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16

616.启10:9.

616.启10: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这从“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在最近的意义上是指服从命令,因为他被吩咐去拿它;但在更远的意义,也就是内层意义上,这话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主将感知这品质的能力赐予每个人,但却没有人感知它,除非他愿意貌似凭自己去感知它。人必须有这种回应的能力或行为,才能接受感知圣言的能力;除非一个人愿意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这种能力不可能归给他;因为要实现这种归给,就必须有一个主动作用和回应能力。主动作用来自主,回应能力也来自主,但后者看上去来自人;因为主自己赋予了这种回应能力,因此它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由于人只知道他从自己活着,因而只知道他从自己思考和意愿,所以他必须仿佛从适合自己生命的东西来使用这种回应能力;当他如此使用它时,它才第一次被植入他,与他结合并归给他。

人若以为没有这种反作用或回应的能力,神性真理和良善也流入人,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会让人垂下双手,等候直接流注,如那些完全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无需人的意愿这一方的任何合作就会流入的人所认为的;而事实上,主教导,祂不断站在门外叩门,人必须打开门,祂才能进入那开门的人(启示录3:20)。简言之,主动和回应构成一切结合,或说是一切结合的原因,而主动和纯粹的被动不会产生任何结合;事实上,当原动力或主动力量流入纯被动之物时,它会流过去,并消散,因为被动者会屈服和后退。但当原动力或主动力量流入也是一个回应者的被动者时,它们就联结起来,这两者仍旧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流注也是如此。因此,当神性只流入理解力时,它会流过去,并消散;但当它流入意愿,就是人的自我所居的地方时,它仍旧结合。由此可见,经上首先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后来说他“就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然后天使说“你拿去,把它吃光”涉及什么样的内在事实,因为这是对反作用和回应能力的描述。由此可知,这些话表示从主接受和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圣言的其它经文也以同样的方式描述了对神性流注的接受。


揭秘启示录 #543

543.启12:5.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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