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18

618.“它会使你肚

618.“它会使你肚子发苦”表示它内在令人不快乐,因为外在被玷污了。这从“苦”或“苦味”和“肚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苦”或“苦味”是指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肚子”是指内层之物。“肚子”表示内层之物,因为这些话之后,经上说“在口中要甜如蜜”,“口”表示外层之物,因为口中所含的东西被咀嚼并吞进肚腹,由此从外层到内层,进入人的内脏。不过,关于“肚子”的含义,我们稍后会提到。“苦”(或苦味)表示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因此“发苦”表示令人不快乐,因为甜的东西若与某种令人不适的东西掺杂,就会发苦,从而令人不快乐;苦艾、苦胆和没药的苦味由此而来。由于“甜”表示因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而令人快乐的东西,所以“苦”表示因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是被自然界的任何人,而是被灵界的灵人和天使感知并感觉为苦味;因为一切被玷污的真理之良善,当在他们那里变成味道时,就明显感觉发苦。事实上,灵人和天使与世人一样,拥有味觉,但灵人和天使的味觉是从一个属灵源头流出的,而世人的味觉是从一个属世源头流出的;对灵人来说,苦味来自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但对世人来说,它来自甜的东西与令人不适之物的掺杂。约翰的这种苦的感觉也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为他在灵里,否则他不能吃小书卷。被玷污的真理是指被用于邪恶并与其虚假掺杂的良善之真理,当圣言字义的真理被用于肮脏的爱,从而与邪恶掺杂时,情况就是这样。这种令人不快乐就是此处肚子发苦所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圣言中的内层之物,也就是圣言的内层是什么意思。圣言的内层是指包含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事物;这些是真正的真理;圣言的外层真理,也就是被称为文字意义和字义的外在或属世意义中的真理,就对应于这些真理。当圣言的外层事物,或圣言的文字意义或字义上的真理被歪曲和玷污时,圣言的内层真理就被歪曲和玷污了;因此,当一个人将字义上的圣言用于尘世之爱的邪恶时,它就变得令天使不快,天使处于圣言的内在或属灵意义,这种不快就像苦味的不快。由此可见,“小书卷会发苦,并使肚子发苦”表示圣言内在是令人不快乐的;不过,我们刚才所论述的这种不快是属灵的不快。但在此也由“苦”所表示的属灵-属世的不快,是由以下事实产生的:内在从圣言字义收集并被称为字义的教义真理,对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来说,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人在教会结束时对圣言的理解,那时他们大部分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那时,对他们来说,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邪恶之虚假是令人快乐的;而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真理是令人不快乐的。这一点也由“小书卷在肚子里发苦,但在口中却甜如蜜”来表示。

“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苦”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显然,此处“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和真理,因为经上说“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为当“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时,良善就被玷污了,当“以暗为光,以光为暗”时,真理就被歪曲了,“暗”表示虚假,“光”表示真理。这清楚表明,“以苦为甜,以甜为苦”、以及“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类似事物;“喝酒的勇士”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真理的人,“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那些歪曲它的人,“酒”和“烈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勇士”和“有力量的人”表示那些在独创性上表现突出,擅长玷污它们的人。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悲哀的新酒”和“ 凋残的葡萄树”表示已经失去的圣言和教会的真理,“新酒”表示圣言的真理,“葡萄树”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表示心智的内在祝福和内心的幸福将灭亡,因为属灵良善的真理被摧毁了;“喝烈酒的,必以为苦”表示良善之真理因对它的歪曲和玷污而变得令人不快乐。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因苦不能喝水,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他们因苦而不能喝的玛拉的“水”代表被玷污的真理,“水”表示真理,“苦”表示玷污。把木头丢在水里“医治它们”代表爱与生活的良善驱散虚假,打开真理,从而恢复它;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被生活与爱的邪恶玷污的;因此,它被爱与生活的良善打开并恢复,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爱之良善就像火,真理由此出现在光中。

先知门徒把野瓜或苦的野葡萄所搁在、以利沙通过撒进细面而得医治的锅(列王纪下4:38–41)所表相同。他们把苦瓜所搁在的“锅”表示被歪曲的圣言;撒进去、使它得医治的“面”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驱散产生歪曲的虚假。

由于雅各的子孙败坏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并通过把它们用于自己和尘世之爱而歪曲和玷污了它们,所以在摩西之歌中,经上论到他们说: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申命记32:32)

“葡萄树”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葡萄”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挂”表示信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苦挂”表示被玷污的信之良善。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肚子发胀,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男人与妻子的婚姻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从这属灵婚姻降下来的;因此,“通奸”表示虚假与邪恶的结合,这就是为何“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变苦”,这表示对良善的玷污;由于“肚子”表示婚姻之爱,和子宫,以及大腿一样,所以“肚子发胀,大腿消瘦”,这在灵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包括属灵的和属世的,灭亡了;“子宫”或“肚子”表示属灵的婚姻之爱,“大腿”表示属世的婚姻之爱。由此可见,“苦”和“苦味”一般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苦胆”、“苦艾”、“没药”、“野瓜”、“野葡萄”,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表示这些的各个种类。


诠释启示录 #295

295a.“并且它们

295a.“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表示它们通过神性良善拥有存在,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实存或显现。这从“旨意”、“存在”或实体、“它们被创造”或“受造”的含义清楚可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存在”或实体是指爱之良善,在此是指被接受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们被创造”或“受造”是指也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那些通过神性真理被改造的人。“被创造”或受造表示拥有存在,是因为唯有那些被改造的人才可以说拥有存在,因为生命在他们里面,他们拥有聪明和智慧;而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没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有属灵的死亡,他们也没有聪明和智慧,而是有疯狂和愚蠢,所以他们不能说拥有存在。诚然,凡显现给任何感官的东西,都可以说拥有存在,但这种东西不能属灵地论及人,除非他处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被创造,是为了他可以是活的,聪明而智慧;因此,当他是死的,疯狂而愚蠢时,只要是这种情形,他就不作为人而存在。有两样事物构成人或使得人成为人,即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良善是他生命的存在或实体,而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由于良善是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被创造”表示存在,或拥有存在,所以经上说:“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这就是这些话的属灵内容。

