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6.启10: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这从“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在最近的意义上是指服从命令,因为他被吩咐去拿它;但在更远的意义,也就是内层意义上,这话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主将感知这品质的能力赐予每个人,但却没有人感知它,除非他愿意貌似凭自己去感知它。人必须有这种回应的能力或行为,才能接受感知圣言的能力;除非一个人愿意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这种能力不可能归给他;因为要实现这种归给,就必须有一个主动作用和回应能力。主动作用来自主,回应能力也来自主,但后者看上去来自人;因为主自己赋予了这种回应能力,因此它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由于人只知道他从自己活着,因而只知道他从自己思考和意愿,所以他必须仿佛从适合自己生命的东西来使用这种回应能力;当他如此使用它时,它才第一次被植入他,与他结合并归给他。
人若以为没有这种反作用或回应的能力,神性真理和良善也流入人,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会让人垂下双手,等候直接流注,如那些完全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无需人的意愿这一方的任何合作就会流入的人所认为的;而事实上,主教导,祂不断站在门外叩门,人必须打开门,祂才能进入那开门的人(启示录3:20)。简言之,主动和回应构成一切结合,或说是一切结合的原因,而主动和纯粹的被动不会产生任何结合;事实上,当原动力或主动力量流入纯被动之物时,它会流过去,并消散,因为被动者会屈服和后退。但当原动力或主动力量流入也是一个回应者的被动者时,它们就联结起来,这两者仍旧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流注也是如此。因此,当神性只流入理解力时,它会流过去,并消散;但当它流入意愿,就是人的自我所居的地方时,它仍旧结合。由此可见,经上首先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后来说他“就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然后天使说“你拿去,把它吃光”涉及什么样的内在事实,因为这是对反作用和回应能力的描述。由此可知,这些话表示从主接受和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圣言的其它经文也以同样的方式描述了对神性流注的接受。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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