵生活的快乐分离的属世生活的快乐;当这些快乐被分离时,它们就变成纯粹对身体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了,来自谬误的虚假原则由此产生。
以赛亚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祂必吃奶油与蜂蜜,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以赛亚书7:14, 15)
这些话论及主,马太福音(1:23)证明了这一点。谁都能看出,“奶油与蜂蜜”不是指奶油与蜂蜜,而是指它们所对应的某种神性事物,因为经上补充说“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这不是通过吃奶油与蜂蜜知道的;相反,“奶油”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蜂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因此,这两者表示主的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因而表示祂的内层和外层人身。所表示的是主的人身,这一点可从经上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明显看出来;它是神性,这一点从“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明显看出来,“起名”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在此表示神性的品质,因为祂要被称为“神与我们同在”。
在以下同一章的话中,“奶油与蜂蜜”也表示属灵和属世的良善的快乐:
凡在这地上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与蜂蜜。(以赛亚书7:22)
“所剩的人”表示那些从内在和外在都从主而为良善,因而以真理接受从主发出的良善之人;“奶油与蜂蜜”表示由此而来的内在人或属灵人,以及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祝福。
约伯记:
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他必不见溪流,就是流奶与蜜之河。(约伯记20:16, 17)
这些话论及那些谈起神、邻舍、天堂和教会来说得又好又流利,然而又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的伪善者;由于他们虽心怀地狱之物,却又通过这些手段狡猾地设法迷惑其他人的心智,所以经上说:“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他必不见溪流,就是流奶与蜜之河”表示这些人不以属世良善或属灵良善为快乐,“溪流”表示属于聪明的事物,“流奶与蜜之河”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于情感和爱的事物,也就是天上生命的真正快乐。存到永恒的一切生命快乐是属灵良善和真理的快乐,并由此是属世良善和真理的快乐;而虚伪的快乐是与属灵快乐分离的属世快乐,但在来世,这快乐会转变为可怕的地狱之物。显然,“奶与蜜”在此不是指流奶与蜜,因为世上哪有“流奶与蜜之河”?
“奶与蜜”和“奶油与蜜”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奶”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便享有这些快乐,因此表示教会的迦南地被称为流奶与蜜之地(出埃及记3:8, 17; 利未记20:24; 民数记13:27; 14:8; 申命记6:3; 11:9; 26:9, 15; 27:3; 31:20; 约书亚记5:6; 耶利米书11:5; 32:22; 以西结书20:6)。前面(AE 29, 304b,g, 431b节)已经说明,在圣言中,“迦南地”表示教会;教会只在那些处于属灵良善,同时处于属世良善的人中间;主在这些人里面形成教会;因为教会在人里面,不在他外面,因此不在那些不拥有这些良善的人中间;“奶与蜜”表示这些良善及其快乐。
619b.那时,迦南地也有大量蜂蜜,因为那时,主的教会在那里,这可从撒母耳记上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进入森林,那里地面上有蜜,有蜜的溪流,约拿单因尝了蜜,眼睛就开了。(撒母耳记上14:25–27, 29)
“约拿单因尝了蜜,眼睛就开了”,是因为“蜜”对应于属世良善及其快乐,这良善赋予聪明和光照,约拿单由此知道他已经作了恶;如我们在以赛亚书读到:“祂必吃奶油与蜂蜜,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事实上,那时,对应关系显现了它们的外在结果,因为以色列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由对应构成,或凭对应存在,以此代表并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
在以下经文中,“油和蜜”与“奶油和蜜”具有相同的含义。摩西五经:
祂使他乘驾地的高处,使他得吃田间的出产;又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申命记32:13)
这些话出现在摩西之歌中,其中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开始,后来它的发展,以及最后它的结束。这些话描述的是那些构成古教会的人,而不是那些构成以色列教会的人,因为后者自始至终都是邪恶的,这可从他们在埃及,后来在旷野的列祖明显看出来。但主使之“乘驾地的高处,得吃田间的出产”的,是古教会,古教会之人由“他们的列祖”来表示。“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表示属世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通过真理被赐给这些人,他们从这些真理获得自己的聪明,并照之生活;“蜜”表示属世之爱的快乐,“油”表示属灵之爱的快乐,“磐石”和“火石”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可参看AE 375节);“磐石”和“火石”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可参看AE 411, 443a节)
诗篇:
我必拿小麦的脂肪给他们吃,又拿从磐石出的蜂蜜叫他们饱足。(诗篇81:16)
