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95

595.“头上有虹”

595.“头上有虹”表示圣言的内层事物。这从“虹”和“头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虹”是指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在灵义上的样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头上”是指内层之物;因为“上”和“高”表示里面和内层,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天堂,当说到“内层”时,要理解为“更高”;内在天使,或内在智慧的天使所在的天堂看起来也在外在天使,或外在智慧的天使所在的天堂之上。因此,三层天堂按其高度而彼此有别,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看起来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之上,第二层天堂则在终端或第一层天堂之上。

“更高”之所以表示内层,或内层之物,是因为当高层事物和低层事物在一起,也就是形成同步之物,如在人的头部里面时,它们按这种秩序共存:那些按相继次序在上面的事物变成内层,或说被放在里面,那些按相继次序在下面的事物变成外层,或被放在外面。这就是为何高层事物表示内层事物,低层事物表示外层事物。这可以用在更纯净事物的中心和更粗糙事物边缘的表面的概念来说明;当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或优质事物与劣质事物成为一体,构成同步之物时,它们就形成这样一个表面。由此也可以看出,刚才所说的“天使”,以及“披着云彩”表示什么,因为由于同样的原因,出于同样的概念,“披着”是指外面和下面,或在外和在下之物。

“虹”表示内层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在灵义上的样子,因为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一样,照其在物体上的入射角度及其在物体中的改变而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颜色,以及彩虹;我蒙允许有时在天使天堂也看到这些事物(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623–1625节的描述)。但出现在天使天堂的彩虹与出现在世上的彩虹的不同之处在于:天堂的彩虹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而世上的彩虹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因为天堂的彩虹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由于这太阳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由此而来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呈现为彩虹的光的变化是天使的聪明和智慧的变化。由此可知,那里的彩虹表示属灵神性真理的形式和美丽;但世上的彩虹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即来自尘世太阳及其光;因此,它们只是光线因从云中降落的水而发生的改变和随之而来的变化。由于灵界有和自然界一样的颜色的表象,还由于这些表象都是对应,所以世上的彩虹与天堂的彩虹所表相同,即表示具有形式和美丽的神性真理;这些真理就是诸如灵义上的圣言的真理。

以西结书中的“彩虹”就具有相同的含义: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上的形状看见仿佛活炭的形状,就像它里面周围火的形状;但从他腰以下的形状看见仿佛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如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形状,周围光辉的形状也是这样。这形状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由于“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卫,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所以才会出现宝座和宝座上的人的形状;“宝座”表示整个天堂,“宝座上的人”表示主自己;活炭的形状,就像火的形状,从他腰以上的形状,表示属天的神性之爱,这爱在高层天堂掌权,因为高层天堂由它们所对应的腰以上的身体上半部分来代表;事实上,这些天堂构成大人,也就是天堂的上半部分;“仿佛活炭的火”表示这爱,“腰”也是,因为“腰”对应于那些在高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就是为何天堂被称为“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娘或新妇”和“妻子”。“从他腰以上,他看似像彩虹一样的火的光辉”表示属灵的神性之爱,这爱在低层天堂掌权,因为从腰往下到脚掌的身体部位对应于这爱;这爱因从属天的神性之爱发出,故被称为“火及其光辉”;来自爱之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发光并呈现为彩虹形状的。这也清楚表明,属灵神性真理透过属世神性真理的半透明,就是那在天堂里产生这种表象之物,因而也由它来表示,如前所述。但从《天堂与地狱》一书所说的可以更清楚地理解这些事,即:它因主的神性人身而表现为一个人(HH 59–86节);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相对应(HH 87–102节);从《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62节)关于腰的对应关系的说明也能清楚理解这些事。

在创世记,“云中之弓”或彩虹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神对挪亚说,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直到一个时代的世代。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遮盖地的时候,必有弓在云中出现;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和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约;诸水不再成为洪水,毁灭所有肉体了。弓必出现在云中,我看见它,就要记念在神与地上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永约。(创世记9:12–17)

人若不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可能会以为被称为彩虹的云中之弓看似一个记号,表明大地将不再被洪水摧毁,而那弓因自然界的因素存在,是当太阳的光线照射到从云中降下的雨水粒子时,间接产生的,这表明大洪水之前也有类似的弓或彩虹。因此,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诸如地上的世人所看到的那种彩虹就表示诸如灵界的天使所看到的那种彩虹,它们都是由天堂之光及其在灵界的属灵-属世领域的改变,因而由属灵神性真理及其在属世神性真理中的半透明产生的;因为在天堂,一切光都是属灵的,本质上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可见,“云中之弓或彩虹”表示透过属世神性真理半透明的属灵神性真理,那些正在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改造和重生的人就有这种半透明。这种半透明本身在众天堂也表现为彩虹。“立约的记号”表示主与这些人的同在和结合,因为“约”表示结合。赐予这个记号,是因为那时摧毁人类的“洪水”表示可怕的邪恶之虚假,上古教会的后代就因这种虚假而灭亡。通过与本质上为仁爱的属灵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对被称为古教会的一个新教会的恢复和建立,由天堂里的彩虹来代表性地表明,并因此由世上的彩虹来表示。不过,这些话涉及很多无法简要解释的奥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31–1059节)对它们的详细解释。


