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8.“它会使你肚子发苦”表示它内在令人不快乐,因为外在被玷污了。这从“苦”或“苦味”和“肚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苦”或“苦味”是指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肚子”是指内层之物。“肚子”表示内层之物,因为这些话之后,经上说“在口中要甜如蜜”,“口”表示外层之物,因为口中所含的东西被咀嚼并吞进肚腹,由此从外层到内层,进入人的内脏。不过,关于“肚子”的含义,我们稍后会提到。“苦”(或苦味)表示由于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因此“发苦”表示令人不快乐,因为甜的东西若与某种令人不适的东西掺杂,就会发苦,从而令人不快乐;苦艾、苦胆和没药的苦味由此而来。由于“甜”表示因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而令人快乐的东西,所以“苦”表示因被玷污的真理而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是被自然界的任何人,而是被灵界的灵人和天使感知并感觉为苦味;因为一切被玷污的真理之良善,当在他们那里变成味道时,就明显感觉发苦。事实上,灵人和天使与世人一样,拥有味觉,但灵人和天使的味觉是从一个属灵源头流出的,而世人的味觉是从一个属世源头流出的;对灵人来说,苦味来自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但对世人来说,它来自甜的东西与令人不适之物的掺杂。约翰的这种苦的感觉也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因为他在灵里,否则他不能吃小书卷。被玷污的真理是指被用于邪恶并与其虚假掺杂的良善之真理,当圣言字义的真理被用于肮脏的爱,从而与邪恶掺杂时,情况就是这样。这种令人不快乐就是此处肚子发苦所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圣言中的内层之物,也就是圣言的内层是什么意思。圣言的内层是指包含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事物;这些是真正的真理;圣言的外层真理,也就是被称为文字意义和字义的外在或属世意义中的真理,就对应于这些真理。当圣言的外层事物,或圣言的文字意义或字义上的真理被歪曲和玷污时,圣言的内层真理就被歪曲和玷污了;因此,当一个人将字义上的圣言用于尘世之爱的邪恶时,它就变得令天使不快,天使处于圣言的内在或属灵意义,这种不快就像苦味的不快。由此可见,“小书卷会发苦,并使肚子发苦”表示圣言内在是令人不快乐的;不过,我们刚才所论述的这种不快是属灵的不快。但在此也由“苦”所表示的属灵-属世的不快,是由以下事实产生的:内在从圣言字义收集并被称为字义的教义真理,对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来说,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人在教会结束时对圣言的理解,那时他们大部分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那时,对他们来说,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邪恶之虚假是令人快乐的;而从圣言字义所确认的真理是令人不快乐的。这一点也由“小书卷在肚子里发苦,但在口中却甜如蜜”来表示。
“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之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苦”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显然,此处“苦”表示被玷污的良善和真理,因为经上说“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这句话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为当“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时,良善就被玷污了,当“以暗为光,以光为暗”时,真理就被歪曲了,“暗”表示虚假,“光”表示真理。这清楚表明,“以苦为甜,以甜为苦”、以及“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类似事物;“喝酒的勇士”表示那些玷污圣言真理的人,“有力量调烈酒的人”表示那些歪曲它的人,“酒”和“烈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勇士”和“有力量的人”表示那些在独创性上表现突出,擅长玷污它们的人。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悲哀的新酒”和“ 凋残的葡萄树”表示已经失去的圣言和教会的真理,“新酒”表示圣言的真理,“葡萄树”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表示心智的内在祝福和内心的幸福将灭亡,因为属灵良善的真理被摧毁了;“喝烈酒的,必以为苦”表示良善之真理因对它的歪曲和玷污而变得令人不快乐。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因苦不能喝水,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他们因苦而不能喝的玛拉的“水”代表被玷污的真理,“水”表示真理,“苦”表示玷污。把木头丢在水里“医治它们”代表爱与生活的良善驱散虚假,打开真理,从而恢复它;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被生活与爱的邪恶玷污的;因此,它被爱与生活的良善打开并恢复,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爱之良善就像火,真理由此出现在光中。
先知门徒把野瓜或苦的野葡萄所搁在、以利沙通过撒进细面而得医治的锅(列王纪下4:38–41)所表相同。他们把苦瓜所搁在的“锅”表示被歪曲的圣言;撒进去、使它得医治的“面”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驱散产生歪曲的虚假。
由于雅各的子孙败坏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并通过把它们用于自己和尘世之爱而歪曲和玷污了它们,所以在摩西之歌中,经上论到他们说: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申命记32:32)
“葡萄树”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教会的真理;“葡萄”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挂”表示信之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苦挂”表示被玷污的信之良善。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肚子发胀,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男人与妻子的婚姻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从这属灵婚姻降下来的;因此,“通奸”表示虚假与邪恶的结合,这就是为何“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变苦”,这表示对良善的玷污;由于“肚子”表示婚姻之爱,和子宫,以及大腿一样,所以“肚子发胀,大腿消瘦”,这在灵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包括属灵的和属世的,灭亡了;“子宫”或“肚子”表示属灵的婚姻之爱,“大腿”表示属世的婚姻之爱。由此可见,“苦”和“苦味”一般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苦胆”、“苦艾”、“没药”、“野瓜”、“野葡萄”,以及其它许多事物表示这些的各个种类。
933.启22:2.“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在中央”表示在至内层或核心处,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409, 932节)。“这边和那边”表示在右和在左;在右的真理就是在清晰中的,在左的真理则是在模糊中的;因为在天上,南边表示清晰的真理,在右;北边表示模糊的真理,在左(901节)。“生命树”表示主的神性之爱(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或“善行”,对此,下一节会论述。“十二”表示全部,论及教会的良善与真理(348节)。将这些内容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
这一切就发生在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身上。而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则无法与祂结合,因而也无法与父结合,进而无法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注视祂才产生结合,当然不是纯理性地注视,而是出于意愿情感的理性注视;除非人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下;因此,主说:
遵守我命令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之所以说在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或核心处,是因为在属灵的事上,一切通过至内层或核心存在,并从至内层或核心发出,正如核心处的火与光向周边散发;或如同热与光从也在核心处的太阳散发到宇宙中。这种情形发生在最小的事物里面,如同发生在最大的事物里面。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或核心处,故经上说“在城的街道与河的中央”,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所指的就是在两边。当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一切爱与仁的良善皆通过祂存在,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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