“小麦的脂肪”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从磐石出的蜂蜜”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真理而来的属世良善的快乐,如前所述。要知道,属世良善不是良善,除非也有属灵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属灵人或属灵心智流入属世人或属世心智的;属世人或属世心智接受属灵人或属灵心智的良善到何等程度,人就接受良善到何等程度。若要构成良善,或说有良善,就必须有这两者,或双方;因此,与属灵良善分离的属世良善本身是邪恶,尽管它仍被人感觉为良善。由于必须有这两者,所以已经引用的经文和还要引用的经文提到“奶油与蜜”、“奶与蜜”、“脂肪与蜜”,以及“油与蜜”;“奶油”、“奶”和“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蜜”表示属世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
以西结书:
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你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你由此极其美貌,发达到一个王国。但你把我赐给你的食物,就是我给你吃的细面、油和蜂蜜,都摆在偶像面前作安息之气。(以西结书16:13, 19)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先是古教会,后来是以色列教会。论到古教会,经上说“她有金银的妆饰”,这表示古教会的人所拥有的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表示属天、属灵和属世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细麻衣”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刺绣的衣服”表示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知识或科学真理。“她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表示对属世和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采用,“吃”表示采用,“细面”表示真理,“蜂蜜”表示属世良善,“油”表示属灵良善,他们通过照前面提到的真理生活而采用这些良善。“她极其美貌,发达到一个王国”表示变得聪明和智慧,以至于构成一个教会,“美貌”表示聪明和智慧,“王国”表示教会。但论到以色列教会,这个教会只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该教会的人由此是偶像崇拜者,经上说“他们把细面、蜂蜜和油,都摆在男像或偶像面前作安息之气”,也就是说,他们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都扭曲成虚假和邪恶,由此亵渎它们。
同一先知书:
犹大和以色列地是你的客商,用米匿和彭尼格(pannag)的小麦,蜜、油、乳香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7)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也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本身的知识或认知;“油和蜜”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至于此处“犹大和以色列地”、“米匿和彭尼格的小麦”、“乳香”、“推罗的交易”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433c节)。
摩西五经:
有水溪,有泉源,有从谷中和山上流出的深渊之地;有小麦、大麦、葡萄树、无花果树、石榴树、橄榄树、油和蜜之地。(申命记8:7, 8)
这些话论及迦南地,迦南地表示处于属天、属灵、属世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教会;不过,前面(AE 374c, 403b节)解释了这节经文的内容,那里说明,此处的“油和蜜”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和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爱之良善。
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比金子、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比蜂房滴下的还甜。(诗篇19:9, 10)
又:
我没有偏离你的典章,因为你教导了我。你的话语在我的上颚多么甜美,在我的口中比蜜更甜。(诗篇119:102, 103)
“耶和华的典章”表示敬拜的良善和真理;故经上说“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公义”表示生活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敬拜。由于“金子”和“精金”也表示良善,所以经上说它们“比金子、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金子”表示属天良善,“精金”表示属灵良善,而“可羡慕”表示属于情感和爱之物。由于影响一个人的良善是令人快乐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比蜜、比蜂房滴下的还甜”、“耶和华的话语在上颚多么甜美,在口中比蜜更甜”,“甜”表示令人快乐之物,“蜜”表示属世良善,“蜂房滴下的”表示属世真理。由于“蜜”表示属世良善,“口”表示外在之物,所以经上说“在我的口中比蜜更甜”;如在启示录,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
路加福音:
耶稣对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灵的门徒说,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然后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给了祂一片烤鱼和一块蜜房。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39, 41–43)
从根据灵义来看待的这一系列话明显可知,“蜜房”和“蜜”表示属世良善,因为主向门徒揭示,祂已经荣耀了祂的整个人身,或使它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的属世和感官层;这一点由他们所看、所摸的“手和脚”、“肉和骨”来表示,“手和脚”表示人的终端,被称为属世层,“肉”表示它的良善,“骨”表示它的真理。因为人体里面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肉”对应于属世人的良善,“骨”对应于属世人的真理。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87–102节)。主也通过在门徒面前吃烤鱼和蜜房证明了这一点;“烤鱼”表示属世和感官人的良善之真理,“蜜房”表示属世和感官人的真理之良善。因此,主通过让他们感受祂来说明和证明,祂的整个人身,甚至直到它的终端,都得了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祂也通过吃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祂在他们面前吃了一片烤鱼和一块蜜房。
