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95

595.“头上有虹”

595.“头上有虹”表示圣言的内层事物。这从“虹”和“头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虹”是指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在灵义上的样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头上”是指内层之物;因为“上”和“高”表示里面和内层,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天堂,当说到“内层”时,要理解为“更高”;内在天使,或内在智慧的天使所在的天堂看起来也在外在天使,或外在智慧的天使所在的天堂之上。因此,三层天堂按其高度而彼此有别,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看起来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之上,第二层天堂则在终端或第一层天堂之上。

“更高”之所以表示内层,或内层之物,是因为当高层事物和低层事物在一起,也就是形成同步之物,如在人的头部里面时,它们按这种秩序共存:那些按相继次序在上面的事物变成内层,或说被放在里面,那些按相继次序在下面的事物变成外层,或被放在外面。这就是为何高层事物表示内层事物,低层事物表示外层事物。这可以用在更纯净事物的中心和更粗糙事物边缘的表面的概念来说明;当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或优质事物与劣质事物成为一体,构成同步之物时,它们就形成这样一个表面。由此也可以看出,刚才所说的“天使”,以及“披着云彩”表示什么,因为由于同样的原因,出于同样的概念,“披着”是指外面和下面,或在外和在下之物。

“虹”表示内层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在灵义上的样子,因为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一样,照其在物体上的入射角度及其在物体中的改变而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颜色,以及彩虹;我蒙允许有时在天使天堂也看到这些事物(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623–1625节的描述)。但出现在天使天堂的彩虹与出现在世上的彩虹的不同之处在于:天堂的彩虹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而世上的彩虹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因为天堂的彩虹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由于这太阳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由此而来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呈现为彩虹的光的变化是天使的聪明和智慧的变化。由此可知,那里的彩虹表示属灵神性真理的形式和美丽;但世上的彩虹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即来自尘世太阳及其光;因此,它们只是光线因从云中降落的水而发生的改变和随之而来的变化。由于灵界有和自然界一样的颜色的表象,还由于这些表象都是对应,所以世上的彩虹与天堂的彩虹所表相同,即表示具有形式和美丽的神性真理;这些真理就是诸如灵义上的圣言的真理。

以西结书中的“彩虹”就具有相同的含义: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上的形状看见仿佛活炭的形状,就像它里面周围火的形状;但从他腰以下的形状看见仿佛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如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形状,周围光辉的形状也是这样。这形状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由于“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卫,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所以才会出现宝座和宝座上的人的形状;“宝座”表示整个天堂,“宝座上的人”表示主自己;活炭的形状,就像火的形状,从他腰以上的形状,表示属天的神性之爱,这爱在高层天堂掌权,因为高层天堂由它们所对应的腰以上的身体上半部分来代表;事实上,这些天堂构成大人,也就是天堂的上半部分;“仿佛活炭的火”表示这爱,“腰”也是,因为“腰”对应于那些在高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就是为何天堂被称为“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娘或新妇”和“妻子”。“从他腰以上,他看似像彩虹一样的火的光辉”表示属灵的神性之爱,这爱在低层天堂掌权,因为从腰往下到脚掌的身体部位对应于这爱;这爱因从属天的神性之爱发出,故被称为“火及其光辉”;来自爱之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发光并呈现为彩虹形状的。这也清楚表明,属灵神性真理透过属世神性真理的半透明,就是那在天堂里产生这种表象之物,因而也由它来表示,如前所述。但从《天堂与地狱》一书所说的可以更清楚地理解这些事,即:它因主的神性人身而表现为一个人(HH 59–86节);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相对应(HH 87–102节);从《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62节)关于腰的对应关系的说明也能清楚理解这些事。

在创世记,“云中之弓”或彩虹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神对挪亚说,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直到一个时代的世代。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遮盖地的时候,必有弓在云中出现;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和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约;诸水不再成为洪水,毁灭所有肉体了。弓必出现在云中,我看见它,就要记念在神与地上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永约。(创世记9:12–17)

人若不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可能会以为被称为彩虹的云中之弓看似一个记号,表明大地将不再被洪水摧毁,而那弓因自然界的因素存在,是当太阳的光线照射到从云中降下的雨水粒子时,间接产生的,这表明大洪水之前也有类似的弓或彩虹。因此,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诸如地上的世人所看到的那种彩虹就表示诸如灵界的天使所看到的那种彩虹,它们都是由天堂之光及其在灵界的属灵-属世领域的改变,因而由属灵神性真理及其在属世神性真理中的半透明产生的;因为在天堂,一切光都是属灵的,本质上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可见,“云中之弓或彩虹”表示透过属世神性真理半透明的属灵神性真理,那些正在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改造和重生的人就有这种半透明。这种半透明本身在众天堂也表现为彩虹。“立约的记号”表示主与这些人的同在和结合,因为“约”表示结合。赐予这个记号,是因为那时摧毁人类的“洪水”表示可怕的邪恶之虚假,上古教会的后代就因这种虚假而灭亡。通过与本质上为仁爱的属灵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对被称为古教会的一个新教会的恢复和建立,由天堂里的彩虹来代表性地表明,并因此由世上的彩虹来表示。不过,这些话涉及很多无法简要解释的奥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31–1059节)对它们的详细解释。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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