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5.“头上有虹”表示圣言的内层事物。这从“虹”和“头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虹”是指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在灵义上的样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头上”是指内层之物;因为“上”和“高”表示里面和内层,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天堂,当说到“内层”时,要理解为“更高”;内在天使,或内在智慧的天使所在的天堂看起来也在外在天使,或外在智慧的天使所在的天堂之上。因此,三层天堂按其高度而彼此有别,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看起来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之上,第二层天堂则在终端或第一层天堂之上。
“更高”之所以表示内层,或内层之物,是因为当高层事物和低层事物在一起,也就是形成同步之物,如在人的头部里面时,它们按这种秩序共存:那些按相继次序在上面的事物变成内层,或说被放在里面,那些按相继次序在下面的事物变成外层,或被放在外面。这就是为何高层事物表示内层事物,低层事物表示外层事物。这可以用在更纯净事物的中心和更粗糙事物边缘的表面的概念来说明;当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或优质事物与劣质事物成为一体,构成同步之物时,它们就形成这样一个表面。由此也可以看出,刚才所说的“天使”,以及“披着云彩”表示什么,因为由于同样的原因,出于同样的概念,“披着”是指外面和下面,或在外和在下之物。
“虹”表示内层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在灵义上的样子,因为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一样,照其在物体上的入射角度及其在物体中的改变而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颜色,以及彩虹;我蒙允许有时在天使天堂也看到这些事物(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623–1625节的描述)。但出现在天使天堂的彩虹与出现在世上的彩虹的不同之处在于:天堂的彩虹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而世上的彩虹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因为天堂的彩虹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由于这太阳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由此而来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呈现为彩虹的光的变化是天使的聪明和智慧的变化。由此可知,那里的彩虹表示属灵神性真理的形式和美丽;但世上的彩虹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即来自尘世太阳及其光;因此,它们只是光线因从云中降落的水而发生的改变和随之而来的变化。由于灵界有和自然界一样的颜色的表象,还由于这些表象都是对应,所以世上的彩虹与天堂的彩虹所表相同,即表示具有形式和美丽的神性真理;这些真理就是诸如灵义上的圣言的真理。
以西结书中的“彩虹”就具有相同的含义: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上的形状看见仿佛活炭的形状,就像它里面周围火的形状;但从他腰以下的形状看见仿佛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如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形状,周围光辉的形状也是这样。这形状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由于“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卫,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所以才会出现宝座和宝座上的人的形状;“宝座”表示整个天堂,“宝座上的人”表示主自己;活炭的形状,就像火的形状,从他腰以上的形状,表示属天的神性之爱,这爱在高层天堂掌权,因为高层天堂由它们所对应的腰以上的身体上半部分来代表;事实上,这些天堂构成大人,也就是天堂的上半部分;“仿佛活炭的火”表示这爱,“腰”也是,因为“腰”对应于那些在高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就是为何天堂被称为“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娘或新妇”和“妻子”。“从他腰以上,他看似像彩虹一样的火的光辉”表示属灵的神性之爱,这爱在低层天堂掌权,因为从腰往下到脚掌的身体部位对应于这爱;这爱因从属天的神性之爱发出,故被称为“火及其光辉”;来自爱之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发光并呈现为彩虹形状的。这也清楚表明,属灵神性真理透过属世神性真理的半透明,就是那在天堂里产生这种表象之物,因而也由它来表示,如前所述。但从《天堂与地狱》一书所说的可以更清楚地理解这些事,即:它因主的神性人身而表现为一个人(HH 59–86节);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相对应(HH 87–102节);从《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62节)关于腰的对应关系的说明也能清楚理解这些事。
在创世记,“云中之弓”或彩虹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神对挪亚说,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直到一个时代的世代。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遮盖地的时候,必有弓在云中出现;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和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约;诸水不再成为洪水,毁灭所有肉体了。弓必出现在云中,我看见它,就要记念在神与地上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永约。(创世记9:12–17)
