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0.“(不悔改) 魔法、淫乱”表示不远离败坏良善和歪曲真理。这从“魔法”和“淫乱”的含义清楚可知:“魔法”(enchantments)是指对良善的败坏(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是指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魔法”在灵义上表示对良善的败坏,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魔法”是与“淫乱”联在一起被提及的,“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神性属天婚姻。此外,经上还说“悔改凶杀、魔法、淫乱”,“凶杀”表示对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和对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感知的灭绝(参看AE 589节)。当圣言的良善被败坏时,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就被灭绝了;而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时,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感知就被灭绝了。这也清楚表明,此处“魔法”表示什么。
古代有各种被称为巫术的地狱艺术被使用;圣言(如申命记18:9–11)列举了其中一些巫术;“魔法”也在这些巫术当中,他们利用魔法召唤出别人无法抵制的情感和快乐;这是通过他们发出或嘟囔的声音或喃喃自语做到的;这些通过相似的对应关系与别人的意愿相通,激发他的情感,使他着迷,以至于以某种方式意愿、思考和行动。先知也精通并使用这种魔法,通过它们激发良善的情感、听从和服从;圣言在好的意义上提到了这些魔法(如以赛亚书3:1–3, 20; 26:16; 耶利米书8:17; 大卫诗篇58:4–5)。但由于恶人通过这些话语和喃喃自语激发邪恶的情感,魔法由此变成巫术,所以它们也被列在巫术当中,被严厉禁止(申命记18:9–11; 以赛亚书47:9, 12; 启示录18:23; 22:15;以及关于巴兰和耶洗别)。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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