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5.“头上有虹”表示圣言的内层事物。这从“虹”和“头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虹”是指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在灵义上的样子(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头上”是指内层之物;因为“上”和“高”表示里面和内层,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天堂,当说到“内层”时,要理解为“更高”;内在天使,或内在智慧的天使所在的天堂看起来也在外在天使,或外在智慧的天使所在的天堂之上。因此,三层天堂按其高度而彼此有别,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看起来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之上,第二层天堂则在终端或第一层天堂之上。
“更高”之所以表示内层,或内层之物,是因为当高层事物和低层事物在一起,也就是形成同步之物,如在人的头部里面时,它们按这种秩序共存:那些按相继次序在上面的事物变成内层,或说被放在里面,那些按相继次序在下面的事物变成外层,或被放在外面。这就是为何高层事物表示内层事物,低层事物表示外层事物。这可以用在更纯净事物的中心和更粗糙事物边缘的表面的概念来说明;当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或优质事物与劣质事物成为一体,构成同步之物时,它们就形成这样一个表面。由此也可以看出,刚才所说的“天使”,以及“披着云彩”表示什么,因为由于同样的原因,出于同样的概念,“披着”是指外面和下面,或在外和在下之物。
“虹”表示内层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在灵义上的样子,因为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一样,照其在物体上的入射角度及其在物体中的改变而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颜色,以及彩虹;我蒙允许有时在天使天堂也看到这些事物(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623–1625节的描述)。但出现在天使天堂的彩虹与出现在世上的彩虹的不同之处在于:天堂的彩虹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而世上的彩虹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因为天堂的彩虹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由于这太阳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由此而来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呈现为彩虹的光的变化是天使的聪明和智慧的变化。由此可知,那里的彩虹表示属灵神性真理的形式和美丽;但世上的彩虹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即来自尘世太阳及其光;因此,它们只是光线因从云中降落的水而发生的改变和随之而来的变化。由于灵界有和自然界一样的颜色的表象,还由于这些表象都是对应,所以世上的彩虹与天堂的彩虹所表相同,即表示具有形式和美丽的神性真理;这些真理就是诸如灵义上的圣言的真理。
以西结书中的“彩虹”就具有相同的含义: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上的形状看见仿佛活炭的形状,就像它里面周围火的形状;但从他腰以下的形状看见仿佛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如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形状,周围光辉的形状也是这样。这形状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由于“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卫,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所以才会出现宝座和宝座上的人的形状;“宝座”表示整个天堂,“宝座上的人”表示主自己;活炭的形状,就像火的形状,从他腰以上的形状,表示属天的神性之爱,这爱在高层天堂掌权,因为高层天堂由它们所对应的腰以上的身体上半部分来代表;事实上,这些天堂构成大人,也就是天堂的上半部分;“仿佛活炭的火”表示这爱,“腰”也是,因为“腰”对应于那些在高层天堂的天使所拥有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就是为何天堂被称为“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娘或新妇”和“妻子”。“从他腰以上,他看似像彩虹一样的火的光辉”表示属灵的神性之爱,这爱在低层天堂掌权,因为从腰往下到脚掌的身体部位对应于这爱;这爱因从属天的神性之爱发出,故被称为“火及其光辉”;来自爱之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发光并呈现为彩虹形状的。这也清楚表明,属灵神性真理透过属世神性真理的半透明,就是那在天堂里产生这种表象之物,因而也由它来表示,如前所述。但从《天堂与地狱》一书所说的可以更清楚地理解这些事,即:它因主的神性人身而表现为一个人(HH 59–86节);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相对应(HH 87–102节);从《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62节)关于腰的对应关系的说明也能清楚理解这些事。
