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6.“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他们不可敬拜自己的混乱欲望。这从“拜”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敬拜;“鬼魔”是指恶欲。“鬼魔”之所以表示恶欲,是因为鬼魔是指地狱灵,所有地狱灵都无非是恶欲。事实上,地狱里的所有灵人,以及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每个人死后都变成他生命的品质在世上的样子,因而变成他情感的品质的样子;因此,人死后完全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善人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恶人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此外,每个人死后都根据他的情感思考、意愿和行动。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就是那被称为欲望,并由“鬼魔”来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拜鬼魔”是什么意思。每个人都与灵人联系在一起;没有与他们的联系和结合,没有人能存活;与人同在的灵人与他的情感或欲望的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人在敬拜中不注视主或邻舍,而是注视自己和世界时,也就是说,当他拜神的唯一目的是获得荣誉和财富,或能伤害其他人时,他拜的就是鬼魔;因为那时,存在于他的敬拜中的,不是主,而是与他紧密联系的地狱灵。这些灵人如此疯狂,以至于以为他们是神,要得到敬拜;因为每个灵人,以及处于自我之爱的每个世人,都渴望被当作神来敬拜;因此,当人们死后变成魔鬼-灵时,他们就拥有这种疯狂的欲望;这就是“拜鬼魔”所表示的。
“祭祀鬼魔或向鬼魔献祭”也表示这种敬拜。摩西五经:
他们用外邦神明惹神妒忌,以可憎之物惹祂发怒。他们祭祀鬼魔,而非神,是他们不认识的神。(申命记32:16, 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在会幕门口献祭,他们必不再将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在会幕门口所献的祭代表对主的敬拜,因为祭坛,以及帐幕代表主所在的天堂;而在别处所献的祭代表主不在其中的敬拜,因而表示对鬼魔的敬拜;这是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
所以在诗篇:
他们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诗篇106:37)
这完全是地狱的;但在灵义上,“祭祀儿女”表示通过他们的恶欲扭曲和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豺(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连夜间的怪物也必在那里栖身,为自己寻找休息的地方。(以赛亚书34: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肉体和纯属世欲望而对教会的彻底摧毁,各种邪恶和虚假都从这些欲望中流出来;这些欲望由“猛兽(tziim)和豺(ijim)”,以及“夜间的怪物和林中的鬼魔或萨梯”来表示。
在别处也一样:
猛兽(tziim)必在那里歌唱,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拥有这种纯属世和肉体的欲望,“他们的房屋满了这些东西”、“它们必在那里居住和跳舞”表示这些欲望构成他们心智的生命。“房屋”表示人的内在或外在心智与其中的事物;“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表示虚假,“林中的鬼魔或萨梯”表示纯肉体欲望。在启示录,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那时附在许多人身上的鬼魔表示侵扰教会的各种虚假,主把教会从这些虚假中释放出来(如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34;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4, 49, 50; 13:32; 以及别处)。
170.(3)在创世之前,这三位一体并不存在;而是在创造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时,它才被提供并存在,然后出现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当今基督教会承认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前;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自永恒生下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出来,这三者中的每一个都独自或单独为神,因为每一个都是一个自存的位格。然而,这一点并不符合理性,所以被称为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只能以这种方式被参透:这三者拥有一个神性本质,这个神性本质是指永恒、无限、全能,因而是同等的神性、荣耀和威严。但下文将说明,这个三位一体是三个神的三位一体,因而绝不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此外,从前文明显可知,当神道成肉身时,因而创世之后所提供并存在的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因为它是一位神里面的一个三位一体。这个神性三位一体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构成一个本质的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祂说话;最后当祂复活时,祂从坟墓中取走了祂的整个人体,包括肉和骨(马太福音28:1-8; 马可福音16:5, 6; 路加福音24:1-3; 约翰福音20:11-15),这与其他所有人都不同。祂为此向门徒作了活生生的见证,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若愿意,每个人由此都可以确信,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此,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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