619c.由于“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所以:
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他的食物是蝗虫和野蜜。(马太福音3:4; 马可福音1:6)
施洗约翰与以利亚所代表的相同;因此,经上还说“以利亚要来”,他是指约翰。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或来自主的圣言;约翰具有同样的代表;由于圣言教导,弥赛亚或主即将到来,所以约翰先被差来传讲主的降临,正如圣言所预言的。由于约翰代表圣言,所以属世的圣言终端由约翰、他的衣服、食物,即他的骆驼毛衣服、束腰皮带来代表;“骆驼毛”表示属世人的终端,就是诸如圣言的外层事物的那种,“束腰的皮带”表示它们与属灵的圣言内层事物的结合和联系。“蝗虫和野蜜”具有相同的含义,“蝗虫”表示属世人的真理,“野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无论你说属世人的真理和良善,还是说属世的真理和良善,就是诸如圣言在其被称为字义或属世意义上的样子,都是一样的,因为这就是约翰以他的衣服和食物所代表的。
任何酵与蜜之所以不可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利未记2:11),是因为“酵”表示属世人的虚假,“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的快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邪恶的快乐;当它与诸如表示内层神圣的事物的那类事物混杂时,这也像酵,因为属世快乐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那里获得自己的一切;由于以色列民族比其他民族都更处于这些快乐,所以他们被禁止在祭祀中使用蜂蜜。关于“蜂蜜”的含义,即它表示属世人的良善的快乐,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650, 6857, 8056, 10137, 10530节)。
经上记载:参孙撕裂少壮狮子,从非利士民族中娶了一位妻子后,在狮子的尸体中发现一群蜂子和蜜(士师记14:8),这表示对非利士民族所代表的与仁分离之信的驱散;正因如此,非利士人被称为“未受割礼的”,这个词表示他们没有属灵之爱和仁,只处于属世之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种信摧毁仁之良善,故由想把参孙撕碎的少壮狮子来代表;但参孙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拿细耳身份代表其终端属世层方面的主,所以他撕裂狮子,后来在狮子的尸体中发现了“一群蜂子和蜜”,这表示当这种信被驱散时,仁之良善就取而代之。士师记所记载的关于参孙的其余行为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圣言所写的东西无不代表并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只有通过对应学或对应知识,因而凭圣言的灵义才能被理解。
504a.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说明“冰雹”表示什么;我们现在说明“火”表示什么。在圣言中,“火”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火焰”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火”表示由自我之爱产生的邪恶,“火焰”表示由世界之爱产生的邪恶。必须清楚的是,各种良善都从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中获得其存在,而各种邪恶都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获得其存在。在圣言中,“火”因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所以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由于在圣言中,“火”论及天堂和地狱,而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火”表示爱,所以我要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来清楚说明,“火”在好的意义上表示天堂之爱,在坏的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
在圣言中,“火”表示天堂之爱,这一点首先从“祭坛上的火”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祭坛上的火”表示天堂之爱,或对主之爱(参看AE 496节);非祭坛上的“火”也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观看,看哪,狂风从北方刮来,有一朵大云,把自己包裹在自己里面的火和它周围的光辉,火中间好像活炭的形状。从它中间又出来四个活物的形像。活物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又如灯的样子;火在四活物中间上去下来,这火很明亮,从火中发出闪电。在它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有一个人的形像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上的样子仿佛看见烧着的炭的样子,周围有仿佛火的样子在它里头;又从他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它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4–5, 13, 26–27; 8:2)
