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93

593.启10:1.

593.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圣言方面的主,在此表示就其被称为字义的终端意义而言的圣言方面的主。这从“大力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力的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之所以表示就其被称为字义的终端意义而言的圣言方面的主,是因为主正是凭这层意义而被称为“大力”,神性真理的一切力量和一切能力都存在于并包含在它的终端,因而存在于并包含在圣言的字义中(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由于所指的是圣言的字义,所以经上说,他看见天使“从天降下”。类似的话论及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因为这圣言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至世界的,因此,它既适应在三层天堂里的天使的智慧,也适应在自然界的世人。因此,圣言在其最初起源上完全是神性,然后是属天的,后来是属灵的,最后是属世的。对被称为属天天使的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它是属天的;对被称为属灵天使的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天使来说,它是属灵的;对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天使来说,它是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对世人来说,它是属世的;因为只要世人活在肉体中,他们就属世地思考和说话。这就是为何每层天堂的天使都拥有圣言,但照着他们的智慧、聪明和知识(或科学)的层级而不同;尽管就其意义而言,它在每层天堂都不同,但仍是同一部圣言。因为当来自主、在圣言里面的神性本身降到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时,它变成属天神性;当它从第三层天堂降到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时,它变成属灵神性;当它从第二层天堂降到终端或第一层天堂时,它变成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神性;当它从第一层天堂降到世界时,它变成属世神性圣言,就是诸如在字面上与我们同在的那种。从主自己发出的神性真理的这些连续衍生物,凭自创造本身开始就建立的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存在;关于这个主题,主若愿意,以后会详述。

一切力量和一切能力都在神性真理的终端中,因而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中,因为这层意义是包含一切内层意义,也就是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容器,如前所述;它因是容器,故也是基础,力量本身或一切力量都在基础中。因为高层事物若不停靠在它们的基础上,就会倒塌并分散。如果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事物不停靠在它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情况就会是这样,因为这层意义不仅支撑内层意义,还包含它们;因此,圣言或神性真理在这层意义上不仅处于其能力,还处于其完全。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即:力量在终端中,因为神性在那里处于其完全(AE 346, 567节)。内层事物相继流入外层,甚至流入最外在或终端中,它们共存于其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在其终端中形成同步之物,按哪种次序(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终端里面有力量和能力(AC 9836节);因此,回应和启示在终端中给出(AC 9905, 10548节);因此,终端比内层更神圣(AC 9824节)。由此也可知,教会教义的一切应当从圣言字义中形成并得到确认,教义也由此获得它的能力(参看AE 356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从天降下的天使”是“大力”的。在圣言中,“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一切接受者,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本身(可参看AE 130, 302节);故此处“天使”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主自己在此由“天使”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本书第一章在脸和脚方面的主自己的一个类似代表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也就是主,说:

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启示录1:15, 16)


诠释启示录 #1083

1083.“用火将她

1083.“用火将她烧尽”表示弃绝整个这一宗教说服,它因对统治教会圣物和天堂的爱而亵渎了教会的圣物。这从“用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用火烧尽”是指摧毁因对统治的爱而被亵渎的教会事物。对亵渎教会圣物的惩罚就是用火焚烧,因为“火”代表地狱之火,“焚烧”表示由此灭亡,地狱之火就是对统治的爱。“用火烧尽”在此是指对亵渎教会圣物的惩罚,因为此处所指的是淫妇或妓女,“巴比伦”作为“淫妇”表示因对统治教会圣物的魔鬼之爱而对教会圣物的亵渎。“用火烧尽”与欣嫩子谷中的“陀斐特”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他们焚烧自己的儿女,这在灵义上表示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亵渎,“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亚割谷,就是拿了所贪爱的物件的亚干被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后,被火焚烧的地方,具有几乎一样的含义。由此可见,“用火烧淫妇”表示对整个宗教说服的弃绝,它因对统治教会圣物和天堂的爱而亵渎了教会的圣物。这是指改革宗教徒的弃绝,如前所述。

(关于圣言续)

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就像结果、原因和目的这三位一体,所以可推知,圣言有三层意义,一层在另一层里面,即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属世意义是给世界的,属灵意义是给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的,属天意义是给主的属天国度的天堂的。所有天堂都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由于一层意义在另一层里面,即第一层意义,也就是给自然界的字义,第二层意义,也就是给属灵国度的内在意义,第三层意义,也就是给属天国度的至内在意义,所以可推知,属世的人,属灵天使和属天天使从中各自汲取自己的意义,因而各自汲取与他自己的本质和性质相似和一致的东西。每当一个被主引导的人阅读圣言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不过,这一点要举例来说明。当读到十诫的这条诫命,即“要孝敬父母”时,世人会把父母理解为地上的父母,以及所有取代父母或可以取代父母的人;将“孝敬”理解为尊重他们。但属灵国度的天使将“父”理解为神性良善,将“母”理解为神性真理,将“孝敬”理解为爱;而属天国度的天使则将“父”理解为主,将“母”理解为天堂和教会,将“孝敬”理解为实行或遵行。

当读到十诫的第五诫,即“不可偷盗”时,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以任何借口夺走邻舍的财物。但属灵国度的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虚假和邪恶剥夺别人的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国度的天使将“不可偷盗”理解为不可将属于主的东西归给自己,如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由此良善会变成非良善,真理变成非真理,因为它们来自人。

当读到第六诫,即“不可通奸”时,世人将“通奸”理解为通奸和淫乱,以及思想肮脏的想法,说淫秽的话,做下流的事。但属灵国度的天使将“通奸”理解为歪曲圣言的真理,玷污圣言的良善,而属天国度的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对主,天堂和教会的亵渎。

当读到第七诫,即“不可杀人”时,世人将“杀人”理解为仇恨并渴望报复,甚至谋杀。但属灵国度的天使将“杀人”理解为通过他生活上的绊脚石或丑闻,并通过推理而杀害人的灵魂,一个人由此陷入属灵的死亡;而属天国度的天使将“杀人”理解为诱使一个人相信没有神,也没有天堂和地狱;人就这样在永生上灭亡。

当读到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时,世人将“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但属灵国度的天使将“假见证”理解为声称,确认,并说服人相信,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或另一方面,相信真理是虚假,良善是邪恶;而属天国度的天使将“假见证”理解为反对主,反对天堂、支持地狱的一切虚假。

这一切清楚表明,从字面上的圣言中,世人如何提取并召唤出属世意义,属灵天使如何提取并召唤出属灵意义,属天天使如何提取并召唤出属天意义,几乎就像一棵树的木头,叶子和果实从同一块土壤中各自提取出自己的汁液。奇妙的是,这一过程瞬间完成,天使不知道世人在想什么,世人也不知道天使在想什么;然而,他们的思维通过对应而为一,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一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在属天国度,原因在属灵国度,结果则在自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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