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4.启10: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表示在仍留在他们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方面,对教会之人的探究。这从之前的事物和本章接下来的事物清楚可知;因为“吩咐他说的天上的声音”涉及这些事物。之前的事物论述了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理解,这可从10: 2–4清楚看出来,在那里,从天降下的大力天使呼喊的“声音”和七雷的“声音”表示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的教会状态品质的显现(参看AE 601–604节)。接下来的事物论述了仍留在教会之人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因为天使手里拿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把它吃光”表示探究,“它在口中是甜的,在肚子里是苦的”表示在字义上,它是令人快乐的,但在真理本身在其中的内义上,它并令人快乐。这一点从下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由于这些就是已经论述和尚待论述的事物,所以很明显,“他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表示在仍留在他们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方面,对教会之人的探究。
要知道,随着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对圣言的理解在教会逐渐消亡;随着教会之人远离仁爱,因而随着他背离信仰的生活,他从内在变得外在。当教会之人是这样时,诚然,他可能会以阅读圣言为快乐,但却不是以属于圣言内层意义的真理本身为快乐;因为正是信仰的生活本身,也就是仁爱,产生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并使它令人快乐。因此,字义上的圣言可能会被喜爱,但只因它能被用来确认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虚假,这就是字面上的圣言。其结果是,在教会结束的时候,几乎没有对真理的任何理解了。诚然,那时来自圣言的真理从嘴口里说出来,但却没有对真理的任何概念。我被允许在灵界的许多人身上测试,事实是否如此;结果发现,尽管只要从圣言说话,他们就说真理,但他们仍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此,他们就像空虚的器皿、叮当作响的铃铛,只从诸如他们从记忆中提取出来的那些东西说话,根本不从对理解或意义的任何感知来说话。当人具有这种品质时,他就无法从内在拥有任何属天和属灵之物了,只有来自肉体和世界的属世之物,当属世之物与属天和属灵之物分离时,它就是地狱的。由此可见,在下文,给约翰吃了在口中甜如蜜,但使他肚子发苦的小书卷是什么意思。
686.“今在昔在神圣的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也是神性真理本身,否则,神性真理会遭到亵渎。“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今在昔在的”表示主的圣言,照约翰福音(1:1,2,14)所说,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或道(Word)。主在此之所以是指圣言,是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圣言的理解。至于当论及主时,“今在和昔在”、“初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13,29-31,38,57节)。“神圣”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173,586,666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今在昔在神圣的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也是神性真理本身。
按照主的圣治,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会歪曲圣言的真理,这是因为他们若知道这些真理,以至于进行深入的思考,就会亵渎它们;事实上,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也没有直接靠近主。所以,他们若真的接受圣言的纯正真理,就会将它们与其生活的邪恶混在一起;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对神圣事物的亵渎。因此,其中一条许可法(the laws of permission),也就是圣治的律法规定,他们可以凭自己歪曲真理,歪曲的程度视他们陷入生活的邪恶程度而定。按照圣治,那些陷入生活邪恶的人必陷入教义的虚假,免得圣言的神性真理遭到亵渎,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节,257节末尾)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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