被看成活物的“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护方面的主,以免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由于这种守护本身在天堂,尤其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所以该天堂也由“基路伯”来表示(参看AE 152, 277, 313, 322, 362, 462节)。由于它们尤表第三层天堂,而主在众天堂之上,所以主被看见在基路伯以上的宝座上。火也被看见在基路伯中间,周围有光辉,闪电从这火中发出;“在宝座周围、从坐宝座者的腰以上和以下”明显表示属天的神性之爱,或神性属天之爱。因为主自己就是神性之爱,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因此,这就是周围有光辉的“火”。
同样,在但以理书:
他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祂的宝座如火焰,其轮子如燃烧的火;一条火河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13)
“亘古常在者”也表示主;此处“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亘古常在者”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祂因上古时代,就是有一个处于对主之爱的属天教会的时候而被称为“亘古常在者”。“如火焰的宝座”表示这个属天教会和那些来自该教会之人的天堂;但“如燃烧的火的轮子”表示属天之爱的教义;“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的火”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本身。
但以理书也说,他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光明的铜。(但以理书10:5–6)
但以理就是如此看见主的,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在约翰面前以几乎一样的方式被代表,论到祂,经上说: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面貌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3–16; 2:18)
从对约翰所看见的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身穿细麻衣的人”和“亘古常在者”的这种描述的相似性明显看出,他们所看见的,都是主。“祂的面貌如闪电,眼睛如同火焰”表示主的神性良善;因为对人来说,脸,尤其眼睛,是他的爱之情感的代表形像,因为爱从它们那里闪耀出来,它们也从爱如同从火中那样闪闪发光。
论到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经上说:
祂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显然,在那里,圣言方面的主被表现为坐在一匹白马上,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见主在荆棘中间的火里(出埃及记3:1–3)。因此,当主降临西乃山时,摩西和以色列百姓也看见主“在火里”;对此,经上如此描述: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火炉的烟一般。(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4:36)
此处被看到的“火”也代表神性之爱。
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所以经上吩咐,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他们要取那火来献香。正因如此,在希腊和罗马的宗教仪式中,火要持续不断地烧着,由维斯塔贞女来照管。他们拜火为神圣,这一点就源自亚洲的古代教会;在这些教会中,与敬拜有关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所以灯台被放在会幕内,灯台上有七盏灯常常点着;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纯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亚伦从晚上到早晨,要不断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纯灯台上的灯(利未记24:2–4);关于这灯台本身(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 37:17–24; 40:24–25; 民数记8:2–4)。在神的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所表相同。但“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灯台上的火”,也就是火焰,表示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由此可知,在灯台的灯盏中产生火焰之火的“油”也表示神性之爱;五个谨慎的童女灯里有,而五个愚拙的童女没有的“油”(马太福音25:1–12)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福音书中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
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耶稣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马太福音3:11; 路加福音3:16)
“用圣灵与火施洗”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爱之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因为“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火”表示这真理所源于的神性之爱。
以赛亚书中的“火炉”也表示“火”所表之物:
那有火炉在锡安、有烤炉在耶路撒冷的耶和华。(以赛亚书31:9)
经上说“那有火炉在锡安的”,是因为“锡安”表示有属天之爱在里面的教会;说“有烤炉在耶路撒冷”,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有教义真理在里面的教会;属天之爱相对来说就像“火炉”,而教义的真理则好像预备饼的“烤炉”。
504b.由于“火”表示爱之良善,“全燔祭”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所以有时火从天堂降下来,烧灭燔祭;如当为百姓赎罪而献全燔祭时,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当献祭时,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吞灭坛上的全燔祭和脂肪;全体百姓一看见,就都欢呼,脸俯伏于地。(利未记9:24)
