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6.“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他们不可敬拜自己的混乱欲望。这从“拜”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敬拜;“鬼魔”是指恶欲。“鬼魔”之所以表示恶欲,是因为鬼魔是指地狱灵,所有地狱灵都无非是恶欲。事实上,地狱里的所有灵人,以及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每个人死后都变成他生命的品质在世上的样子,因而变成他情感的品质的样子;因此,人死后完全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善人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恶人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此外,每个人死后都根据他的情感思考、意愿和行动。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就是那被称为欲望,并由“鬼魔”来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拜鬼魔”是什么意思。每个人都与灵人联系在一起;没有与他们的联系和结合,没有人能存活;与人同在的灵人与他的情感或欲望的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人在敬拜中不注视主或邻舍,而是注视自己和世界时,也就是说,当他拜神的唯一目的是获得荣誉和财富,或能伤害其他人时,他拜的就是鬼魔;因为那时,存在于他的敬拜中的,不是主,而是与他紧密联系的地狱灵。这些灵人如此疯狂,以至于以为他们是神,要得到敬拜;因为每个灵人,以及处于自我之爱的每个世人,都渴望被当作神来敬拜;因此,当人们死后变成魔鬼-灵时,他们就拥有这种疯狂的欲望;这就是“拜鬼魔”所表示的。
“祭祀鬼魔或向鬼魔献祭”也表示这种敬拜。摩西五经:
他们用外邦神明惹神妒忌,以可憎之物惹祂发怒。他们祭祀鬼魔,而非神,是他们不认识的神。(申命记32:16, 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在会幕门口献祭,他们必不再将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在会幕门口所献的祭代表对主的敬拜,因为祭坛,以及帐幕代表主所在的天堂;而在别处所献的祭代表主不在其中的敬拜,因而表示对鬼魔的敬拜;这是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
所以在诗篇:
他们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诗篇106:37)
这完全是地狱的;但在灵义上,“祭祀儿女”表示通过他们的恶欲扭曲和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土狼(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连夜间的怪物也必在那里栖身,为自己寻找休息的地方。(以赛亚书34: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肉体和纯属世欲望而对教会的彻底摧毁,各种邪恶和虚假都从这些欲望中流出来;这些欲望由“猛兽(tziim)和土狼(ijim)”,以及“夜间的怪物和林中的鬼魔或萨梯”来表示。
在别处也一样:
猛兽(tziim)必在那里歌唱,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拥有这种纯属世和肉体的欲望,“他们的房屋满了这些东西”、“它们必在那里居住和跳舞”表示这些欲望构成他们心智的生命。“房屋”表示人的内在或外在心智与其中的事物;“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表示虚假,“林中的鬼魔或萨梯”表示纯肉体欲望。在启示录,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那时附在许多人身上的鬼魔表示侵扰教会的各种虚假,主把教会从这些虚假中释放出来(如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34;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4, 49, 50; 13:32; 以及别处)。
4818.“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表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这从“女儿”、“人”和“迦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对良善的情感(2362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邪恶的情感(3024节);“人”是指拥有聪明的人,抽象意义上是指真理,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没有聪明的人和虚假,如刚才所述(4816节);“迦南人”是指邪恶(1573, 1574节)。由此明显可知,“迦南人的女儿”表示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下面将说明何为由源于邪恶的所生的邪恶。
在此必须先说一下犹大支派的来源,因为他们是本章论述的主题。该支派或犹太民族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犹大与他的迦南妻子所生的儿子示拉,第二个和第三个分别是犹大与他的儿媳所生的儿子法勒斯和谢拉。整个犹太民族就来自犹大的这三个儿子,这一点从所列举的随雅各到埃及的儿子和孙子(创世记46:12)的名单,以及他们按家族的分类明显看出来;在摩西五经提到:
