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6.“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他们不可敬拜自己的混乱欲望。这从“拜”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敬拜;“鬼魔”是指恶欲。“鬼魔”之所以表示恶欲,是因为鬼魔是指地狱灵,所有地狱灵都无非是恶欲。事实上,地狱里的所有灵人,以及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每个人死后都变成他生命的品质在世上的样子,因而变成他情感的品质的样子;因此,人死后完全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善人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恶人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此外,每个人死后都根据他的情感思考、意愿和行动。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就是那被称为欲望,并由“鬼魔”来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拜鬼魔”是什么意思。每个人都与灵人联系在一起;没有与他们的联系和结合,没有人能存活;与人同在的灵人与他的情感或欲望的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人在敬拜中不注视主或邻舍,而是注视自己和世界时,也就是说,当他拜神的唯一目的是获得荣誉和财富,或能伤害其他人时,他拜的就是鬼魔;因为那时,存在于他的敬拜中的,不是主,而是与他紧密联系的地狱灵。这些灵人如此疯狂,以至于以为他们是神,要得到敬拜;因为每个灵人,以及处于自我之爱的每个世人,都渴望被当作神来敬拜;因此,当人们死后变成魔鬼-灵时,他们就拥有这种疯狂的欲望;这就是“拜鬼魔”所表示的。
“祭祀鬼魔或向鬼魔献祭”也表示这种敬拜。摩西五经:
他们用外邦神明惹神妒忌,以可憎之物惹祂发怒。他们祭祀鬼魔,而非神,是他们不认识的神。(申命记32:16, 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在会幕门口献祭,他们必不再将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在会幕门口所献的祭代表对主的敬拜,因为祭坛,以及帐幕代表主所在的天堂;而在别处所献的祭代表主不在其中的敬拜,因而表示对鬼魔的敬拜;这是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
所以在诗篇:
他们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诗篇106:37)
这完全是地狱的;但在灵义上,“祭祀儿女”表示通过他们的恶欲扭曲和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土狼(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连夜间的怪物也必在那里栖身,为自己寻找休息的地方。(以赛亚书34: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肉体和纯属世欲望而对教会的彻底摧毁,各种邪恶和虚假都从这些欲望中流出来;这些欲望由“猛兽(tziim)和土狼(ijim)”,以及“夜间的怪物和林中的鬼魔或萨梯”来表示。
在别处也一样:
猛兽(tziim)必在那里歌唱,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拥有这种纯属世和肉体的欲望,“他们的房屋满了这些东西”、“它们必在那里居住和跳舞”表示这些欲望构成他们心智的生命。“房屋”表示人的内在或外在心智与其中的事物;“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表示虚假,“林中的鬼魔或萨梯”表示纯肉体欲望。在启示录,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那时附在许多人身上的鬼魔表示侵扰教会的各种虚假,主把教会从这些虚假中释放出来(如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34;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4, 49, 50; 13:32; 以及别处)。
167.“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他们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与祂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在祂的真理之中。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行”表生活,“与神同行”表靠祂生活;“穿白衣”表处于真理。在圣言中,“白”论及真理,因为它源于太阳之光;“红”论及良善,因为它源于太阳之火;“黑”论及虚假,因为它源于地狱的黑暗。处于主的真理之人因与主结合,故被称为“配得过的”,因为在灵界,所有的配得都来自与主的结合。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就表示他们将与主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于主的真理。之所以说他们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与主一起生活,是因为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处于主的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属天国度,处于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住在属灵国度;经上称后者“穿白衣与主同行”;他们也的确身穿白衣。
“行”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因靠着祂而与祂一起生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得以证实:
祂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你岂不是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光中行在神面前吗?(诗篇56:13)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walked after)我。(列王纪上14:8)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按真理而行。(以赛亚书38:3)
倘若你们与我背道而行,不听从我,我也要与你们背道而行。(利未记26:23-24, 27-28)
他们不肯遵行耶和华的道。(以赛亚书42:24;申命记11:22; 19:9; 26:17)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36; 8:12)
文士问,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传统而行呢?(马可福音7:5)
“行”也论及耶和华,如“在他们中间行走”,也就是在他们当中并与他们一起生活。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居所,在你们中间行走,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1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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