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13

613.启10:8–

启示录10:8–10

613.启10:8–10.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

“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表示在仍留在他们身上的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方面,对教会之人的探究(614节);“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表示主向天堂和教会展开的圣言(615)。

“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从主感知圣言品质的能力(616节);“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表示他应阅读、感知和探究圣言,就是圣言的内层和外层品质(617节);“它会使你肚子发苦”表示它内在令人不快乐,因为被玷污了(618节);“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它外在是令人快乐的(619)。

“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表示探究(620节);“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表示在其外在意义或字义方面的圣言仍感觉令人快乐,但只是因为它有助于确认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虚假原则(621节);“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表示由于被玷污的圣言字义的真理,让人感觉并查明,圣言内在并不令人快乐(622)。


揭秘启示录 #892

892.“杀人的、淫

892.“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表所有无视十诫,没有避开其中所提到如罪的任何邪恶,因而活在它们当中的人。至于十诫中“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和“不可作假见证”这四诫的三重含义,即属世、属灵和属天意义,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2-91节);故没有必要在此解释它们;不过,此处提到“行邪术的和拜偶像的”,以代替第七诫,即“不可偷盗”;“行邪术的”表示那些探求真理,却歪曲它们以确认虚假和邪恶的人,如那些接受“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这一真理,却利用它来确认唯信之人所做的那样;事实上,这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至于“邪术”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462节)。“拜偶像的”表示那些不是出于圣言,因而不是出于主,而是出于自己的聪明设立敬拜,或处于敬拜的人(459节);那些仅凭错解的保罗的一句话,而不是凭主的任何话,就编造了教会的普遍教义之人也是如此,这同样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说谎话的”表示那些陷入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9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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