经上还说:
从天而降的火吞灭以利亚的全燔祭、木柴、石头、尘土,又舔干沟里周围的水。(列王纪上18:38)
这“火”也表示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的接受。从磐石中出来、吞灭了基甸带给神使者的肉和无酵饼的“火”(士师记6:21)所表相同。以下吩咐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羔羊要用火烤,断不可用水煮,剩下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烧了。(出埃及记12:8–10)
对这几节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852–7861节)。
当以色列人起行时,主走在他们面前所在的火,以及夜间会幕上面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走在他们前面,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出埃及记13:21–22; 民数记9:15–23; 申命记1:33)
又:
日间,耶和华的云彩是在帐幕以上;夜间,云中有火,在以色列全家的眼前,在他们所有的旅程中。(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2, 39)
日间显现的“云”和夜间显现的“火”代表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保护,因为“帐幕”代表天堂和教会,“云和火”代表保护;云出现时的“日间”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夜间”表示在阴影中的神性真理。他们被一朵云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伤害,也被发光的火保护,以免被太多的阴影伤害。
这就是这些事物的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以赛亚书4:5–6)
“锡安山的居所”表示属天教会的良善,“她的会众”表示该良善的真理;“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表示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伤害;故经上说:“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以免虚假因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而闯入,因为“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虚假的涌入。
撒迦利亚书:
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她中间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
“火墙”表示神性之爱的保护,因为地狱不能靠近或攻击这爱;“她中间的荣耀”是指由此而来的四面八方的在光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全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献给耶和华的安息气味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5; 5:12; 7:30;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这表示它们被接纳,以代表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全燔祭”代表这敬拜,因为在燔祭中,整个牲畜在火中被焚烧并烧灭。
由于圣言就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因圣言处处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所以以利亚被看到乘火车火马升天去了(列王纪下2:11)。由于同样的原因,山被看到满了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车”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火”表示爱,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真理本身;“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良善。在圣言中,“使者或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 200, 302节);“事奉者”表示属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也可参看AE 155节)。由此清楚可知,“火焰”表示爱之良善。“火”表示爱,因为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在众天堂,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爱之神性良善,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来自这太阳的光是神性真理,来自这太阳的热是神性良善(HH 126–140;567—568节)。正是由于火与爱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普通话语中,当论及属于爱的情感时,我们用到“温暖”、“火上浇油”(to be inflamed)、“燃烧”、 “热烈”、“发火”这些词语,以及其它类似词语。此外,一个人会出于任何种类的爱照着这爱的程度而变暖。
504c.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在圣言中,当“火”被归因于主时,或当它论及天堂和教会时,它的含义。但在圣言中,当“火”论及邪恶和地狱时,它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表示折磨死后在地狱里的恶人的一切邪恶情感和欲望。“火”具有这种反面意义,是因为神性之爱当从天堂降下来,进入恶人所在的社群时,就被转变为与神性之爱相反的一种爱,从而转变为各种燃烧的渴望和欲望,进而变成各种邪恶,还变成折磨,因为邪恶自带自己的惩罚。由于神性之爱在恶人那里转变为地狱之爱,所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仇恨和报复掌权的地狱看上去就像着了火,或像一团火焰,无论里面还是周围,尽管在它们里面的地狱团伙没有感觉到任何火。事实上,由于这些爱,在这些地狱中的团伙脸上红肿,仿佛因火而变红。
