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85

585a.“仍旧不悔

585a.“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表示那些实际上没有远离诸如来自自我的那类事物的人。这从“悔改”和“他们手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实际上远离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他们手的作为”是指诸如人出于自我所思考、意愿和实行的那些事。这就是“他们手的作为”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作为属于意愿、由此属于理解力,或属于爱、由此属于信(参看AE 98节);“手”表示能力,“他们的手”表示自我能力,因而表示凡从人的自我发出之物。

至于人的自我,要知道,它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自愿或意愿的自我是邪恶,由此而来的智力或理解力的自我是虚假。人主要从在一个长长系列中的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那里获得这自我,以至于最终,遗传性质,也就是他的自我,无非是逐渐堆积和浓缩的邪恶。因为每个人都生在两种恶魔般的爱中,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都从这两种爱,如同从它们自己的源头源源不断地涌出来;人因生在这些爱中,故也生在各种邪恶中。对此,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

由于人的自我具有这种性质,所以主出于祂的神性怜悯提供了使他可以从他的自我中退出的方法;这些方法都在圣言中被赐予;当人照着这些方法行动时,也就是说,当他出于神性圣言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时,他就被主保持在神性事物中,由此从自我中退出;当他持守在这个过程中时,可以说一个新的自我,包括自愿的和智力的,或说包括意愿的和理解力的,在他里面由主形成,这个自我与人的自我完全分离;因此,人可以说被新造,这就是那被称为他藉着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的改造和重生的。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相关章节,即:关于罪的赦免(NJHD 159–172节);关于重生(NJHD 173–186节)。悔改就是实际远离邪恶,因为每个人的品质都取决于他的生命,人的生命主要在于意愿和随之而来的行动。由此可知,悔改若只是思维和嘴唇的,同时不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的,就不是悔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以后生命的品质和以前的一样。这清楚表明,悔改就是实际远离邪恶,并开启新生活(对此,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9–172节)。

585b.“手的作为”表示诸如人出于自我所思考、意愿和实行的那些事,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耶利米书:

不可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这样,我就不会降灾祸给你们;然而你们没有听从我,竟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自招灾祸。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所作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6, 7, 14)

“手的作为和所作的”在最近的意义,或外在意义上是指他们所铸的形像和偶像;但在灵义上,“手的作为”表示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发出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被称为“手的作为”的“铸造的形像和偶像”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那里解释了偶像的含义。由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而反对神性,所以经上说:“不可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这样,我就不会降灾祸给你们。”“惹神发怒”表示反对祂,这对人来说,是邪恶的源头;由于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人的自我,所以经上说“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这表示虚假所来自的邪恶和邪恶所来自的虚假都将占据他们;“许多民族”表示虚假所来自的邪恶,“大君王”表示邪恶所来自的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人以他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耶利米书32:30)

又:

因你们手的作为,就是在埃及地向别神烧香,惹我发怒。(耶利米书44:8)

此处他们手的“作为”在灵义上表示出于来自自我聪明的教义虚假的敬拜;“在埃及地向别神烧香”表示这种敬拜;因为“烧香”表示敬拜;“别神”表示教义的虚假,“埃及地”表示人的自我所居、因而自我聪明所来自的属世层。这段圣言经文在天上就是这样来理解的。

又:

至于他们,我要发出我的判语触动他们的邪恶,因为他们离弃我,向别神烧香,跪拜自己手的作为。(耶利米书1:16)

此处“向别神烧香”也表示出于教义虚假的敬拜,“跪拜自己手的作为”表示出于诸如来自自我聪明的那类事物的敬拜;“他们离弃我”表示它们来自自我,而不是来自神性。

以赛亚书:

当那日,人必仰望他的制造者,眼目看着以色列的圣者,他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的作为,也不看着自己指头所作的。(以赛亚书17:7, 8)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和那时的一个新教会。那时人必仰望的“制造者”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眼目必看着的“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作为手的作为,指头所作、人必不仰望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以及随之而来的源于自我聪明的教义虚假的敬拜。因此,这些话表示教义的一切将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的自我;当人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不是主要为了他自己的名声和名字时,情况就是这样。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亚述列王的神像都扔在火里;因为它们不是神,而是人手的作为,是木头、石头的。(以赛亚书37:19)

