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5a.“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表示那些实际上没有远离诸如来自自我的那类事物的人。这从“悔改”和“他们手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实际上远离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他们手的作为”是指诸如人出于自我所思考、意愿和实行的那些事。这就是“他们手的作为”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作为属于意愿、由此属于理解力,或属于爱、由此属于信(参看AE 98节);“手”表示能力,“他们的手”表示自我能力,因而表示凡从人的自我发出之物。
至于人的自我,要知道,它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自愿或意愿的自我是邪恶,由此而来的智力或理解力的自我是虚假。人主要从在一个长长系列中的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那里获得这自我,以至于最终,遗传性质,也就是他的自我,无非是逐渐堆积和浓缩的邪恶。因为每个人都生在两种恶魔般的爱中,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都从这两种爱,如同从它们自己的源头源源不断地涌出来;人因生在这些爱中,故也生在各种邪恶中。对此,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
由于人的自我具有这种性质,所以主出于祂的神性怜悯提供了使他可以从他的自我中退出的方法;这些方法都在圣言中被赐予;当人照着这些方法行动时,也就是说,当他出于神性圣言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时,他就被主保持在神性事物中,由此从自我中退出;当他持守在这个过程中时,可以说一个新的自我,包括自愿的和智力的,或说包括意愿的和理解力的,在他里面由主形成,这个自我与人的自我完全分离;因此,人可以说被新造,这就是那被称为他藉着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的改造和重生的。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相关章节,即:关于罪的赦免(NJHD 159–172节);关于重生(NJHD 173–186节)。悔改就是实际远离邪恶,因为每个人的品质都取决于他的生命,人的生命主要在于意愿和随之而来的行动。由此可知,悔改若只是思维和嘴唇的,同时不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的,就不是悔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以后生命的品质和以前的一样。这清楚表明,悔改就是实际远离邪恶,并开启新生活(对此,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9–172节)。
585b.“手的作为”表示诸如人出于自我所思考、意愿和实行的那些事,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耶利米书:
不可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这样,我就不会降灾祸给你们;然而你们没有听从我,竟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自招灾祸。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所作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6, 7, 14)
“手的作为和所作的”在最近的意义,或外在意义上是指他们所铸的形像和偶像;但在灵义上,“手的作为”表示从自我之爱和自我聪明发出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被称为“手的作为”的“铸造的形像和偶像”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那里解释了偶像的含义。由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而反对神性,所以经上说:“不可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这样,我就不会降灾祸给你们。”“惹神发怒”表示反对祂,这对人来说,是邪恶的源头;由于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人的自我,所以经上说“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这表示虚假所来自的邪恶和邪恶所来自的虚假都将占据他们;“许多民族”表示虚假所来自的邪恶,“大君王”表示邪恶所来自的虚假。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人以他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耶利米书32:30)
又:
因你们手的作为,就是在埃及地向别神烧香,惹我发怒。(耶利米书44:8)
此处他们手的“作为”在灵义上表示出于来自自我聪明的教义虚假的敬拜;“在埃及地向别神烧香”表示这种敬拜;因为“烧香”表示敬拜;“别神”表示教义的虚假,“埃及地”表示人的自我所居、因而自我聪明所来自的属世层。这段圣言经文在天上就是这样来理解的。
又:
至于他们,我要发出我的判语触动他们的邪恶,因为他们离弃我,向别神烧香,跪拜自己手的作为。(耶利米书1:16)
此处“向别神烧香”也表示出于教义虚假的敬拜,“跪拜自己手的作为”表示出于诸如来自自我聪明的那类事物的敬拜;“他们离弃我”表示它们来自自我,而不是来自神性。
以赛亚书:
当那日,人必仰望他的制造者,眼目看着以色列的圣者,他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的作为,也不看着自己指头所作的。(以赛亚书17:7, 8)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和那时的一个新教会。那时人必仰望的“制造者”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眼目必看着的“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作为手的作为,指头所作、人必不仰望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以及随之而来的源于自我聪明的教义虚假的敬拜。因此,这些话表示教义的一切将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的自我;当人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不是主要为了他自己的名声和名字时,情况就是这样。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亚述列王的神像都扔在火里;因为它们不是神,而是人手的作为,是木头、石头的。(以赛亚书37:19)