人若不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可能会以为被称为彩虹的云中之弓看似一个记号,表明大地将不再被洪水摧毁,而那弓因自然界的因素存在,是当太阳的光线照射到从云中降下的雨水粒子时,间接产生的,这表明大洪水之前也有类似的弓或彩虹。因此,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诸如地上的世人所看到的那种彩虹就表示诸如灵界的天使所看到的那种彩虹,它们都是由天堂之光及其在灵界的属灵-属世领域的改变,因而由属灵神性真理及其在属世神性真理中的半透明产生的;因为在天堂,一切光都是属灵的,本质上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可见,“云中之弓或彩虹”表示透过属世神性真理半透明的属灵神性真理,那些正在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改造和重生的人就有这种半透明。这种半透明本身在众天堂也表现为彩虹。“立约的记号”表示主与这些人的同在和结合,因为“约”表示结合。赐予这个记号,是因为那时摧毁人类的“洪水”表示可怕的邪恶之虚假,上古教会的后代就因这种虚假而灭亡。通过与本质上为仁爱的属灵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对被称为古教会的一个新教会的恢复和建立,由天堂里的彩虹来代表性地表明,并因此由世上的彩虹来表示。不过,这些话涉及很多无法简要解释的奥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31–1059节)对它们的详细解释。
1175.“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表示悲伤,并承认他们因照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生活而受到诅咒。这从“把尘土撒在头上”和“哭泣悲哀,喊着”的含义清楚可知:“把尘土撒在头上”是指因诅咒而哀悼(由此可推知,这是由于照着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生活);“哭泣悲哀,喊着”是指为他们因这种生活而受到诅咒感到悲伤,“喊着”与教义有关,“哭泣悲哀”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悲伤,如前所述(AE 1164节)。“把尘土撒在头上”是指因诅咒而哀悼,因为“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头”表示这个人自己。“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因为地狱在下面,天堂在上面;从地狱不断呼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它们上面的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对此,也可参看AE 742节)。由于“尘土”的这种含义,所以在代表性教会,当他们做了恶事,并为此悔改时,把尘土撒在头上,以此证明他们悔改,是一种习俗。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他们必放声痛哭,把尘土撒在头上,在灰中打滚。(以西结书27:30)
“把尘土撒在头上”表示因诅咒而哀悼,“在灰中打滚”表示更深的哀悼,“灰”表示受诅咒之物,因为产生它们的火表示地狱之爱。耶利米哀歌:
锡安女子的长老都坐在地上,默默无声,他们把尘灰撒在头上;耶路撒冷的处女都垂头至地。(耶利米哀歌2:10)
这些事物代表由于他们所悔改的邪恶和虚假而悲伤和哀悼的状态,因而表示承认他们受到诅咒。“锡安女子”表示教会,“耶路撒冷的处女”表示教义真理;“坐在地上,默默无声”表示心智的悲伤;“把尘灰撒在头上”表示承认他们受到诅咒,“垂头至地”表示承认他们在地狱里。约伯记:
约伯的朋友们各人撕裂外袍,把尘土向天扬起来,落在自己的头上。(约伯记2:12)
“把尘土向天扬起来,落在头上”表示哀悼,因为约伯似乎受到诅咒。“尘土落在头上”表示因邪恶的诅咒而哀悼,“撕裂外袍”表示因虚假的诅咒而哀悼。滚于尘土之中(弥迦书1:10)所表相同。悔改也这样被代表,这一点从约伯记明显看出来:
我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约伯记42:6)
由于“尘土”表示诅咒,所以有话对蛇说:
你必用肚子行走,尽你一生的日子吃尘土。(创世记3:14)
“蛇”表示那些扭曲圣言真理,通过这种方式巧妙而狡猾地欺骗的人。因此,在以赛亚书:
尘土必作蛇的食物。(以赛亚书65:25)
由此清楚可知,“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把尘土撒在头上”是对诅咒的证明。
(续)
这些事已经提前说明了,现在要解释何为情感,或情感的性质是什么,然后解释为何主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思维引导人,最后说明人无法以其它方式得救。
(1)何为情感,或说情感的性质是什么:情感与爱的意思是一样的。但爱就像一个源泉,情感则像从这源泉流出的溪流;因此,情感就是爱的延续。像源泉一样的爱在人的意愿中;情感,也就是它的溪流,连续不断地流入理解力,在那里通过来自真理的光产生思维,就像花园里热的作用力通过光线产生萌芽一样。此外,爱在起源上就是天堂的热,真理在起源上就是天堂的光线,思维则是它们的婚姻或结合的萌芽。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样一种婚姻或结合,这些社群是无数的,在本质上都是情感;因为它们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也就是爱,和光,也就是智慧。因此,这些社群,随着它们里面的热与光结合,光与热结合而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这就是所有在这些社群里的人之思维的起源。这清楚表明,天堂社群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因此,通过这些社群被引导就是通过情感被引导,也就是说,通过情感被引导就是通过社群被引导;因此,在接下来的内容中,要用情感这个词来代替社群。
(2)现在要说明,为何主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思维引导人。当人被主通过情感来引导时,他能照着圣治的一切律法被引导;但如果他通过思维被引导,则不能。情感不向人显现,但思维会显现;情感也产生思维,但思维不产生情感;表面上看,思维似乎具有这种能力,但这是一个谬误。当情感产生思维时,它们也产生属于人的一切,因为它们构成他的生命。此外,这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如果你能把一个人留在他自己的情感中,那么你就把他束缚住了,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他带到任何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单单一个理由就胜过一千个理由。但如果你不能把他留在他自己的情感中,那么理由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他的情感与这些理由并不和谐一致,故要么扭曲它们,要么弃绝它们,要么摧毁它们。如果主直接通过人的思维,而不是通过他的情感引导他,情况也是这样。再者,当主通过情感引导一个人时,在这个人看来,就好像他貌似凭自己自由思考,也貌似凭自己自由说话和自由行动。这就是为何主不直接教导人,而是通过圣言、来自圣言的教义和讲道,以及与其他人的交谈和来往间接教导人;因为人从这些事中貌似凭自己自由思考。
(3)人不能以其它方式得救。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圣治律法所说的,以及以下事实可推知,即:在人里面,思维不产生情感。因为如果人知道圣言的全部内容和教义的一切,甚至知道天使所拥有的智慧奥秘,也思想并谈论它们,而他的情感却仍是邪恶的欲望,那么他不能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因此,很明显,如果人通过进入他思维的流注从天堂被教导,那就像把种子撒在路上,或撒在水里,或雪里、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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