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0.“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必不再有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也不再有由此而来的任何教会状态了。这从“时间”的含义清楚可知,“时间”在此是指人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的状态,因而是指教会的状态,因为这些是本章论述的主题。“时间”表示状态,因为在灵界,时间只由生命的具体和总体状态来决定和区分。这是因为灵界的太阳,也就是主,并不移动,而是在天堂的同一个地方或部分静止不动;这个地方或部分就是东方;那里的太阳不像自然界的太阳看起来那样旋转经过众天堂。时间,无论总体还是具体,是由自然界太阳的表面旋转决定的,并由此存在;总体上是年及其四季,四季被称为春、夏、秋、冬。此外,一年中的这四个季节是对应于灵界四个状态的自然界四个属世状态,灵界的这四个状态是它的总体属灵状态。具体地,在自然界的这些总体状态里面有固定和规定的时间,被称为月和周,尤其日,日被划分为四个属世状态,被称为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间,灵界也有四个状态对应于这四个属世状态。因为在灵界,如前所述,太阳不是旋转经过众天堂,而是保持恒定,固定在东方静止不动,故没有年、月、周、日、时,因而也没有任何时间的测定,只有生命状态的测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因此,在灵界,没有人知道时间是什么,只知道状态是什么;因为对一个事物的测定赋予对它的观念,事物照着这个观念而得名。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没有人知道时间是什么,尽管它们如在自然界那样彼此交替,只是取代时间的,是状态及其变化;因此,当圣言提到时间时,时间表示状态。不过,关于灵界的时间和诸时间(time和times),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关于天使状态的变化(HH 154–161节)。
由于“时间”是指属于自然界的时间的事物,如属于年和日的事物,一年的事物是播种期和收割期,一日的事物是早晨和晚上,所以在圣言中,属于时间的这些事物描述的是教会的状态,“播种期”描述并表示教会的建立;“收割期”描述并表示教会结出果实;“早晨”表示教会的初期,“中午到晚上”表示它的发展。这些属世状态也对应于属灵状态,属灵状态就是天堂和教会的状态。至于教会,总体上的教会经历这些状态,具体的每个教会之人也经历这些状态。此外,每个教会之人也从他最早的年纪或日子开始进入这些状态,但当教会走到尽头时,他就不能再开始进入了,因为他不接受神性真理,而是要么弃绝它,要么扭曲它,因此既没有播种期,也没有收割期,也就是没有建立,也没有结出果实,没有早晨或晚上,也就是没有开始,也没有发展。在圣言中,“时间(或时候,时期)”是指并表示这些状态;由于在教会结束时,这些状态在教会之人身上停止,所以此处说“必不再有时间了”;这表示必不再有对神性真理或圣言的任何理解了,因而不再有任何教会状态了。
以西结书中的“时候”所表相同:
灾祸,看哪,一个灾祸就临到了;结局来了,结局来了,它醒起来攻击你。那地的居民哪,看哪,早晨临到你,时候到了。(以西结书7:5–7)
这些话也论及教会的状态。经上首先描述了前教会的结束,后来又描述了一个新教会的建立。“灾祸,看哪,一个灾祸就临到了;结局来了,结局来了”描述了前教会的结束;“那地的居民哪,看哪,早晨临到你,时候到了”描述了一个新教会的建立,“早晨”表示一个新教会或一个教会开始的状态,“时候”表示它的发展状态;因此,前面提到的播种期和收割期,早晨和晚上意思也一样,因而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方面的教会状态。
但以理书:
第四个兽必说话抵挡至高者,折磨至高者的圣徒,因为他必想改变时期和公义;他们必交付他手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但以理书7:25)
“第四个兽”表示即将使教会彻底荒废的邪恶;“他必抵挡至高者所说的话和他所折磨的至高者的圣徒”表示摧毁教会真理的虚假,“至高者的圣徒”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他必改变时期和公义”表示那时,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将变成虚假和邪恶,“时期”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状态。“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表示在教会结束方面的这状态的持续时间,这表示一个完全的荒废状态。
以下但以理书中的话所表相同:
我听见那身穿细麻衣的人,向天举起右手左手,指着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要到一个定期,两个定期,半个定期,他们终止驱散圣民的时候,这一切事就都应验了。(但以理书12:7)
“时期”在此表示状态;“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表示一个完全的荒废状态;故经上说“他们终止驱散圣民的时候”,“圣民”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以下启示录中的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妇人在旷野受供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启示录12:14)
由于“时期”是指属于时间或时期的事物,如春、夏、秋、冬,所以这些事物表示一个将要重生,或正在重生之人的状态;“时期”也指诸如属于这些时期,即播种期和收割期的事物,这些事物表示教会在真理植入和由此而来的良善结实方面的状态;因此,一天当中的各个时间,就是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间,也表示类似事物;在以下经文中,这些时间就具有这种含义。创世记:
尽地所有的日子,播种与收割、冷与热、夏与冬、昼与夜,就永不停息了。(创世记8:22)
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30–937节)。诗篇:
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太阳是你预备的。地的一切疆界是你立的,夏天和冬天是你定的。(诗篇74:16, 17)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日的光明赐下太阳,为黑夜的光明赐下星月的定例。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消失,以色列的种也就会在我面前终日不再成为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5, 3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我就会弃绝雅各和我仆人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5, 26)
“日、月、星的定例”,以及“白昼和黑夜的约”、“天和地的定例”与“时间”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时间”凭这些定例存在。前面说明,“播种期和收割期,夏和冬”,与“时间”具有相同的含义。
由此可知,在创世记的这些话中,“时间”具有相同的含义: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创世记1:14–19)
两个“光体”,即太阳和月亮,表示爱和信;因为这一章在灵义上论述了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论到太阳和月亮所说的这些话表示那些主要使人重生并构成教会的事物。因此,这些话和接下来的话描述了实现重生的过程,后来又描述了重生的状态。这清楚表明,“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什么。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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