因此,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火”的含义。以赛亚书:
邪恶像火焚烧,吞灭荆棘和蒺藜,点燃森林的密丛,使它们在升起的烟中滚动上腾。百姓成为火柴,无人怜惜弟兄。(以赛亚书9:18–19)
同一先知书:
全体百姓都必作为可烧的,成了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赛亚书9:5)
又:
亚述人啊,你们怀的是糠秕,生的是碎秸;火必吞灭你们的灵。万民必像燃烧的石灰,又像被割下的荆棘,在火中焚烧。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燃烧物同居呢?(以赛亚书33:11–12, 14)
“亚述人”表示那些基于虚假和谬误、出于自我聪明,因而出于自我之爱来推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处描述的是这些人。
又:
在耶和华报仇的日子,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又:
他们变得像碎秸;火焚烧了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以赛亚书47:14)
又:
看哪,你们当中所有点火、以火星围绕自己的人;进入你们的火地,进入你们所点燃的火星里去吧。(以赛亚书50:11)
又:
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以赛亚书66:24)
以西结书:
我必将你关在燃烧之人的手中;你必作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西结书21:31–32)
诗篇:
你发怒的时候,要使他们如炽热的烤炉,火要吞灭他们。(诗篇21:9)
又:
愿燃烧的火炭落在恶人身上,愿火把他们抛在深坑,不能再起来。(诗篇140:10)
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祂要扬净祂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马太福音3:10, 12; 路加福音3:9, 17)
同一福音书:
稗子怎样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40)
又: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又:
王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又:
凡对弟兄说你这个傻瓜的,必遭受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 18:8–9; 马可福音9:45, 47)
路加福音:
财主在地狱里说,我祖亚伯拉罕哪,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同一福音书: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时候,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启示录:
若有人拜兽,这人必喝神烈怒的酒,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那兽与假先知就活活地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启示录20:10)
又:
死亡和地狱也被扔在火湖里;若有人被发现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15)
又:
不信的、杀人的、奸淫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必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属于邪恶之爱的一切欲望及其惩罚,也就是痛苦或折磨。对此,我们建议读者参考《天堂与地狱》(566–575节),那里说明了何谓“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04d.前面论述了冰雹,那里说,当神性从天堂降下来时,它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领域会产生与它在天堂本身的效果相反的一种效果;也就是说,在天堂,它赋予生气并进行结合,但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部分却产生死亡和分离。其原因在于,从天堂而降的神性流注打开善人的属灵心智,并使它适合接受;但在没有属灵心智的恶人里面,它打开他们的属世心智,也就是邪恶和虚假所居之处的内层,他们由此对天堂的一切良善心怀厌恶,并仇恨真理,对各种罪行则怀有一种欲望,因此与善人分离,随即受到诅咒。我们现在正谈论的在善人那里的这种流注在天堂显现为一种赋予生气、再创造和进行结合的火;但在低下的恶人那里,它却显现为一种吞灭和荒废或毁灭的火。
正是由于神性之爱从天堂流下来的这种效果,在圣言中,怒气和愤怒常常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怒气来自火,愤怒来自火之热。经上还提到祂的“怒火”,说祂是“吞灭的火”,以及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从主发出的火具有这种性质,因为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而是说它在恶人那里变成这样,恶人因它的流注或说它流入他们而发怒和愤怒。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当主降临西乃山,宣布律法时,出现在这山上的火清楚看出来。尽管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是神性真理的源头,但它向以色列百姓却显为吞灭的火,他们在这火面前极其恐惧,大大颤抖(出埃及记19:18; 20:18; 申命记4:11–12, 15, 33, 36; 5:5, 22–26);这是因为以色列百姓没有属灵的内在,只有一个属世的外在,这属世的外在充满各种邪恶和虚假;主照着各人的品质而向各人显现。雅各的儿子们就具有上述性质和品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也就是主,被称为“吞灭的火”,如在以下经文中;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是吞灭的火。(申命记4:24)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在火焰中好像旋风或暴风。因为耶和华必以火和祂的剑与一切肉体争辩;被耶和华所杀的必多。(以赛亚书66:15–16)
同一先知书:
你必用吞灭的火焰来察罚。(以赛亚书29:6)
又:
