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97

597.“两脚像火柱

597.“两脚像火柱”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它是属世的,支撑那里的内层事物,并充满爱之良善。这从“脚”、“柱”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脚”当论及主时,是指属世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神序的终端(参看AE 65, 69节);“柱”是指支撑高层真理的低层真理(参看AE 219节);“火”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也可参看AE 68, 496, 504a–d节)。由此可见,“天使的两脚像火柱”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它作为支撑内层事物的属世事物,充满爱之良善。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是指字义上的圣言;由于这层意义是属世的,属世的是神序的终端,所以它支撑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就像柱子支撑房屋,或脚支撑身体。事实上,没有圣言的属世意义,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就像除去支柱的房屋。因此,包含在圣言的终端或属世意义中的一切事物,甚至直到最细微的细节,都是永恒的对应,也就是说,它们对应于天堂里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因而也表示它们。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属世的神性真理,也就是世上的圣言,如何像柱子支撑房屋那样支撑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这也清楚表明,为何天使的脚看似“火柱”。此外,终端或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充满爱之良善,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尽你的心,尽你的灵魂,尽你的头脑,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整个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或整个范围和每个细节上的圣言;因此,这些话的意思是,圣言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依赖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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