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9.启9: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表示实际上没有远离灭绝属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以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事物之人。这从“悔改”、“凶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实际上远离(AE 585a节);“凶杀”是指灭绝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以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因为“人”表示智慧和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杀”表示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属灵生命(参看AE 315, 547, 572节)。“杀人或谋杀人”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来自圣言经文的证据,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此处提到的一切细节必须属灵地来理解;“杀”是指属灵地灭绝属灵生命,这是通过邪恶之虚假做到的。
这就是为何在约翰福音,魔鬼被主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来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约翰福音8:44)
这些话表示犹太民族本身,这个民族因其偶像崇拜和传统通过邪恶之虚假而灭绝了属灵生命;“谎言之父”是指他们的列祖。由于他们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了属灵生命,所以经上说:“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来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在圣言中,“谎言”表示邪恶之虚假。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杀人”和“虚谎(或谎言)”具有相同的含义:
外面有狗、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和行虚谎的人。(启示录22:15)
由于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了一切神性真理,所以巴比伦被称为:
可憎的枝子,被杀的人,就是被剑刺透之人的衣服;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以赛亚书14:19, 20)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经上说那些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的人“被剑刺透”;“毁坏地”表示摧毁教会;“杀戮民”表示灭绝教会的真理。
358.(3)人也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和仁爱的生命。此处的情形是一样的。因为当人靠近作为生命本身的主时,他就为自己获得了这生命。通向主的道路没有向任何人关闭,因为主不断邀请每个人到祂这里来;祂说:
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到我这里来的,我决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35, 37)
约翰福音:
耶稣站着,喊着说,若有人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7:37)
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邀的人来赴婚筵;最后,祂说,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9)
谁不知道这种邀请或呼召是普遍的,接受它的恩典也是普遍的?人通过靠近主获得生命,因为主是生命本身,不仅是信仰的生命,还是仁爱的生命。主是那生命,人从主那里获得生命,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又: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耶稣说,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我来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又:
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约翰一书:
祂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信仰和仁爱里面的生命是指属灵生命,主将这生命赐予在其属世生活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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