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4.启10: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表示在仍留在他们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方面,对教会之人的探究。这从之前的事物和本章接下来的事物清楚可知;因为“吩咐他说的天上的声音”涉及这些事物。之前的事物论述了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理解,这可从10: 2–4清楚看出来,在那里,从天降下的大力天使呼喊的“声音”和七雷的“声音”表示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的教会状态品质的显现(参看AE 601–604节)。接下来的事物论述了仍留在教会之人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因为天使手里拿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把它吃光”表示探究,“它在口中是甜的,在肚子里是苦的”表示在字义上,它是令人快乐的,但在真理本身在其中的内义上,它并令人快乐。这一点从下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由于这些就是已经论述和尚待论述的事物,所以很明显,“他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表示在仍留在他们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方面,对教会之人的探究。
要知道,随着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对圣言的理解在教会逐渐消亡;随着教会之人远离仁爱,因而随着他背离信仰的生活,他从内在变得外在。当教会之人是这样时,诚然,他可能会以阅读圣言为快乐,但却不是以属于圣言内层意义的真理本身为快乐;因为正是信仰的生活本身,也就是仁爱,产生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并使它令人快乐。因此,字义上的圣言可能会被喜爱,但只因它能被用来确认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虚假,这就是字面上的圣言。其结果是,在教会结束的时候,几乎没有对真理的任何理解了。诚然,那时来自圣言的真理从嘴口里说出来,但却没有对真理的任何概念。我被允许在灵界的许多人身上测试,事实是否如此;结果发现,尽管只要从圣言说话,他们就说真理,但他们仍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此,他们就像空虚的器皿、叮当作响的铃铛,只从诸如他们从记忆中提取出来的那些东西说话,根本不从对理解或意义的任何感知来说话。当人具有这种品质时,他就无法从内在拥有任何属天和属灵之物了,只有来自肉体和世界的属世之物,当属世之物与属天和属灵之物分离时,它就是地狱的。由此可见,在下文,给约翰吃了在口中甜如蜜,但使他肚子发苦的小书卷是什么意思。
248.启3:20.“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表示主的永恒同在。这从“门或门口”的含义清楚可知,“门或门口”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准许进入天堂或教会方面的主,在内义上是指来自祂的出于良善的真理,因为人通过这真理被准许进入天堂(对此,参看AE 208节)。由于此处主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表示祂的永恒同在,同时表示祂准许进入天堂的永恒意愿,祂也的确准许进入;祂将自己与那些接受祂的人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实现,所以经上接着说:“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经上提到了“门”,故也提到“敲门”,“敲门”表示主将自己与人结合,并将天堂的祝福或幸福传给他的永恒意愿。意思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神性之爱在主里面,神性之爱就是愿意将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希望他们可以接受祂,或说神性之爱在于将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的意愿,还在于他们可以接受它的意愿。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人接受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实现,这些是从主发出,并被接受的神性事物,这些是神性,故主自己在它们里面,所以主与天使和世人的结合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爱的信实现。“我站在门外叩门”尤表将这些事物赐给人,并把它们植入他的意愿或渴望。
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里面有两样东西要藉着主的永恒同在和祂将自己与一个人结合的永恒意愿。第一样东西是,他拥有善意地思考主和邻舍的方法和能力;因为每个人都能善意或恶意地思考主和邻舍;如果他善意地思考,门就打开,如果他恶意地思考,门就关闭。善意地思考主和邻舍不是来自人和他的自我,而是来自主,主永远同在,并通过祂的永恒同在而赐予人这种方法和能力;但恶意思考主和邻舍来自人自己和他的自我。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中藉着主与他的永恒同在,以及主将自己与人结合的永恒意愿的第二样东西是,人能放弃邪恶;他放弃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打开门并进入。只要邪恶在人的思维和意愿中,主就无法打开并进入,因为这些邪恶会反对或阻挡,并关闭这门。此外,主恩准人认识思维和意愿的邪恶,也认识将要驱散这些邪恶的真理;因为圣言已经赐下,这些事在那里披露了。
由此可见,为了人若愿意,就可能被改造,没有什么东西是缺乏的;因为一切改造的方法都在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中留给了人;不过,要清楚地知道,这种自由或自由意志来自主,如前所述;主由此实现改造,只要人出于被赐予每个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去接受。接受必须完全在人那一方,这由“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来表示。一个人因没有感知到流注而在起初不知道这一切都来自主,只要后来他从圣言相信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来自主,这无关紧要;因为主实现这些事,尽管人不知道这一事实;这一切通过“我站在门外叩门”所表示的主的永恒同在而实现。简言之,主愿意人凭自己放弃邪恶,实行良善,只要他相信如此行的能力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因为主渴望人那一方是接受的;只有当人貌似凭自己行动,尽管这是靠着主时,接受才能被赐下。因此,某种回应的能力被赋予人,这就是他的新意愿。
由此可见,那些声称人唯信称义和得救,因为他不能凭自己行善的人犯多么严重的错误。这种信仰,除了让人垂下双手等候直接流注外,还会是什么呢?这样做的人什么都接收不到。那些以为自己能通过祷告、崇拜和敬拜的外在而使自己接收流注的人也犯了错;因为这些事没有任何作用,除非人不去思想和实行邪恶,并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貌似凭自己把自己引向生活的良善;人若如此行,就使自己成为乐于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祷告、崇拜和敬拜的外在在主面前是有效的。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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