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8.“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示在它们里面并从它们那里没有丝毫对真理的理解或对良善的感知,因而没有丝毫属灵生命。这从“看”、“听”和“走”的含义清楚可知:“看”是指理解真理(参看AE 11, 260a, 529节);“听”是指感知和服从(也可参看AE 14, 249节),也指有理解,以至于感知(AE 529节);“走”是指属灵地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参看AE 97节)。由此清楚可知,“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表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对良善的感知,因而没有属灵生命;这些不在偶像里面或来自它们,因为“偶像”表示教义、宗教和敬拜的虚假,这些事物不在虚假里面,而是在来自良善的真理里面;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一切理解、一切感知,和随之而来的属灵生命都在真理里面并来自真理。之所以说“随之而来”,是因为属灵生命在于对真理的理解和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感知。事实上,真理在天堂之光中,以至于真理本身在天堂放光;这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灵界的一切光,这光赋予天使一切聪明和智慧。由于真理本身属于光,所以可知,虚假不属于光,它们熄灭光;因此,在圣言中,虚假被称为“黑暗”(参看AE 526节);它们因是黑暗,故是属灵死亡之荫。但要知道,构成这种黑暗的,是邪恶之虚假,而不是非来自邪恶的虚假。“听”表示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感知,因而表示服从,因为言语与声音一起进入耳朵,说出来的真理进入理解力,由此进入思维,而声音进入意愿,由此进入情感。在灵界,声音显示并产生属于意愿的情感,有声的话语显示并产生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天堂与地狱》,236, 241节;AE 323a节)。由此可见,为何“听”和“听从”也表示服从,“耳朵”和“听见”表示服从。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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