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18

618.“它会使你肚

618.“它会使你肚子发苦”表示它内在令人不快乐,因为外在被玷污了。这从“苦”或“苦味”和“肚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苦”或“苦味”是指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肚子”是指内层之物。“肚子”表示内层之物,因为这些话之后,经上说“在口中要甜如蜜”,“口”表示外层之物,因为口中所含的东西被咀嚼并吞进肚腹,由此从外层到内层,进入人的内脏。不过,关于“肚子”的含义,我们稍后会提到。“苦”(或苦味)表示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因此“发苦”表示令人不快乐,因为甜的东西若与某种令人不适的东西掺杂,就会发苦,从而令人不快乐;苦艾、苦胆和没药的苦味由此而来。由于“甜”表示因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而令人快乐的东西,所以“苦”表示因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是被自然界的任何人,而是被灵界的灵人和天使感知并感觉为苦味;因为一切被玷污的真理之良善,当在他们那里变成味道时,就明显感觉发苦。事实上,灵人和天使与世人一样,拥有味觉,但灵人和天使的味觉是从一个属灵源头流出的,而世人的味觉是从一个属世源头流出的;对灵人来说,苦味来自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但对世人来说,它来自甜的东西与令人不适之物的掺杂。约翰的这种苦的感觉也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为他在灵里,否则他不能吃小书卷。被玷污的真理是指被用于邪恶并与其虚假掺杂的良善之真理,当圣言字义的真理被用于肮脏的爱,从而与邪恶掺杂时,情况就是这样。这种令人不快乐就是此处肚子发苦所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圣言中的内层之物,也就是圣言的内层是什么意思。圣言的内层是指包含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事物;这些是真正的真理;圣言的外层真理,也就是被称为文字意义和字义的外在或属世意义中的真理,就对应于这些真理。当圣言的外层事物,或圣言的文字意义或字义上的真理被歪曲和玷污时,圣言的内层真理就被歪曲和玷污了;因此,当一个人将字义上的圣言用于尘世之爱的邪恶时,它就变得令天使不快,天使处于圣言的内在或属灵意义,这种不快就像苦味的不快。由此可见,“小书卷会发苦,并使肚子发苦”表示圣言内在是令人不快乐的;不过,我们刚才所论述的这种不快是属灵的不快。但在此也由“苦”所表示的属灵-属世的不快,是由以下事实产生的:内在从圣言字义收集并被称为字义的教义真理,对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来说,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人在教会结束时对圣言的理解,那时他们大部分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那时,对他们来说,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邪恶之虚假是令人快乐的;而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真理是令人不快乐的。这一点也由“小书卷在肚子里发苦,但在口中却甜如蜜”来表示。

“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苦”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显然,此处“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和真理,因为经上说“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为当“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时,良善就被玷污了,当“以暗为光,以光为暗”时,真理就被歪曲了,“暗”表示虚假,“光”表示真理。这清楚表明,“以苦为甜,以甜为苦”、以及“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类似事物;“喝酒的勇士”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真理的人,“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那些歪曲它的人,“酒”和“烈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勇士”和“有力量的人”表示那些在独创性上表现突出,擅长玷污它们的人。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悲哀的新酒”和“ 凋残的葡萄树”表示已经失去的圣言和教会的真理,“新酒”表示圣言的真理,“葡萄树”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表示心智的内在祝福和内心的幸福将灭亡,因为属灵良善的真理被摧毁了;“喝烈酒的,必以为苦”表示良善之真理因对它的歪曲和玷污而变得令人不快乐。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因苦不能喝水,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他们因苦而不能喝的玛拉的“水”代表被玷污的真理,“水”表示真理,“苦”表示玷污。把木头丢在水里“医治它们”代表爱与生活的良善驱散虚假,打开真理,从而恢复它;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被生活与爱的邪恶玷污的;因此,它被爱与生活的良善打开并恢复,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爱之良善就像火,真理由此出现在光中。

先知门徒把野瓜或苦的野葡萄所搁在、以利沙通过撒进细面而得医治的锅(列王纪下4:38–41)所表相同。他们把苦瓜所搁在的“锅”表示被歪曲的圣言;撒进去、使它得医治的“面”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驱散产生歪曲的虚假。

由于雅各的子孙败坏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并通过把它们用于自己和尘世之爱而歪曲和玷污了它们,所以在摩西之歌中,经上论到他们说: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申命记32:32)

