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9.“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方面的主。这从“创造”、“天,地,海,及其中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创造”不仅指使一个事物存在,还指通过将该事物联结在一起,凭发出的神性维持它而赋予它永恒的存在;因为众天堂凭借被称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的主之神性而存在,并永远存在,也就是持续存在;被天使接受的这神性真理构成天堂。正因如此,当经上提到天时,指的是主,因为天使所在的天堂凭主,也就是凭从祂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因此,这就是此处“创造”所表示的。“创造”当论及教会和教会之人时,表示新造,也就是重生(可参看AE 294节)。“天,地,海,及其中之物”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天,地和海”在此尤表高层和低层天堂,因为在灵界,事物的面貌与自然界的很相似,也就是说,也有山、陆地和海;那里的山是高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就住在山上,陆地和海是低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住在山下的陆地上,可以说住在海里(参看AE 594d节)。因此,说这些话的天使被看到“踏海踏地”。“地和海,并其中的事物”也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因为教会里既有内层事物,也有外层事物,正如天堂里既有高层事物,也有低层事物,前者对应于后者。“海和地”表示在其外层和内层方面的教会(AE 600节)。根据字义,“天,地,海”是指可见的天,可居的地和可航行的海,“其中的事物”是指鸟、兽和鱼;但这不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约翰看见天使“踏海踏地”时,他“在灵里”;“在灵里”所看到的,不是在自然界看到的,而是在灵界看到的;灵界也有地、海,以及其中的天使和灵人。不过,关于灵界的海的表象和那些在其中的人,可参看前文(AE 342节)。
54.解释宇宙创造的秩序的性质需要大量篇幅。后面关于创造那一章(TCR 75-80节)会给出它的概要。必须铭记,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以便它们可以独自持续存在,并且它们起初如此被创造,以至于与整个宇宙的秩序结合,或说符合普遍秩序,以便具体秩序都可以在普遍秩序中持续存在,却又都可以构成一体。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人是按他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他的每一个部位也是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如头、身体、心、肺、肝、胰、胃,以及被称为肌肉的一切运动器官,一切感觉器官,如眼睛、耳朵、舌头,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事实上,身体中凡没有自己秩序的动脉或纤维,哪怕最小的,根本就不存在;然而,这些无数部位如此符合共同的秩序,与共同的身体如此结合在一起,以至于它们都构成一体,或说形成一个整体。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事物,仅仅提及它们就足以说明。地上的一切走兽、空中的一切飞鸟、海里的一切鱼,一切爬行动物,事实上一切虫子,甚至直到飞蛾或最微小的昆虫,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一切树木、植物、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及一切石头和矿物,甚至直到最小的一粒灰尘,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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