“亚述列王的神像”表示与人的自我一致、基于虚假和邪恶的推理;因此,它们被称为“人手的作为”;“木头、石头”,也就是木石的偶像,表示源于自我的宗教和教义的邪恶和虚假。

又:

到那日,各人必将他的银偶像、金偶像,就是你们亲手给自己所造以犯罪的,都抛弃了;那时亚述必倒下。(以赛亚书31:7, 8)

这段经文描述的是教会的建立;到那日,他们所抛弃的“银偶像、金偶像”表示他们称之真理和良善的宗教和敬拜的虚假和邪恶;由于宗教和敬拜的虚假和邪恶来自自我聪明,所以经上说:“你们亲手给自己所造的。”“那时亚述必倒下”表示那时必没有来自这类事物的推理。

耶利米书:

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并有从乌法来的金子,都是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他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的;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9)

这些话描述了被圣言字义所确认的宗教和敬拜的虚假和邪恶。“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真理;“从乌法来的金子”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良善;这些虚假和邪恶因源于自我聪明,故被称为“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他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的;都是智者的工作”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他们用这些真理和良善确认,可以说包裹源于自我聪明的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

此外,在圣言中,匠人、工匠、银(或金、铁)匠的工作或作为表示凡源于人的自我聪明的教义、宗教和敬拜之物。这就是为何祭坛,以及圣殿按吩咐由未经任何匠人,或工匠凿过的整块石头建成。关于祭坛,摩西五经如此说: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过的石头建它,因你在上头一动凿子,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

约书亚记:

约书亚在以巴路山上为以色列的神筑一座坛,是用没有人在上头动过铁器的整块石头筑的祭坛。(约书亚记8:30, 31)

关于圣殿,列王纪上如此说:

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用石头建的,完整的就像石头被搬走一样;因为建殿的时候,房子里没有听见锤子、斧子和任何铁器。(列王纪上6:7)

祭坛,后来的圣殿,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的主要代表,故建它们的“石头”表示教义、宗教和敬拜的真理;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建圣殿和祭坛的石头是整块未凿过的,代表自我聪明丝毫不可以添加到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上,因而不可以在其中;因为匠人和工匠的作为或工作就表示这类事物;工具,还有“锤子”和“斧头”,以及“铁具”,一般表示在终端中的真理,这种真理主要被人的自我歪曲,因为这真理与圣言字义的真理是一样的。

这些话论及“人手的作为或工作”的含义;但在圣言中,在“人手的作为或工作”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地方,它们表示改造或重生的人,以及教会,尤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这就是以下经文中,“手的作为或工作”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手的作为是诚实公平。(诗篇111:7)

又:

耶和华必成全关乎我的事;耶和华啊,你的怜悯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自己手的作为。(诗篇138:8)

以赛亚书:

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永远得地为业;他们是我栽种的嫩芽,我手的作为,使我得荣耀。(以赛亚书60:21)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又:

那与形成他的争论的人有祸了!就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块瓦片!泥土岂可对塑造它的说,你作什么?你所作的,怎么没有手呢?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形成你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他们求问我征兆,关于我手的工作,他们吩咐我。(以赛亚书45:9, 11)

此处“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形成的”表示主,这一点从以赛亚书45:13明显看出来;“祂手的工作”表示一个被祂重生的人,因而表示教会之人。

又:

万军之耶和华赐福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25)

此处“埃及”表示属世层,“亚述”表示理性层,“以色列”表示属世层;“亚述”被称为“耶和华手的工作”,是因为理性层就是那在人里面被改造的,正是理性层接受真理和良善,属世层则从理性层去接受。那使人重生的,则是属灵层,也就是藉由属灵流注的主。总之,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使人重生的属灵层经由理性层流入属世层,属世层由此被重生。摩西五经:

耶和华啊,愿你祝福他的力量,悦纳他手中的作为。(申命记33:11)

这话论及利未,利未表示仁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方面的主;“他手中的作为”表示藉着它的改造。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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