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15

615.“你去,把那

615.“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表示主向天堂和教会显现的圣言。这从“展开的小书卷”、“手中拿小书卷的天使”、“海、地”和“踏它们”的含义清楚可知:“展开的小书卷”是指显现的圣言(参看AE 599节);“手中拿小书卷的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E 593节);“海、地”是指天堂和教会(参看AE 600节);“踏它们”是指它们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主(参看AE 606节)。由此可见,“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表示主向天堂和教会显现的圣言。下文将解释“拿去,把它吃光”的含义。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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