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0

60.启1:12–1

启示录1:12–16

60.启1:12–16.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

“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61节);“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它们处于爱之良善(62节)。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示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祂(63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64节);“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65节)。

“祂的头与发皆白”表示祂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66节);“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那里的良善和真理方面(67节);“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68节)。

“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也就是(充满神性之爱的)属世层(69–70节);“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71节)。

“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来自祂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72节);“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通过圣言对一切虚假的驱散(73节);“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爱(74节)。


揭秘启示录 #571

571.“在他的头上

571.“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以及不是取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如前所述(AR 538节);当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时,以及当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时,这种疯狂就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原因在于,否认它的人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经,该信经明确地说: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性,不是二,乃为一,他们是一个位格,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因此,那些否认主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远了,尤其当他们只将主的人性视为另一个人的人性,根本不视为祂来自永恒的神性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就是亵渎;原因在于,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所看到的。而唯独信仰,也就是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不是源于圣言,而是源于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罗马书3:28; 参看AR 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只源于自我聪明。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地被教导的呢?还有什么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呢?谁看不出,没有人能爱邻舍,除非他照律法的作为生活,不爱邻舍的人也不爱神?事实上,在对邻之爱中,主与人结合,并人与主结合,也就是说,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什么叫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舍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愿意向邻舍行善;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的作为排除在救赎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将唯信,即与善行分离之信当成得救之信的人所行的。“亵渎”(马太福音12:31, 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 7, 23, 24)是指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所行的,也是指否认圣言;事实上,那些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否认圣言的人就否认了宗教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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