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6.启10: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这从“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在最近的意义上是指服从命令,因为他被吩咐去拿它;但在更远的意义,也就是内层意义上,这话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主将感知这品质的能力赐予每个人,但却没有人感知它,除非他愿意貌似凭自己去感知它。人必须有这种回应的能力或行为,才能接受感知圣言的能力;除非一个人愿意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这种能力不可能归给他;因为要实现这种归给,就必须有一个主动作用和回应能力。主动作用来自主,回应能力也来自主,但后者看上去来自人;因为主自己赋予了这种回应能力,因此它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由于人只知道他从自己活着,因而只知道他从自己思考和意愿,所以他必须仿佛从适合自己生命的东西来使用这种回应能力;当他如此使用它时,它才第一次被植入他,与他结合并归给他。
人若以为没有这种反作用或回应的能力,神性真理和良善也流入人,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会让人垂下双手,等候直接流注,如那些完全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无需人的意愿这一方的任何合作就会流入的人所认为的;而事实上,主教导,祂不断站在门外叩门,人必须打开门,祂才能进入那开门的人(启示录3:20)。简言之,主动和回应构成一切结合,或说是一切结合的原因,而主动和纯粹的被动不会产生任何结合;事实上,当原动力或主动力量流入纯被动之物时,它会流过去,并消散,因为被动者会屈服和后退。但当原动力或主动力量流入也是一个回应者的被动者时,它们就联结起来,这两者仍旧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流注也是如此。因此,当神性只流入理解力时,它会流过去,并消散;但当它流入意愿,就是人的自我所居的地方时,它仍旧结合。由此可见,经上首先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后来说他“就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然后天使说“你拿去,把它吃光”涉及什么样的内在事实,因为这是对反作用和回应能力的描述。由此可知,这些话表示从主接受和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圣言的其它经文也以同样的方式描述了对神性流注的接受。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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