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启10:5.“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这从“从天降下的天使”和“踏海踏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天降下的天使”是指主(参看AE 593节);“踏海踏地”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也可参看AE 600a节),因为“踏它们”表示它们都服从于祂。因此,在诗篇: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
这些话论及主;“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表示祂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掌管。以赛亚书:
我要使我脚所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3)
“主脚所踏之地”在普遍意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在众天堂之上;但在具体意义上,“主脚所踏之地”表示教会,因为主的教会在自然界的世人中间,属世的是神性终止于其中,可以说停靠于其上的最低层或终端。这就是为何地上的教会也被称为“主的脚凳”,如在以赛亚书:
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马太福音5:35)
以及耶利米哀歌:
祂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7)
这话论及主,“祂脚凳”表示地上的教会。
由此可见,“踏海踏地”当论及主时,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祂。但祂脚所踏的“海和地”尤表最低层天堂和地上的教会,如刚才所述。事实上,天使身体的上半部分表示高层天堂,因为它们对应于这些天堂;至内层天堂对应于头,中间天堂对应于胸部直到腰,终端天堂对应于脚,但地上的教会对应于脚底;因此,教会由“祂的脚凳”来表示。从这种对应关系可以推断出,踏海踏地、表示主的天使代表什么,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即:祂代表整个天堂;因为主就是天堂,祂的神性人身照着自己的形像形成天堂。这就是为何整个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对应于人的一切事物;因此,天堂也被称为最大的人或大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节)所说的。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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