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6.启10: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这从“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在最近的意义上是指服从命令,因为他被吩咐去拿它;但在更远的意义,也就是内层意义上,这话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主将感知这品质的能力赐予每个人,但却没有人感知它,除非他愿意貌似凭自己去感知它。人必须有这种回应的能力或行为,才能接受感知圣言的能力;除非一个人愿意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这种能力不可能归给他;因为要实现这种归给,就必须有一个主动作用和回应能力。主动作用来自主,回应能力也来自主,但后者看上去来自人;因为主自己赋予了这种回应能力,因此它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由于人只知道他从自己活着,因而只知道他从自己思考和意愿,所以他必须仿佛从适合自己生命的东西来使用这种回应能力;当他如此使用它时,它才第一次被植入他,与他结合并归给他。
人若以为没有这种反作用或回应的能力,神性真理和良善也流入人,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会让人垂下双手,等候直接流注,如那些完全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无需人的意愿这一方的任何合作就会流入的人所认为的;而事实上,主教导,祂不断站在门外叩门,人必须打开门,祂才能进入那开门的人(启示录3:20)。简言之,主动和回应构成一切结合,或说是一切结合的原因,而主动和纯粹的被动不会产生任何结合;事实上,当原动力或主动力量流入纯被动之物时,它会流过去,并消散,因为被动者会屈服和后退。但当原动力或主动力量流入也是一个回应者的被动者时,它们就联结起来,这两者仍旧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流注也是如此。因此,当神性只流入理解力时,它会流过去,并消散;但当它流入意愿,就是人的自我所居的地方时,它仍旧结合。由此可见,经上首先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后来说他“就走到天使那里说,请把小书卷给我”,然后天使说“你拿去,把它吃光”涉及什么样的内在事实,因为这是对反作用和回应能力的描述。由此可知,这些话表示从主接受和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圣言的其它经文也以同样的方式描述了对神性流注的接受。
47.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表示在最初和最末事物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爱离了自己的智慧就不存在,智慧离了自己的爱也不存在,所以“头”表示智慧之爱;当论及主时,“头”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下文(538, 568节)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表示在其最初形式中的爱和智慧,那么可推知,“发”表示在其最末形式中的爱和智慧;由于“发”在此论及人子,也就是作为圣言的主,所以“祂的发”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表现中,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最外在表现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东西。
人子或主的发表示这层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35-49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就在其最外在表现,也就是其字义中的圣言而言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人”是指发,或头发。这就是为何自在母腹里时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其力量在头发里面。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拥有能力,这可见于关于圣经的上述教义(37-49节)。也正因如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和以利亚一样,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最外在表现,如所说的,就是没有其字义的圣言;母熊表示与内义分离的圣言的字义。在灵界,那些制造这种分离的人也表现为熊,不过仅从远处看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童子们为何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耻辱和极其悲痛的一种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容貌比炭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还有:
头都光秃,肩都磨平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又:
脸上都羞愧,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同样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
因此,弥迦书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女,你要秃头剪发;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女”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纯正真理。此外,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结果是这样: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经上论到拿细耳人说: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发”表示在其最外在表现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他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
以赛亚书:
祂名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因太多没有引用)可以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与发表示在其最初事物和最末事物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由于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可推知,所表示的也是在其最初元素和最末元素中的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发,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发有什么用呢?“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上去是秃头;相反,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则拥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头和发被描述为像羊毛,像雪,是因为“羊毛”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良善,“雪”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中的情形;因为“羊毛”出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出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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