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启1:1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这从前面(AE 55节)解释约翰听见在后面的声音表示什么时所说的从某种程度上清楚可知。显然,这些话包含一个奥秘;这个奥秘无法得知,除非知道神性如何从天堂流入人的心智;因为约翰从流注听见在他后面的声音,后来因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就看见了接下来的事物。出于天堂的神性流注进入人的意愿,并通过这意愿进入他的理解力。进入意愿的流注进入枕骨区或后脑勺,因为它进入小脑,并由此朝前端前行进入大脑,也就是理解力所在之处;当它通过这条途径进入理解力时,也进入视觉;因为人从理解力看见。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就是流注的性质。无论我们说进入意愿的流注,还是说进入爱的流注,都是一样的,因为意愿是爱的容器;无论我们说进入理解力的流注,还是说进入信的流注,也是一样的,因为理解力是信的容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引用的内容)。但关于这个主题,目前不允许引用更多内容,因为迄今为止,与它有关的东西都是未知的。只说这几句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约翰听见在他后面的声音,并转过身来要看它都涉及什么;为何它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事实上,通过意愿进入理解力,或通过爱进入思维之物进入光照,因为人所意愿或爱的,他都会清楚感知到。如果它只经由理解力进入,情况则不然。此处说“要看那声音”,是因为“看”当论及属灵事物时,表示出于光照的理解力,如前所示(AE 11节);除非“看”表示理解力,否则经上不会说“要看那声音”。
172.(4)在思维观念上,来自永恒或创世之前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三位一体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这种观念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来消除。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三位一体就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这一点从以下《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内容很清楚地看出来:“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是神和主;子是神和主;圣灵亦是神和主;然而,非三神和主,乃一神和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会视为全基督教的,或普遍性的,现今关于神所认识和承认的一切都源于它。凡睁开双眼阅读它的人都能看出,尼西亚议会成员只理解为三神的三位一体,而尼西亚议会生出了这个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遗腹子。不仅他们所理解的三位一体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而且整个基督教界也都是这样理解的,因为整个基督教界都从这个源头获得其一切知识,每个人都服从或紧紧抓住基于这些话的信仰。
当今基督教界是不是把三位一体只理解为三神的三位一体,我把这一点作为一个挑战提交给每个人,无论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无论博学的大师还是神学博士,以及神圣的主教和大主教,甚至身穿紫袍的红衣主教,事实上还有罗马教皇本人。让他们每个人自己商量一下,然后宣布他所形成的观念,或出于他心智里的东西说话。该信经的话被普遍视为关于神的教义,这些话使这一点如水晶杯里的水一样明显和清晰,即: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个都为神、为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但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因此,真理和宗教,或真理和信仰不是一回事,而是彼此矛盾的两样东西。此外,该信经还补充说,没有三个神和主,只有一个神和主,以免他们受到全世界的嘲笑,因为谁不会嘲笑三神观呢?谁看不出这个补充中的矛盾呢?
然而,如果他们说,事实上,神性本质属于父,神性本质属于子,神性本质属于圣灵,然而,并没有三个神性本质,而是有一个不可分割的神性本质,也就是说,如果将父理解为起源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由此而来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发出的神性,它们是一位神的三个组成部分,那么这个奥秘是可以理解的。或者如果我们将父的神性理解为就像人的灵魂,将神性人身理解为像这灵魂的身体,将圣灵理解为像从灵魂和身体这两者发出的运作或活动,那么三个本质就可以理解了,但它们属于同一个位格,因而一起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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