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9.“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方面的主。这从“创造”、“天,地,海,及其中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创造”不仅指使一个事物存在,还指通过将该事物联结在一起,凭发出的神性维持它而赋予它永恒的存在;因为众天堂凭借被称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的主之神性而存在,并永远存在,也就是持续存在;被天使接受的这神性真理构成天堂。正因如此,当经上提到天时,指的是主,因为天使所在的天堂凭主,也就是凭从祂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因此,这就是此处“创造”所表示的。“创造”当论及教会和教会之人时,表示新造,也就是重生(可参看AE 294节)。“天,地,海,及其中之物”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天,地和海”在此尤表高层和低层天堂,因为在灵界,事物的面貌与自然界的很相似,也就是说,也有山、陆地和海;那里的山是高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就住在山上,陆地和海是低层天堂,因为这些天堂的天使住在山下的陆地上,可以说住在海里(参看AE 594d节)。因此,说这些话的天使被看到“踏海踏地”。“地和海,并其中的事物”也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还是外层,因为教会里既有内层事物,也有外层事物,正如天堂里既有高层事物,也有低层事物,前者对应于后者。“海和地”表示在其外层和内层方面的教会(AE 600节)。根据字义,“天,地,海”是指可见的天,可居的地和可航行的海,“其中的事物”是指鸟、兽和鱼;但这不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约翰看见天使“踏海踏地”时,他“在灵里”;“在灵里”所看到的,不是在自然界看到的,而是在灵界看到的;灵界也有地、海,以及其中的天使和灵人。不过,关于灵界的海的表象和那些在其中的人,可参看前文(AE 342节)。
52.(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大量的重大谬论悄悄潜入人们的心智,从而通过改革者的头脑溜进教会,因为他们不明白神创造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的秩序。这些谬论的数量和性质仅从下文(TCR 56-58节)对它们的列举中就明显看出来。但我们现在先通过对秩序的一般定义来解释何为秩序,对秩序的定义如下: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各个部分、实质,或元素、实体的排列、界定或边界,和活动或互动的品质;这种品质产生它的状态,状态的完美是由出于它自己的爱的智慧产生的,或状态的不完美是由出于欲望的疯狂推理导致的。这个定义提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一切实质都是形式,形式的品质就是它们的状态,而状态的完美或不完美取决于秩序,或说是秩序的结果。这些事必显得模糊,因为它们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但下文会通过举一些说明这个主题的具体例子来驱散这种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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