“亚述列王的神像”表示与人的自我一致、基于虚假和邪恶的推理;因此,它们被称为“人手的作为”;“木头、石头”,也就是木石的偶像,表示源于自我的宗教和教义的邪恶和虚假。
又:
到那日,各人必将他的银偶像、金偶像,就是你们亲手给自己所造以犯罪的,都抛弃了;那时亚述必倒下。(以赛亚书31:7, 8)
这段经文描述的是教会的建立;到那日,他们所抛弃的“银偶像、金偶像”表示他们称之真理和良善的宗教和敬拜的虚假和邪恶;由于宗教和敬拜的虚假和邪恶来自自我聪明,所以经上说:“你们亲手给自己所造的。”“那时亚述必倒下”表示那时必没有来自这类事物的推理。
耶利米书:
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并有从乌法来的金子,都是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他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的;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9)
这些话描述了被圣言字义所确认的宗教和敬拜的虚假和邪恶。“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真理;“从乌法来的金子”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良善;这些虚假和邪恶因源于自我聪明,故被称为“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他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的;都是智者的工作”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他们用这些真理和良善确认,可以说包裹源于自我聪明的邪恶之虚假和虚假之邪恶。
此外,在圣言中,匠人、工匠、银(或金、铁)匠的工作或作为表示凡源于人的自我聪明的教义、宗教和敬拜之物。这就是为何祭坛,以及圣殿按吩咐由未经任何匠人,或工匠凿过的整块石头建成。关于祭坛,摩西五经如此说: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过的石头建它,因你在上头一动凿子,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
约书亚记:
约书亚在以巴路山上为以色列的神筑一座坛,是用没有人在上头动过铁器的整块石头筑的祭坛。(约书亚记8:30, 31)
关于圣殿,列王纪上如此说:
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用石头建的,完整的就像石头被搬走一样;因为建殿的时候,房子里没有听见锤子、斧子和任何铁器。(列王纪上6:7)
祭坛,后来的圣殿,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的主要代表,故建它们的“石头”表示教义、宗教和敬拜的真理;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建圣殿和祭坛的石头是整块未凿过的,代表自我聪明丝毫不可以添加到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敬拜上,因而不可以在其中;因为匠人和工匠的作为或工作就表示这类事物;工具,还有“锤子”和“斧头”,以及“铁具”,一般表示在终端中的真理,这种真理主要被人的自我歪曲,因为这真理与圣言字义的真理是一样的。
这些话论及“人手的作为或工作”的含义;但在圣言中,在“人手的作为或工作”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地方,它们表示改造或重生的人,以及教会,尤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这就是以下经文中,“手的作为或工作”的含义。诗篇:
耶和华手的作为是诚实公平。(诗篇111:7)
又:
耶和华必成全关乎我的事;耶和华啊,你的怜悯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自己手的作为。(诗篇138:8)
以赛亚书:
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永远得地为业;他们是我栽种的嫩芽,我手的作为,使我得荣耀。(以赛亚书60:21)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又:
那与形成他的争论的人有祸了!就是地上瓦片中的一块瓦片!泥土岂可对塑造它的说,你作什么?你所作的,怎么没有手呢?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形成你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他们求问我征兆,关于我手的工作,他们吩咐我。(以赛亚书45:9, 11)
此处“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形成的”表示主,这一点从以赛亚书45:13明显看出来;“祂手的工作”表示一个被祂重生的人,因而表示教会之人。
又:
万军之耶和华赐福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25)
此处“埃及”表示属世层,“亚述”表示理性层,“以色列”表示属世层;“亚述”被称为“耶和华手的工作”,是因为理性层就是那在人里面被改造的,正是理性层接受真理和良善,属世层则从理性层去接受。那使人重生的,则是属灵层,也就是藉由属灵流注的主。总之,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使人重生的属灵层经由理性层流入属世层,属世层由此被重生。摩西五经:
耶和华啊,愿你祝福他的力量,悦纳他手中的作为。(申命记33:11)
这话论及利未,利未表示仁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这良善方面的主;“他手中的作为”表示藉着它的改造。
349a. “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时时代代的”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唯独主活着,永生唯独来自祂。这从“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和“那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四位长老”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270节);“俯伏敬拜”是指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对此,参看AE 290—291节);“那活的”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活着,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2–84, 186c, 289, 291节)。