在耶和华怒中的愤恨、吞灭的火焰、分散、洪水和冰雹石中。(以赛亚书30:30)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从祂口中有火吞灭,连炭都被它点着了。因祂面前的光辉,密云、冰雹与火炭经过。耶和华也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冰雹与火炭。(诗篇18:8, 12–13)
又:
我们的神要来,决不缄默;有烈火在祂面前吞灭。(诗篇50:3)
又: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诗篇11:6)
以西结书:
我必向他们变脸,他们虽从火中出来,火却要吞灭他们。我必使这地成为荒场,因为他们犯下罪过。(以西结书15:7–8)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已经点燃,要烧到最低的地狱,它必吞灭地和地的出产,在山的根基上点火。(申命记32:22)
当神性良善与真理从天堂朝那里的低层部分,就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驱散的恶人所在之处下降时,这些事物就出现在灵界;经上说这些事物,就是由于那里的这些表象。由于从天堂而降的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当被那里的恶人接受时,就变成吞灭的火,所以在圣言中,这火论及耶和华。地狱之火无非是神性之爱进入邪恶之爱,并进入作恶和造成伤害的可怕欲望的变化。
从天而降,吞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火(创世记19:24),以及因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凡火献香而吞灭他们的火(利未记10:1等)也代表这一点。“用凡火所献的香”表示出于除了对主之爱以外的其它爱的敬拜。由于以色列人的欲望而吞灭他们营的边缘部分的火(民数记11:1–3),以及当耶和华从火、云柱中眺望埃及人的营时,在红海中灭亡的埃及人(出埃及记14:24–27)同样代表这一点。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在以色人起行期间,在他们面前发光,也在夜间帐幕上面发光,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明;然而,耶和华从火中眺望却使埃及人的营彻底混乱,并把它们毁灭。
在灵界,火看上去从天堂降下来烧灭恶人,这从启示录,就是约翰看到的地方明显可知,因为他说:
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歌革和玛各及其团伙。(启示录20:9; 以西结书38:22)
“烧灭”在此表示驱散并投入地狱。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又说:
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一日之间就把他的荆棘和蒺藜焚烧并烧灭。(以赛亚书10:17)
“荆棘和蒺藜”表示教会教义的邪恶和虚假;“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表示从天堂而降的神性真理对它们的摧毁。
504e.由于“火”在反面意义上,或相对于恶人,严格来说表示自我之爱,“火焰”表示世界之爱,所以“火”也表示一切邪恶,如敌意、仇恨、报复,以及其它许多邪恶;事实上,一切邪恶都是从这两个源头流出来的(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75节);因此,“火”也表示在属灵生命方面对人的毁灭,因而表示诅咒或定罪和地狱。“火”表示这一切事物,是因为“火”表示爱,这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必观看,因他们仇恨百姓而羞愧;火必吞灭你的仇敌。(以赛亚书26:11)
“仇恨”和“火”描述了对“百姓”和“仇敌”在此所表示的恶人的毁灭。
同一先知书:
你从水中经过的时候,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的时候,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以赛亚书43:2)
“从水中经过,趟过江河,必不漫过”表示虚假和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必不进入和败坏,此处“水”表示虚假,“河”表示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他们身上”表示邪恶和由它们产生的欲望必不伤害他们,“火”表示邪恶,“火焰”表示由此而来的欲望。
又:
我们那神圣华美的房屋,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被火焚烧;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以赛亚书64:11)
“那神圣华美的房屋”表示属天和属灵的教会,“神圣的房屋”表示属天教会,“华美的”表示属灵教会;“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表示古教会的敬拜,“赞美”表示敬拜,“列祖”表示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被火焚烧”表示古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了邪恶,良善被这些邪恶吞噬和毁灭;“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表示一切真理也被吞噬;在圣言中,“羡慕的事物”表示教会的真理。
又:
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0–31)
“橡树”表示属世人,“叶子”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和认知;“园子”表示理性人;“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表示必不再有任何科学真理或真知识,或理性真理。“强者”和“他的工作”表示从自我聪明中产生或孵化出来的东西。在圣言中,信靠自己和自己的聪明之人有时被称为“强的”,因为他以为他自己和他由此所产生的工作是强的;由于人的自我吸收各种邪恶和虚假,并通过这些摧毁一切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说:“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焚烧”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
以西结书:
你的母亲像一棵葡萄树。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以西结书19:10, 12–14)