诠释启示录 #527

527.“白昼的第三

527.“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真理的属灵之光和真理的属世之光都完全熄灭了。这从“白昼”和“黑夜”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昼”是指属灵之光;“黑夜”是指属世之光。这就是含义,因为前面经上说:“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黑暗了。”“白昼”是指太阳的光,“黑夜”是指月亮和星星的光,因为太阳白天放光,月亮和星星夜里放光。首先要说一说被称为白昼之光的阳光,以及被称为夜光的月光和星光。

被称为白昼之光和白昼的阳光表示属灵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太阳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而被称为夜光和黑夜的月光和星光表示属世之光,就是诸如看主为月亮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光。主向天使既显为一轮太阳,也显为一轮月亮(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因为它是真理的天堂看主为一轮太阳;由于这种情感是属灵的,所以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世情感,也就是爱真理是为了可以变得有学问,并教导他人的天堂看主为一轮月亮。这些天堂爱真理,是因为真理对他们自己有用,而不是为真理的缘故;因此,他们处于从显为月亮的主发出的光。这光不同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犹如我们世界上的太阳发出的白昼之光不同于月亮和星星发出的夜光。正如光对他们来说是不同的,真理也是不同的,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里的一切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因此,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纯正的真理,并且当听到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时,他们立刻就承认它们,并感知到它们就是真理。而那些处于属世之光的人则不然。当这些人听到真理时,他们也接受,但不是因为他们看到或感知到这些真理,而是因为这些真理是他们所信赖的有名望的人告诉他们的;因此,这样的人大多数处于来自他人的信,却未处于遵行信的生活。所有生活良善的人都会进入这些天堂,尽管他们曾处于教义的虚假;然而,虚假在那里不断被洁净,直到最终看似真理。这清楚表明,“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什么。“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506节)。

此处“白昼和黑夜”与《创世记》第一章的“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世记1:3–5)

后面又说: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昼夜管理,分别光暗。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创世记1:14–19)

第一日所造的“光”表示神性之光,这光本身和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因而是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这一章在内义上论述了主在上古之人中间建立一个教会。由于理解力必须首先被光照,或第一件事就是要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没有来自主的这种光照,就没有改造,因而没有人里面的教会,所以经上首先说到光,或说“光”在第一日被造。“神看光是好的”表示光照和接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但“暗”表示属世人中的光,这光被称为属世之光;与属灵之光相比,这光就像黑暗,故由“黑暗”来表示。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低层或外层心智和一个高层或内层心智;低层或外层心智是属世心智,被称为属世人,而高层或内层心智是属灵心智,被称为属灵人。心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人凭心智而为人。这两种心智,即高层和低层心智,完全不同。人凭低层心智在自然界,与那里的世人在一起,但凭高层心智在灵界,与那里的天使在一起。这两种心智如此不同,以至于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不知道他自己的高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当他成为一个灵时(他死后随即成为灵),却又不知道他的低层心智里面正在发生什么。因此,经上说:“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清楚表明,“昼”表示属灵之光,“暗”表示属世之光。由于所有天堂都被如此划分,以至于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而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光的人处于来自显为月亮的主的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昼夜管理,分别光暗。”因此,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昼”表示属灵之光,“夜”表示属世之光,这光在天堂被称为属灵-属世之光。

在以下经文中,昼和夜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用智慧造天,铺地在水以上,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5–9)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诗篇: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21, 25–26)

“白昼和黑夜的约”表示在圣言中,给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教会的一切律例,他们通过这些律例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它们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约”,因为它们是为了天堂,也为了教会,所代表并表示的属灵事物是为天堂,进行代表并表示的属世事物是为教会。因此,“白昼和黑夜的约”在此被称为“天地的定例”,“黑夜的约”被称为“月亮和星辰的定例”;“废弃”表示不遵守。“我与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我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祭司所立的约也必废弃”表示除非这些被遵守,否则通过神性真理或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是不可能存在的,“与大卫的约”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与主的结合;“他宝座上没有儿子”表示任何人都不接受神性真理,“与事奉我的利未人的约”表示通过神性良善与主的结合。

诗篇:

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夜必为我成为光。甚至黑暗在你面前不算黑暗,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诗篇139:11–12)

这些话表示主同等地光照属世人和属灵人。“黑暗”和“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光明”和“白昼”表示属灵之光。“黑夜却如白昼光明;黑暗怎样,光明也怎样”与以赛亚书中的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月光必如日光。(以赛亚书30:26)

引用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第三部分不发光的“白昼”表示属灵之光,同样不发光的“黑夜”表示属世之光;因此,这些词语与“来自太阳的光和来自月亮的光”具有相同的含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