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93

593.启10:1.

593.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圣言方面的主,在此表示就其被称为字义的终端意义而言的圣言方面的主。这从“大力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力的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之所以表示就其被称为字义的终端意义而言的圣言方面的主,是因为主正是凭这层意义而被称为“大力”,神性真理的一切力量和一切能力都存在于并包含在它的终端,因而存在于并包含在圣言的字义中(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由于所指的是圣言的字义,所以经上说,他看见天使“从天降下”。类似的话论及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因为这圣言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至世界的,因此,它既适应在三层天堂里的天使的智慧,也适应在自然界的世人。因此,圣言在其最初起源上完全是神性,然后是属天的,后来是属灵的,最后是属世的。对被称为属天天使的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它是属天的;对被称为属灵天使的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天使来说,它是属灵的;对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天使来说,它是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对世人来说,它是属世的;因为只要世人活在肉体中,他们就属世地思考和说话。这就是为何每层天堂的天使都拥有圣言,但照着他们的智慧、聪明和知识(或科学)的层级而不同;尽管就其意义而言,它在每层天堂都不同,但仍是同一部圣言。因为当来自主、在圣言里面的神性本身降到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时,它变成属天神性;当它从第三层天堂降到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时,它变成属灵神性;当它从第二层天堂降到终端或第一层天堂时,它变成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神性;当它从第一层天堂降到世界时,它变成属世神性圣言,就是诸如在字面上与我们同在的那种。从主自己发出的神性真理的这些连续衍生物,凭自创造本身开始就建立的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而存在;关于这个主题,主若愿意,以后会详述。

一切力量和一切能力都在神性真理的终端中,因而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中,因为这层意义是包含一切内层意义,也就是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容器,如前所述;它因是容器,故也是基础,力量本身或一切力量都在基础中。因为高层事物若不停靠在它们的基础上,就会倒塌并分散。如果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事物不停靠在它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情况就会是这样,因为这层意义不仅支撑内层意义,还包含它们;因此,圣言或神性真理在这层意义上不仅处于其能力,还处于其完全。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文,即:力量在终端中,因为神性在那里处于其完全(AE 346, 567节)。内层事物相继流入外层,甚至流入最外在或终端中,它们共存于其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不仅相继流入,还在其终端中形成同步之物,按哪种次序(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因此,终端里面有力量和能力(AC 9836节);因此,回应和启示在终端中给出(AC 9905, 10548节);因此,终端比内层更神圣(AC 9824节)。由此也可知,教会教义的一切应当从圣言字义中形成并得到确认,教义也由此获得它的能力(参看AE 356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从天降下的天使”是“大力”的。在圣言中,“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一切接受者,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本身(可参看AE 130, 302节);故此处“天使”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主自己在此由“天使”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本书第一章在脸和脚方面的主自己的一个类似代表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也就是主,说:

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启示录1:15, 16)


真实的基督教 #498

498.由此得出的结

498.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本身在完全的完美状态下住在人的灵魂里面,就像地下水涌出地面形成源泉一样从灵魂流入人的心智,流入心智的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并通过它们流入身体感官,流入言语和行为。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知觉的身体;存在于较高层级上的一切,都比存在于较低层级上的事物更完美。主通过人的这种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并以这种自由而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人接受祂。然而,祂绝不会撇弃或剥夺这种自由,因为如前所述(TCR 493-496节),凡人在属灵事物上所做的,若不是出于自由来做的,都不会持久,或留在他身上。因此,可以说,这种自由就是主在人的灵魂里面与他所住的地方,或说主在人里面的住所就是他在其灵魂里面的这种自由。

在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否则,任何地方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一点如此明显,以至于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没有这些外在约束,不仅社会将不复存在,就连整个人类也将灭亡。因为人痴迷于两种爱,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和对拥有所有人的财富的爱。这两种爱若不加约束,就会无限往前冲。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源于这两种爱。这就是亚当的罪,亚当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的,这邪恶是由蛇注入他的;因此,在对他宣读的诅咒中,经上说:

土地必给他长出棘刺和蓟草来。(创世记3:5, 18)

这句话是指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所有被这些爱奴役的人都视自己为唯一对象,其他所有人都以这个对象并为它而存在。这样的人没有怜悯,没有对神的敬畏,也没有对邻舍的爱;因此,他们是无情、没有人性和残忍的,对抢劫和掠夺有着地狱般的欲望和贪婪,并利用诡计和狡诈来达到目的。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邪恶;驱使它们互相杀戮和吞吃的唯一欲望,就是填饱肚子或保护自己。因此,恶人因被这两种爱支配,所以比任何动物都更没有人性、更凶猛、更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性质;当法律的约束放松时,这一点在煽动性的骚乱中变得显而易见;当获胜的士兵接到信号,可以自由地向被征服或围困的人发泄怒火时,这一点也在屠杀和掠夺中变得显而易见;几乎没有人会住手,直到听到停止的命令或鼓声。由此清楚可知,如果人们不被法律惩罚的恐惧所束缚,那么不仅社会,就连整个人类都会被毁灭。这些邪恶只有通过真正运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才能被移除,这涉及引导心智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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