295b.“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如火焰般熊熊燃烧的火红太阳,这是因为在灵界,爱显为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当论及主,天堂和教会时,“火”表示爱。热和光从天堂里的太阳发出;那里的热是发出的神性良善,光是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与地狱》一书的相关章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如天堂的太阳(HH 116–125节),天堂里的热和光(HH 126–140节)。由于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所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爱本身所意愿的,就是爱的良善;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只是一种手段,使得良善可以存在,并且后来信之真理可以从良善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来自这个源头,意愿是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与人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理解力是方法或手段,藉着它,意愿可以被改造,以后则以形式出现,就是诸如它通过理解力出现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实存。不过,这些事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一书有更充分的说明,那里论述了意愿和理解力。

由于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神的意愿或旨意是神性之爱,所以显而易见,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就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爱因是意愿,故也是实行,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他所意愿的,也会实行。因此,“遵行神或父的旨意”表示遵行祂的诫命,或出于爱或仁之情感而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在以下经文中,“神和父的旨意或意愿”所表示的。约翰福音:

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在马太福音(遵行在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必进入天国):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

同一福音书: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又: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的意愿。(马太福音18:14)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祂的意愿”明显表示爱。经上说“父的意愿或旨意”,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约翰福音: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经上之所以说“凡那些住在主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的人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他们成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意愿主让他们所意愿的东西,这就是良善,良善来自祂自己。

295c.在旧约,主的意愿被称为祂的“美意”,同样表示神性之爱;遵行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表示爱神和邻舍,因而照主的诫命生活,因为这就是爱神和邻舍。这也是从主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爱主和邻舍;这是属于人的真正本质的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美意”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曾在震怒中击打了你,现在我却以我的美意怜悯你。(以赛亚书60:10)

“在震怒中击打”表示试探;“以美意怜悯”表示出于爱拯救;“怜悯”是指出于爱向贫乏的人行善。

诗篇:

耶和华啊,在美意的时候,我的祈祷是向你发的;神啊,求你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诗篇69:13)

“耶和华美意的时候”表示出于爱接纳;“时候”当论及人时,表示存在的状态,但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永恒的存在,因而表示祂的爱,因为这爱是永恒的。“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表示源于爱、通过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来听和帮助。

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在我美意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帮助了你。(以赛亚书49:8)

此处“美意的时候”也表示神性之爱:“应允”(即答应)表示带来帮助,使人受益。

同一先知书:

宣告耶和华美意之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耶和华美意之年”表示当教会成员必须从爱那里得到帮助时,他们的时间和状态;故经上又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诗篇:

你必赐福给义人;你必用你的美意如同盾牌围护他。(诗篇5:12)

此处“美意”明显表示神性之爱,主出于这爱保护每个人;“你必如同用盾牌围护他”表示主出于爱的保护。

又:

耶和华张开手,以祂的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诗篇145:16)

此处“张开手”表示赋予良善;“以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表示出于爱使所有从祂接受生命的人富有神性真理。

摩西五经:

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愿它们都临到约瑟头上,临到他弟兄的拿细耳人头顶上。拿弗他利啊,你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申命记33:16, 23)

“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外在意义上表示拯救,良善的结实和真理的增多(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这清楚表明约瑟“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表示什么。“地的宝物”是指属于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地”是指教会;“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是指主对真理的神性之爱;主在摩西面前显现所在的“荆棘”也表示这神性之爱;“约瑟的头”表示内在人的智慧;“他弟兄的拿细耳人的头顶”表示外在人的聪明和知识;因相争而得名的“拿弗他利”表示试探,以及试探之后来自神性之爱的安慰和祝福,这由“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来表示。

以赛亚书:

难道你要把这称为禁食,为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吗?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就遮盖他吗?(以赛亚书58:5, 7)

“耶和华的美意”当论及人时,表示照祂的诫命,也就是爱神和邻舍(如前所述)生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美意就是把饼分给饥饿的人,遮盖赤身的。”“把饼分给饥饿的人”表示出于爱向渴望良善的人行善;“遮盖赤身的”表示在真理上教导那渴望被教导的人。

诗篇:

我的神啊,我以行你的美意(也就是你的旨意)为乐,你的律法在我深处。(诗篇40:8)

又:

求你指教我行你的美意;你的善灵必引导我到正直之地。(诗篇143:10)

又:

你们作祂的万象,作祂的用人、行祂美意的,都要祝福耶和华。(诗篇103:21)

“行耶和华神的美意”表示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因为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所有人都得救,并且他们由此而得救。此外,在希伯来语,“美意”也表示意愿;因为凡照意愿所行的,都是可喜悦的,神性之爱只意愿来自它自己的爱可以与天使和人同在,当他们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时,祂的爱就与他们同在。这就是爱主,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15, 21, 23, 24; 15:10, 14; 21:15, 16)教导了这一点。

295d.“意愿或旨意”表示反面意义上的爱,即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信主的名”表示照祂教导的诫命生活;“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参看AE 102a, 135节)。“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未处于违背良善和真理的生命;“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未处于对邪恶的爱;“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未处于对虚假的爱。“肉”当论及人时,表示人自愿的自我,或说人自己的自愿性,因而表示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48—149, 780, 999, 3813, 8409, 10283节);人(vir)表示人的理解力自我,或人自己的理解力,也就是虚假(AC 48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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