“像一棵葡萄树的母亲”表示古教会,古教会处于生活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表示如今教会缺乏良善和真理,“干旱之地”表示没有良善的教会,“焦渴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虚假之邪恶摧毁了一切真理和良善,“火”表示邪恶,“枝干”表示有邪恶在里面的教义之虚假,“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虚假之邪恶就是来自教义虚假的邪恶。
撒迦利亚书:
主必使推罗穷乏,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撒迦利亚书9:4)
“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主必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表示它被虚假和邪恶毁灭。
诗篇:
仇敌放火烧了你的圣所,亵渎你名的居所直到地;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诗篇74:7–9)
“仇敌放火烧了圣所,亵渎耶和华名的居所”表示由邪恶产生的欲望喜欢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表示他们彻底摧毁了神性敬拜的一切事物;“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教义或对真理的理解。
摩西五经:
彼列的人或恶人若引诱一城的居民侍奉别神,就必被剑刃击杀,城和从城里所夺取的一切财物都要用火焚烧。(申命记13:13–16)
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敬拜所来自的教义,即:承认除主以外的任何别神必须被除灭,因为这种教义只有源于恶欲的虚假在里面。这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侍奉别神”表示承认并敬拜除主以外的某个别神;“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火”表示邪恶对良善的摧毁。
路加福音:
主说,祂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祂所愿意的吗?(路加福音12:49)
这表示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敌对与争战;因为在主降世之前,教会只有虚假和邪恶在里面,因而并没有它们与真理和良善之间的争战;但主揭开真理和良善之后,争战才有可能存在,没有它们之间的争战,改造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就是主“愿意火已经着起来”的意思。这些话要这样来理解,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
祂来是要造成分裂;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1–53)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表示邪恶与真理相争,真理与邪恶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表示对虚假的欲望与对真理的情感相争,对真理的情感与对虚假的欲望相争;“一家”表示在一个人里面。
由于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所以显而易见,耶利米书中的“焚烧儿女”表示什么:
他们在欣嫩子谷建造陀斐特的丘坛,要焚烧自己的儿女。(耶利米书7:31)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人听见攻击亚扪人的拉巴的战争警报;她的女儿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49:2)
以西结书:
当你们献上供物,使你们儿子经火的时候。(以西结书20:31)
“用火焚烧儿女”表示通过恶欲或邪恶的爱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无论是否实际犯下这些可憎的事,它们仍表示虚假所确认的污秽而可憎的欲望对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摧毁。
由此明显可知,“雹子与火搀着血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表示什么,即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最后审判之前的第一个变化。下文会解释“树”和“青草”表示什么。论到发生在他们最终灭绝或淹死在红海之前的埃及灾殃,经上也说了类似的话,即:
冰雹如下雨降在埃及地上,火掺杂着冰雹,冰雹又击打了田间一切的菜蔬,又打坏田间一切的树木。(出埃及记9:23–26)
先知书还预言,在“耶和华的日子”,也就是最后审判之前,类似的事要发生。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在它前面有吞灭的火,在它后面有燃烧的火焰。(约珥书2:1–3)
又:
在天上在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到来以前。(约珥书2:30–31)
又:
火烧灭了旷野的居所,火焰烧尽了田野的一切树木。(约珥书1:19–20)
以西结书:
对南方的森林说,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吞灭你中间的一切青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因此,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以西结书20:46–47)
“南方的森林”表示一个能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但如今却只处于知识,缺乏属灵之光的教会;“火要吞灭的树木”表示这些知识;“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表示恶欲将剥夺这些知识的一切属灵生命,将不再有任何清晰的真理,甚至不再有模糊真理的任何余剩。知道了“火”在两种意义上的含义,就能看出在圣言中,“变暖”、“发热”、“着火”、“变热”、“被烧”、“烧尽”,以及“温暖或炎热”、“火焰”、“热情”、“焚烧”、“大火或点燃”、“火之地或火炉”、“火炭”,以及其它许多词语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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