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启1:12. “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这从前面(AE 55节)解释约翰听见在后面的声音表示什么时所说的从某种程度上清楚可知。显然,这些话包含一个奥秘;这个奥秘无法得知,除非知道神性如何从天堂流入人的心智;因为约翰从流注听见在他后面的声音,后来因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就看见了接下来的事物。出于天堂的神性流注进入人的意愿,并通过这意愿进入他的理解力。进入意愿的流注进入枕骨区或后脑勺,因为它进入小脑,并由此朝前端前行进入大脑,也就是理解力所在之处;当它通过这条途径进入理解力时,也进入视觉;因为人从理解力看见。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就是流注的性质。无论我们说进入意愿的流注,还是说进入爱的流注,都是一样的,因为意愿是爱的容器;无论我们说进入理解力的流注,还是说进入信的流注,也是一样的,因为理解力是信的容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引用的内容)。但关于这个主题,目前不允许引用更多内容,因为迄今为止,与它有关的东西都是未知的。只说这几句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约翰听见在他后面的声音,并转过身来要看它都涉及什么;为何它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事实上,通过意愿进入理解力,或通过爱进入思维之物进入光照,因为人所意愿或爱的,他都会清楚感知到。如果它只经由理解力进入,情况则不然。此处说“要看那声音”,是因为“看”当论及属灵事物时,表示出于光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AE 11节);除非“看”表示理解力,否则经上不会说“要看那声音”。
842.由于前面论述了信和作为,所以我想从它们当中得出以下结论:爱、生命和作为在每个人里面都构成一体,以至于无论你说爱、生命,还是作为,都是一样的。前面说明,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他的生命取决于他的爱的品质,不仅心智的生命是这样,同时身体的生命也是这样。既然一个人所爱的,他也用心智去意愿,用身体去行,那么可推知,爱与行为或作为构成一体。有许多事物可以说明:作为从人的内在和外在生命发出,它们是包围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气场的活动;人的生命与爱是不可能交流的,除非属于其生命的这个包围的气场通过实行而变得活跃;因此,对人来说,生命或爱就是这样,或作为就是这样,构成这气场的一切也是这样;因此,信同样是这样。所以如果作为是邪恶,那么可推知,没有对真理的信,只有对虚假的信;因为邪恶与虚假会粘在一起,但邪恶与真理不会。不过,如果作为是良善,那么可推知,有对真理的信,因为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并结合在一起。而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的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上去是良善,而他内心却是邪恶,那么可推知,他有对虚假的信,无论他口头上如何谈论真理,因为真理被来自里面的邪恶污染了;因此,他的行为正如主对它们所描述的:
他们就像外面洗净的杯盘,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 27,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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