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3.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圣言方面的主,在此表示就其被称为字义的终端意义而言的圣言方面的主。这从“大力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力的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之所以表示就其被称为字义的终端意义而言的圣言方面的主,是因为主正是凭这层意义而被称为“大力”,神性真理的一切力量和一切能力都存在于并包含在它的终端,因而存在于并包含在圣言的字义中(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由于所指的是圣言的字义,所以经上说,他看见天使“从天降下”。类似的话论及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因为这圣言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至世界的,因此,它既适应在三层天堂里的天使的智慧,也适应在自然界的世人。因此,圣言在其最初起源上完全是神性,然后是属天的,后来是属灵的,最后是属世的。对被称为属天天使的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它是属天的;对被称为属灵天使的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天使来说,它是属灵的;对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天使来说,它是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对世人来说,它是属世的;因为只要世人活在肉体中,他们就属世地思考和说话。这就是为何每层天堂的天使都拥有圣言,但照着他们的智慧、聪明和知识(或科学)的层级而不同;尽管就其意义而言,它在每层天堂都不同,但仍是同一部圣言。因为当来自主、在圣言里面的神性本身降到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时,它变成属天神性;当它从第三层天堂降到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时,它变成属灵神性;当它从第二层天堂降到终端或第一层天堂时,它变成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神性;当它从第一层天堂降到世界时,它变成属世神性圣言,就是诸如在字面上与我们同在的那种。从主自己发出的神性真理的这些连续衍生物,凭自创造本身开始就建立的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存在;关于这个主题,主若愿意,以后会详述。
一切力量和一切能力都在神性真理的终端中,因而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中,因为这层意义是包含一切内层意义,也就是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容器,如前所述;它因是容器,故也是基础,力量本身或一切力量都在基础中。因为高层事物若不停靠在它们的基础上,就会倒塌并分散。如果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事物不停靠在它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情况就会是这样,因为这层意义不仅支撑内层意义,还包含它们;因此,圣言或神性真理在这层意义上不仅处于其能力,还处于其完全。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即:力量在终端中,因为神性在那里处于其完全(AE 346, 567节)。内层事物相继流入外层,甚至流入最外在或终端中,它们共存于其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在其终端中形成同步之物,按哪种次序(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终端里面有力量和能力(AC 9836节);因此,回应和启示在终端中给出(AC 9905, 10548节);因此,终端比内层更神圣(AC 9824节)。由此也可知,教会教义的一切应当从圣言字义中形成并得到确认,教义也由此获得它的能力(参看AE 356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从天降下的天使”是“大力”的。在圣言中,“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一切接受者,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本身(可参看AE 130, 302节);故此处“天使”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主自己在此由“天使”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本书第一章在脸和脚方面的主自己的一个类似代表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也就是主,说:
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启示录1:15, 16)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连同信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就表示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那样;除了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那些恶的人外,其他人没有仁与信;人不作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什么程度,就践行属于仁的良善,相信属于信的真理到什么程度。
人若仔细考虑这个问题,就会看出,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
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身与其神性分开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父神为了子的缘故会差圣灵来”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谁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为了作为另一位神的子的缘故,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而祷告?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这三者分别开来,也就是说当他如此祷告时,将自己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还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仅思想主的人身,而非同时思想主的神性;“为了子的缘故”意思是为了其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的缘故。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想吃那妇人的孩子、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的“龙”所表示的那些人是谁。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除了零星的一些人对三位一体和信不是这样思想的外,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了三个位格,认为唯信得救。他们将神分裂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我就说,这些人不可能把三者合为一位神;诚然,他们会说他们是一位神,但无法如此思想。同样,那些将主的永恒神性视为神性的第二个位格,视祂在时间中的人身为另一人的人身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与人身为一个位格,如灵魂与身体那样相结合。
经上之所以说这龙是“红”的,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改革宗教会中这个教义的两大基本要素是虚假,而虚假毁灭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成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看哪,有大扰乱从北地出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凉,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凄凉。(耶利米书49:33)
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我必赤脚露体而行,又要呼号如龙,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我求救,我与龙为兄弟,与鸮鸟的女儿为同伴。(约伯记30:28,29)
豺狼必在他宫中呼应,龙必在殿内吼叫。(以赛亚书13:22)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用死荫遮蔽我们。(诗篇44:18,19)
我使以扫的山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耶利米书14:6;诗篇91:13,14;申命记32:33)。
“龙”在此表示那些陷入唯信并以律法行为不能拯救而弃绝它们的那些人,在灵界,这一点有时以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见过他们有数千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拖拉着长尾巴的龙,龙的脊柱像荆棘,荆棘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拱起背,尾巴向天翘起,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并非表示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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