按着家族,犹大的众子:属示拉的,有示拉家族;属法勒斯的,有法勒斯家族;属谢拉的,有谢拉家族。(民数记26:20;历代志上4:21)
这表明该民族来源的性质,也就是说,他们三分之一来自迦南母亲,三分之二来自儿媳。因此,他们都是非常结合的产物,因为与迦南女子结婚是严厉禁止的(这明显可见于创世记24:3;出埃及记34:16;申命记7:3;列王纪上11:2;以斯拉记9和10章),与儿媳同寝则是死罪;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和他的儿媳妇同寝,他们二人都必须被处死;他们行了乱伦的事,他们的血要归在他们身上。(利未记20:12)
犹大与儿媳所行的,将犹大与小叔娶嫂的婚姻律法联系在一起,该律法的制定针对的是弟兄,绝不是父亲。这一点从本章(38:26)明显看出来,犹大因与儿媳的行为而与这条律法的联系暗示了他与他玛所生的儿子被视为珥的儿子;珥则是迦南母亲所生的长子,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于是被治死了(38:7)。在小叔娶嫂的婚姻中头生的孩子并不属于从他成孕的那个人,而属于他的种被养育的人;这一点从申命记(25:5,6)和本章(38:8,9)清楚看出来。此外,他玛所生的儿子其实是淫乱的结果;因为犹大与她同寝时,她是一个妓女(38:15,16,21)。由此可见犹太民族的来源,以及这种来源是何性质;还可以看出他们在约翰福音中所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约翰福音8:41)这句话是一个谎言。
至于这个来源暗示并代表什么,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内层就具有这种性质,或具有这种来源。犹大娶迦南人暗示了一个出自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的来源,因为这就是“迦南人的女儿”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他因行淫而与儿媳同寝暗示并代表由于被邪恶所歪曲的真理而受的诅咒,因为在圣言中,“淫乱”处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3708节)。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是一种由自我之爱,也就是那些陷入此爱之人的邪恶所孵化并被圣言字义所确认的虚假教义产生的一种邪恶生命。这就是犹太民族当中邪恶的来源,也是基督教界中某些人,尤其是圣言中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当中邪恶的来源。该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会关闭通向内在人的所有道路,并且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良心根本无法在那里形成。事实上,人出于虚假教义所行的任何邪恶,他都以之为良善,因为他以之为真理。因此,他会自由、快乐地行出来,因为他如此行是有正当理由的。正因如此,天堂向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它无法被打开。
举例说明这种邪恶的性质。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认为,耶和华只拣选了一个民族,其余的人类相对来说都是奴隶,且如此卑贱,以致他们可被随意杀死,或被残忍虐待,如犹太民族过所认为的,以及这个巴比伦式的民族现在所认为的那样,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信仰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虚假教义,以及建立在如同其源泉的该教义基础上的其它教义所行的邪恶,就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摧毁内在人,并阻止任何良心在那里形成。这些人在圣言中被称作“好流人血的”;因为他们以野蛮的方式对待不崇敬他们的信仰,因而不崇敬他们自己,不在他们的祭坛上献上礼物的全人类。
再举一例。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认为必须有某个人担任主在地上的代牧,这个人拥有打开和关闭天堂,因而掌控所有人的心智和良心的权柄,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虚假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信仰所行的邪恶,都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同样摧毁那些出于此恶为自己索取这种权柄,并以这种方式掌控他人之人的内在人。该邪恶会彻底摧毁内在人,以致他们不再知道何为内在人,也不知道人还有良心,因而不相信死后的任何生命,也不相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无论他们如此谈论这些事。
这种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世人无法将它与其它邪恶区分开来;但在来世,天使却看得一清二楚。因为在来世,邪恶与虚假的性质和来源中的无数差别尽收眼底;并且地狱的划分也取决于这些邪恶与虚假所属的属和种。对于这些无数差别,人几乎一无所知;他只相信邪恶的存在,却不知道它的性质;原因很简单,他不知道何为良善,不知道何为良善是因为不知道何为仁爱。他若知道仁之良善,也会知道反面或邪恶,以及它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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