“葡萄树”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葡萄”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挂”表示信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苦挂”表示被玷污的信之良善。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肚子发胀,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男人与妻子的婚姻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从这属灵婚姻降下来的;因此,“通奸”表示虚假与邪恶的结合,这就是为何“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变苦”,这表示对良善的玷污;由于“肚子”表示婚姻之爱,和子宫,以及大腿一样,所以“肚子发胀,大腿消瘦”,这在灵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包括属灵的和属世的,灭亡了;“子宫”或“肚子”表示属灵的婚姻之爱,“大腿”表示属世的婚姻之爱。由此可见,“苦”和“苦味”一般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苦胆”、“苦艾”、“没药”、“野瓜”、“野葡萄”,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表示这些的各个种类。


诠释启示录 #148

148.“石上写着新

148.“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表示内层生命的状态,除了那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外,没有人知道这种状态。这从“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的性质或品质(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754, 1896, 2009, 3237, 3421节)。它在此表示内层生命状态的品质,因为它被称为“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的新名”;事实上,那些没有处于内层生命的人完全不知道内层生命的这种状态的品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处于内层生命,除了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之人外,没有人处于对主之爱。爱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参看《属天的奥秘》,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内层生命是属灵生命,天堂天使就处于这生命;而外层生命是属世生命,所有不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这生命。此外,对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人身中的神性之人来说,内层心智是打开的,那时他们变成属灵的;而那些没有如此生活,不承认主的人仍是属世的。所有未处于天堂之爱的人都不知道内层生命或属灵生命的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395–41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5, 238节)。

在圣言中,“名”表示状态的性质或品质,这一点从那里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从中引用一些来证实。因此,在以赛亚书:

你们举目向高处观看,谁创造这些事物,按数目领万象而出。祂一一称其名。(以赛亚书40:26)

“祂一一称其名”是指知道所有人的品质,并照着他们爱与信的状态而赐予他们。在约翰福音,意思也一样: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领它们出来。(约翰福音10:2–3)

以赛亚书:

雅各啊,那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啊,那形成你的,如此说,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名呼召你,你是我的。(以赛亚书43:1)

同一先知书:

使你知道我就是那提你的名呼召你的耶和华。因我仆人雅各,我所拣选以色列的缘故,我就提你的名呼召你,你却不认识我。(以赛亚书45:3–4)

“我提你的名呼召你”表示祂知道教会状态的品质;因为“雅各”和“以色列”是指教会,“雅各”是指外在教会,“以色列”是指内在教会。

又:

哦,以色列,巴不得你素来听从我的诫命,他的名在我面前必不剪除,也不灭绝。(以赛亚书48:18–19)

“在耶和华面前剪除和灭绝的名”是指实现结合的状态的品质,这种状态是那些属于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之人的属灵状态。又: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此处“提名”是指知道品质。又: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列族必见你的公义,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1, 2)

又:

祂必用别名称呼祂的仆人。(以赛亚书65:15)

“得新名的称呼”和“用别名”是指赋予另一种生命状态,即一种属灵生命的状态。以西结书:

这流人血的城臭名污秽。(以西结书22:2, 5)

“流人血的城”是指向仁之良善施暴的教义;当这教义充满构成其品质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时,经上就说它“臭名污秽”。

摩西五经:

摩西对耶和华说,你曾说过,我按名认识你。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所说的这件事我也要行,因为我按名认识你。(出埃及记33:12, 17)

“祂按名认识摩西”是指祂知道他的品质。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要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和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 5, 12)

显而易见,此处“名”表示在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方面的状态的品质。另一处:

凡名字没有写在生命册上的人。(启示录13:8; 17:8)

“写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指人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而他的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品质。又:

他们要见神和羔羊的面,祂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启示录22:4)

“祂在他们额上的名字”是指一种爱的状态,因为“额”对应于爱,因而表示爱。

在圣言中,“名”之所以表示人之状态的性质或品质,是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根据他所处的生命状态而得名,因而各不相同。事实上,属灵的言语不同于人类的言语;那里的一切都根据对事物和人的观念来表达;这些观念落入话语或词语。这一点从关于天堂天使的言语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34–245节),也可参看前文(AE 102, 135节),那里说明了在圣言中,“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的名”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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