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86

586.“以至于不可

586.“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他们不可敬拜自己的混乱欲望。这从“拜”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敬拜;“鬼魔”是指恶欲。“鬼魔”之所以表示恶欲,是因为鬼魔是指地狱灵,所有地狱灵都无非是恶欲。事实上,地狱里的所有灵人,以及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每个人死后都变成他生命的品质在世上的样子,因而变成他情感的品质的样子;因此,人死后完全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善人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恶人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此外,每个人死后都根据他的情感思考、意愿和行动。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就是那被称为欲望,并由“鬼魔”来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拜鬼魔”是什么意思。每个人都与灵人联系在一起;没有与他们的联系和结合,没有人能存活;与人同在的灵人与他的情感或欲望的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人在敬拜中不注视主或邻舍,而是注视自己和世界时,也就是说,当他拜神的唯一目的是获得荣誉和财富,或能伤害其他人时,他拜的就是鬼魔;因为那时,存在于他的敬拜中的,不是主,而是与他紧密联系的地狱灵。这些灵人如此疯狂,以至于以为他们是神,要得到敬拜;因为每个灵人,以及处于自我之爱的每个世人,都渴望被当作神来敬拜;因此,当人们死后变成魔鬼-灵时,他们就拥有这种疯狂的欲望;这就是“拜鬼魔”所表示的。

“祭祀鬼魔或向鬼魔献祭”也表示这种敬拜。摩西五经:

他们用外邦神明惹神妒忌,以可憎之物惹祂发怒。他们祭祀鬼魔,而非神,是他们不认识的神。(申命记32:16, 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在会幕门口献祭,他们必不再将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在会幕门口所献的祭代表对主的敬拜,因为祭坛,以及帐幕代表主所在的天堂;而在别处所献的祭代表主不在其中的敬拜,因而表示对鬼魔的敬拜;这是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

所以在诗篇:

他们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诗篇106:37)

这完全是地狱的;但在灵义上,“祭祀儿女”表示通过他们的恶欲扭曲和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土狼(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连夜间的怪物也必在那里栖身,为自己寻找休息的地方。(以赛亚书34: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肉体和纯属世欲望而对教会的彻底摧毁,各种邪恶和虚假都从这些欲望中流出来;这些欲望由“猛兽(tziim)和土狼(ijim)”,以及“夜间的怪物和林中的鬼魔或萨梯”来表示。

在别处也一样:

猛兽(tziim)必在那里歌唱,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拥有这种纯属世和肉体的欲望,“他们的房屋满了这些东西”、“它们必在那里居住和跳舞”表示这些欲望构成他们心智的生命。“房屋”表示人的内在或外在心智与其中的事物;“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表示虚假,“林中的鬼魔或萨梯”表示纯肉体欲望。在启示录,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那时附在许多人身上的鬼魔表示侵扰教会的各种虚假,主把教会从这些虚假中释放出来(如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34;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4, 49, 50; 13:32; 以及别处)。


属天的奥秘 #9723

9723.“要作盆,

9723.“要作盆,收去坛上的灰”表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这从“收去灰的盆”的含义清楚可知,“收去灰的盆”是指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因为“灰”表示使用后存留在人的属世或外在记忆中,必须被移除的那类事物,免得它们妨碍以后其它事物的使用。“盆”表示用来实现这种移除的那类事物,因为灰是通过它们收去的。为叫人们知道献上燔祭或祭物后留在坛上的“灰”表示什么,必须首先阐明使用后存留在人里面的事物是怎么回事。在世上,从童年早期直到生命结束,一个人在聪明、智慧上都在被完善;如果他在信和爱方面一切顺利的话,那么记忆知识就有助于这种功用和目的。这些知识通过听、看、读而被吸收,并储存在外部或属世记忆中;它们作为一个对象层面而服务于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使它可以从该层面选择并提取出诸如能帮助此人变得更智慧的那类事物。因为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用来自天堂的自己的光来俯视该层面,也就是俯视在它之下的外在记忆。它从那里的各种事物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自己的爱的那类事物;它将这些事物从那里召唤出来,并储存在它自己的记忆,也就是内在记忆中(对此,可参看2469-2494节)。内在人的生命及其聪明和智慧由此而来。那些构成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就是信和爱的事物也是这种情况。记忆知识以同样的方式为将这些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植入内在人而服务,不过,它们是取自圣言,或教会教义的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当这些认知或知识被储存在外在人的记忆中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充当内在人所看到的对象。内在人在天堂之光中看见它们,然后从它们当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它的爱的那类事物;内在人在外在人中看不见其它任何事物。因为人在光中观看他所爱的东西,却在阴影中观看他所不爱的东西。他弃绝后者,选择前者。
  由此可见与一个正在重生之人同在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是怎么回事,即:爱之良善为自己选择适合的信之真理,并通过它们来保护自己;因此,爱之良善占据第一位,信之真理占据第二位,如前面频繁所示(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77, 6256, 6269, 6272, 6273节)。存于外在人的记忆中的记忆知识,或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在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之后,可以说就从该记忆中消失了。它们就像人所受的那些教导,自童年早期开始,它们就作为完善此人道德和文明生活的手段而服务于他。这些东西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并且此人开始照它们的指示生活之后,它们就从记忆中消失,仅仅作为一种习惯而继续存在。人以这种方式学会说话、思考、辨别、判断,过一种道德的生活,使自己举止得体。简言之,他掌握了语言,有了文明的举止,获得了聪明、智慧。
  “要收去的灰”就表示为这些功用或目的而服务的记忆知识;“要收去的坛上的灰”也表示在完成自己的功用或目的,也就是赋予那生命之后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此人通过这些认知或知识获得属灵的生命。不过,当被收去时,它们先是被放在坛旁,然后被带到营外一个洁净的地方。与此同时,坛上的火一直在燃烧,好用来献燔祭或祭物,正如摩西在利未记中所描述的那样:
  祭司要让燔祭烧在坛的炉中,整夜到天亮。然后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把坛上火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放在坛的旁边。随后要脱去自己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的地方。坛上的火要继续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祭牲的脂油。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9-13)
  此处这一切细节都含有天堂的奥秘在里面,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对主之敬拜的神性事物;“灰”因此表示什么,前面已经说明。“坛灰”表示某种天堂事物,对此,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如这个要求:当祭司把坛上的灰收起来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然后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放在一个洁净的地方。在圣言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毫无意义的,哪怕是一个字,因而哪怕是这整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步骤。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所烧的红母牛的灰”表示什么,这灰是为除污秽和洁净的水而预备的,如民数记(19:2-10, 17)所述;也可以看出“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被爱自己的火焚烧之后所造成并留下来的伤害。这伤害由他们撒在头上,由于自己的罪而悲伤地滚在其中(耶利米书6:26; 以西结书27:30; 约拿书3:6)的“灰”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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