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8.“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示在它们里面并从它们那里没有丝毫对真理的理解或对良善的感知,因而没有丝毫属灵生命。这从“看”、“听”和“走”的含义清楚可知:“看”是指理解真理(参看AE 11, 260a, 529节);“听”是指感知和服从(也可参看AE 14, 249节),也指有理解,以至于感知(AE 529节);“走”是指属灵地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参看AE 97节)。由此清楚可知,“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表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对良善的感知,因而没有属灵生命;这些不在偶像里面或来自它们,因为“偶像”表示教义、宗教和敬拜的虚假,这些事物不在虚假里面,而是在来自良善的真理里面;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一切理解、一切感知,和随之而来的属灵生命都在真理里面并来自真理。之所以说“随之而来”,是因为属灵生命在于对真理的理解和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感知。事实上,真理在天堂之光中,以至于真理本身在天堂放光;这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灵界的一切光,这光赋予天使一切聪明和智慧。由于真理本身属于光,所以可知,虚假不属于光,它们熄灭光;因此,在圣言中,虚假被称为“黑暗”(参看AE 526节);它们因是黑暗,故是属灵死亡之荫。但要知道,构成这种黑暗的,是邪恶之虚假,而不是非来自邪恶的虚假。“听”表示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感知,因而表示服从,因为言语与声音一起进入耳朵,说出来的真理进入理解力,由此进入思维,而声音进入意愿,由此进入情感。在灵界,声音显示并产生属于意愿的情感,有声的话语显示并产生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天堂与地狱》,236, 241节;AE 323a节)。由此可见,为何“听”和“听从”也表示服从,“耳朵”和“听见”表示服从。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