在创世记,“云中之弓”或彩虹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神对挪亚说,这是我在我与你们,并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之约的记号,直到一个时代的世代。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遮盖地的时候,必有弓在云中出现;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和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约;诸水不再成为洪水,毁灭所有肉体了。弓必出现在云中,我看见它,就要记念在神与地上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之间所立的永约。(创世记9:12–17)
人若不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可能会以为被称为彩虹的云中之弓看似一个记号,表明大地将不再被洪水摧毁,而那弓因自然界的因素存在,是当太阳的光线照射到从云中降下的雨水粒子时,间接产生的,这表明大洪水之前也有类似的弓或彩虹。因此,由于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诸如地上的世人所看到的那种彩虹就表示诸如灵界的天使所看到的那种彩虹,它们都是由天堂之光及其在灵界的属灵-属世领域的改变,因而由属灵神性真理及其在属世神性真理中的半透明产生的;因为在天堂,一切光都是属灵的,本质上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可见,“云中之弓或彩虹”表示透过属世神性真理半透明的属灵神性真理,那些正在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改造和重生的人就有这种半透明。这种半透明本身在众天堂也表现为彩虹。“立约的记号”表示主与这些人的同在和结合,因为“约”表示结合。赐予这个记号,是因为那时摧毁人类的“洪水”表示可怕的邪恶之虚假,上古教会的后代就因这种虚假而灭亡。通过与本质上为仁爱的属灵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对被称为古教会的一个新教会的恢复和建立,由天堂里的彩虹来代表性地表明,并因此由世上的彩虹来表示。不过,这些话涉及很多无法简要解释的奥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31–1059节)对它们的详细解释。
123.(4)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人若知道地狱的性质或地狱是什么样,在主降临时,它已经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主以何等的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然后使地狱和天堂都恢复秩序,就不能不感到惊讶,并惊呼,这一切必是纯粹的神性作为。第一,关于地狱的性质。地狱是由无数人组成的,因为它是由自创世以来所有因生活的邪恶和信仰的虚假而疏远神的人组成的。第二,关于在主降临时,它已经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前面的章节(TCR 115-122节)已经给出了一些解释。没有人知道在主第一次降临时,情况到了何等程度,或说地狱的性质,因为它没有在圣言的字义上被揭示出来;但我被允许亲眼看到在主第二次降临时,它到了何等程度,或它的性质;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的描述中可以得出关于以前的时期或它以前状态的结论,或获得关于它的概念。第三,这本小著还描述了主以何等的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不过,此处不需要转述在那本书中,我作为目击者所阐述的内容,因为那本书是现存的,伦敦的印刷厂还有它的很多副本。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清楚看到,这一切必是全能神的作为。
第四,我还没有描述后来主如何使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恢复秩序,因为自最后审判之日起,恢复天堂和地狱的秩序一直在持续,直到现在,并且还在持续。但这本书出版后,如有需要,这个信息会公之于众。关于这个问题,就我自己而言,我已经每天都在其中看到,并且现在仍看到主的神性全能,可以说是面对面地看到。严格来说,这后一种作为(使天堂和地狱恢复秩序,或重整灵界)是救赎的作为,而前一种作为(推倒叛乱的地狱)是最后审判的作为。当把这两者分开来看待时,隐藏在象征之下,但仍在圣言的预言部分所描述的许多事物,一旦通过对应关系的解释被带到理解力的光明中,就都显而易见了。
这两种神性运作,或这种双重的神性救赎作为,即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只能通过对比来说明;甚至这些也是不够的,或说是有限的。这后一种作为可以比作与全世界所有民族的军队作战,这些军队装备了长矛、盾牌、剑、火枪和大炮,由那些经验丰富、狡猾精明的将军和其他军官来率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地狱里的很多灵人擅长我们世界上未知的艺术,并在他们自己中间练习,研究如何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发起进攻,并诱捕、围攻和袭击他们。
主与地狱的争战也可以比作(虽然不完美)与全地的野兽作战,杀戮并征服它们,直到它们当中没有一个敢出来攻击在主里面的任何人。因此,如果这样一个人摆出一副威胁的表情,他的敌人就会立刻退缩,仿佛感觉到一只秃鹫在啄破他的胸膛,试图刺穿心脏。此外,在圣言中,地狱灵被比作野兽;与主在一起四十天的野兽(马可福音1:13)就是指这些地狱灵。
主的作为,即最后的审判和救赎,也可以比作对整个海洋的抵抗,因为它携海浪冲破堤坝,漫过乡村和城镇;主说,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8, 39; 马太福音8:26; 路加福音8:23, 24),从而使大海平静,就是指主对地狱的征服,因为“大海”在此处和在其它许多地方一样,表示地狱。
如今,主凭同样的神性能力与正在重生的每个人里面的地狱争战;因为地狱以恶魔般的愤怒攻击所有这些人,除非主抵挡并驯服这愤怒,否则人只能屈服。因为地狱就像一个怪物,或一头巨狮,事实上,在圣言中,它就被比作巨狮;因此,除非主捆住这头狮子或怪物的手脚,否则一个人虽然从一种邪恶中获救,但必然会陷入另一种邪恶,后来又不断陷入其它更多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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