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86

586.“以至于不可

586.“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他们不可敬拜自己的混乱欲望。这从“拜”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敬拜;“鬼魔”是指恶欲。“鬼魔”之所以表示恶欲,是因为鬼魔是指地狱灵,所有地狱灵都无非是恶欲。事实上,地狱里的所有灵人,以及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每个人死后都变成他生命的品质在世上的样子,因而变成他情感的品质的样子;因此,人死后完全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善人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恶人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此外,每个人死后都根据他的情感思考、意愿和行动。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就是那被称为欲望,并由“鬼魔”来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拜鬼魔”是什么意思。每个人都与灵人联系在一起;没有与他们的联系和结合,没有人能存活;与人同在的灵人与他的情感或欲望的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人在敬拜中不注视主或邻舍,而是注视自己和世界时,也就是说,当他拜神的唯一目的是获得荣誉和财富,或能伤害其他人时,他拜的就是鬼魔;因为那时,存在于他的敬拜中的,不是主,而是与他紧密联系的地狱灵。这些灵人如此疯狂,以至于以为他们是神,要得到敬拜;因为每个灵人,以及处于自我之爱的每个世人,都渴望被当作神来敬拜;因此,当人们死后变成魔鬼-灵时,他们就拥有这种疯狂的欲望;这就是“拜鬼魔”所表示的。

“祭祀鬼魔或向鬼魔献祭”也表示这种敬拜。摩西五经:

他们用外邦神明惹神妒忌,以可憎之物惹祂发怒。他们祭祀鬼魔,而非神,是他们不认识的神。(申命记32:16, 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在会幕门口献祭,他们必不再将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在会幕门口所献的祭代表对主的敬拜,因为祭坛,以及帐幕代表主所在的天堂;而在别处所献的祭代表主不在其中的敬拜,因而表示对鬼魔的敬拜;这是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

所以在诗篇:

他们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诗篇106:37)

这完全是地狱的;但在灵义上,“祭祀儿女”表示通过他们的恶欲扭曲和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土狼(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连夜间的怪物也必在那里栖身,为自己寻找休息的地方。(以赛亚书34: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肉体和纯属世欲望而对教会的彻底摧毁,各种邪恶和虚假都从这些欲望中流出来;这些欲望由“猛兽(tziim)和土狼(ijim)”,以及“夜间的怪物和林中的鬼魔或萨梯”来表示。

在别处也一样:

猛兽(tziim)必在那里歌唱,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拥有这种纯属世和肉体的欲望,“他们的房屋满了这些东西”、“它们必在那里居住和跳舞”表示这些欲望构成他们心智的生命。“房屋”表示人的内在或外在心智与其中的事物;“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表示虚假,“林中的鬼魔或萨梯”表示纯肉体欲望。在启示录,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那时附在许多人身上的鬼魔表示侵扰教会的各种虚假,主把教会从这些虚假中释放出来(如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34;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4, 49, 50; 13:32; 以及别处)。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1042

1042.启17:4

1042.启17:4.“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天上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魔鬼的邪恶和虚假。这从“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天主教徒的宗教说服;“穿着”是指处于外在,因为“衣服”是披盖的外在事物;因此,“穿着”是指外在上的表象。“紫色”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也指邪恶,即该良善的对立面,这邪恶被称为魔鬼的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朱红色”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指虚假,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这虚假被称为魔鬼的虚假。接下来会说明,这些良善和真理不同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这同样适用于与它们对立的邪恶和虚假,这些邪恶和虚假被称为地狱的邪恶和虚假。

经上之所以如此描述这个女人,也就是淫妇和巴比伦,是因为在圣言中,经上根据其外在表象来描述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描述的是他们在拜他们的人眼里的样子。他们被如此描述,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由表象构成;而灵义脱去了这些表象,并将内层事物赤裸裸地呈现出来,没有衣服;当这些事物出现时,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出现。如此处在外在表象上所看到“穿着紫色和朱红色衣服”的这个女人,在其内在形式上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同样的话论及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然而,他却被投入地狱(路加福音16:19);同样的话也论及亚述人,以及与他同在的阿荷拉和阿荷利巴,也就是撒玛利亚和耶路撒冷,他们被称为官长和领袖,穿着蓝衣骑着马(以西结书23:6, 12)。在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巴比伦在此被描述为出现在世上的淫妇或妓女,虽穿着华丽,却因充满不洁而令人憎恶。

在从圣言证明“紫色和朱红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之前,要先说一说这些良善和真理。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祂的神性真理是合一的,正如在春天,太阳的热与光是合一的一样。但天使作为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却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那些接受主的神性良善多于祂的神性真理的天使被称为属天天使,因为这些天使构成被称为属天国度的主的国度。而那些接受主的神性真理多于祂的神性良善的天使被称为属灵天使,因为主的属灵国度是由这些天使组成的。这清楚表明,良善和真理有双重源头,即一个属天源头和一个属灵源头。那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真理;而那些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真理。这种区别就像更高与更低,或内层与外层之间的区别,因而就像那些处于更高或内在层级的事物与那些处于更低或外在层级的事物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性质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天堂的三个层级,因而天使的三个层级,以及他们的聪明和智慧所说的看出来(参看HH 33–34, 38–39, 208–209, 211, 435节)。

在圣言中,“紫色”表示这良善,“朱红色”表示这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蓝色,紫色”表示那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知识,“篷和帆”表示这个教会的外在。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财主(即富人)”是指犹太民族和其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他们所拥有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而被称为财主,“紫色”与良善的知识有关,“细麻布”与真理的知识有关,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耶利米哀歌:

那些从前吃美食的,如今在街上被荒废;那些从前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是指从幼年起就在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上被教导。

由于会幕代表天堂,亚伦的圣衣代表天堂的圣物,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所以会幕的帷幔和幔子,以及亚伦的圣衣是用蓝色、紫色和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以及捻的细麻织成的;如:居所的帷幔(出埃及记26:1);约柜前面的幔子(出埃及记26:8);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子的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腰带(出埃及记28:8);决断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所以:

在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上蒙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毯子,后来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

桌子上的东西,也就是饼,表示属天国度的至内在事物;而遮盖物表示外在事物,外在事物与来自良善的真理有关。

由于“朱红色”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所以它被用来作纪念,如: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钉一根朱红色带子,好叫他们因它就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古代,当使用象征物时,系一根朱红色线作为对某件事的提醒或纪念是一种习俗,如关于他玛的儿子法勒斯和妓女喇合,我们所读到的:

收生婆拿朱红色线拴在他手上。(创世记38:28, 30)

关于妓女喇合:

她把朱红线绳系在窗户上,好叫探子可以记住他们的承诺。(约书亚记2:17, 21)

由于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实现的,所以在洁净的时候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用出于红母牛的朱红色线(即把朱红色线丢在烧红母牛的火中)来作赎罪和分离的水(即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6)。紫色和朱红色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颜色的性质。因为天堂里有远比世上的更灿烂的颜色,它们起源于那里的光。由于红色在那里起源于某种火或火焰一般的东西,而火和火焰一般的东西在那里则起源于爱之良善,所以“紫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但朱红色从火焰一般,同时又闪闪发光或发白的东西中获得自己的颜色,来自光的这种白色或闪光表示真理;因此,这个颜色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

圣言中的绝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紫色和朱红色也是如此;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反对这些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朱红色”和“雪”一样,表示真理,“丹颜或紫色”和“羊毛”一样,表示良善,还由于“朱红色和紫色”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和邪恶(虚假和真理,并邪恶和良善通过对立而相对应,或说拥有彼此对立的对应关系),所以经上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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