由于如今世人都以为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都是被赐予和植入的,因而是他自己的,并非不断流入的,所以对此我想说点什么。世人以为生命在人里面,以至于就是人自己的,这种观点只是源于主持续的同在、源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一种表象,因为这爱愿意与人结合,在他里面,将自己的生命赋予他,这是神性之爱的性质;由于这是持续不断的,所以人以为如此在他里面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然而,众所周知,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它们是从上面来的,因而是流入的。爱与信也是如此;因为人的整个爱都来自良善,他的整个信都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人所爱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他所信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这首先清楚表明,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和任何真理,也没有爱和信,相反它们都是从主流入的。生命本身在良善和真理里面,不在其它任何地方。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是意愿,与他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是理解力;意愿良善不属于人,相信真理也不属于人。这些是两种官能,人的整个生命都在这两种官能里面;这些之外没有生命。这也清楚表明,这些官能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整个人的生命都不在人里面,而是流入的。也正是通过流注,邪恶和虚假,或对邪恶的意愿和爱,对虚假的理解和信才与人同在;但这流注来自地狱。因为人被保持在选择的自由中,也就是被保持在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自由中,因为他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之中。这种自由本身也不在人里面,但它与所流入的生命在一起。关于人的自由及其起源,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3, 537, 540—541, 546, 589–603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147节)。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凭来自主的生命流注活着,因为良善和真理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们;但他们将良善变成邪恶,将真理变成虚假;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通过邪恶的生活已经颠倒了他们内在的接受形式,一切流注都照着形式而各不相同。当人的思维和意愿作用于自出生时起就扭曲的肢体,或作用于受损的感觉器官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有所不同;如当天堂之光流入颜色各异的物体时,当天堂之热流入其气味照着内在接受形式而各不相同的物体时。不过,要知道,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和不同,但通过生命会呈现出接受形式的样子(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不同的人通过同样的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
此外,人的一切感觉,即视、听、嗅、味、触,没有一样在人里面,而是从流注被激发和产生的;人里面只有器官接受形式;这些没有感觉,直到某种适合的东西从外面流入。这同样适用于属于思维和情感,并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的内在感觉器官,如同适用于接受来自自然界的流注的外在感觉器官。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一切生命都来自它,这生命不断流入,这在天上是众所周知的,从来没有被高层天堂的任何天使质疑过,因为这些天使感知到流注本身。所有的生命都像来自独一并持续不断的生命源泉的溪流,这一点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并在灵界被那些以为他们从自己活着,不愿相信他们从主活着的人看到。当进入思维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些人那里被阻止时,他们就躺下,好像被剥夺了生命;但流注一抵达他们,他们可以说就从死里复活了。后来他们承认,他们里面的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不断流入他们;世人、灵人和天使都只是接受生命的形式。
那里的智者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任何东西能从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都只能从先于它自身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在先之物也不能从它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只是按先后次序从一个首先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就本身而言,生命本身只来自祂,唯独祂是自己里面的生命。他们由此也知道,同样从一个属灵观念感知到,每一个事物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与一个首先者有联系,它只有照着它在这种联系中的样子才能成为某种事物。
349b.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从自然界推导出生命的起源,以为人通过内在自然及其秩序的流注,而不是从神学会思考之人的想法多么愚蠢;神是生命的真正存在,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秩序都来自祂,生命照着这些秩序流入:永生流入那些能被安排照着神性秩序接受生命的人,而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相反的生命,则流入那些不能被如此安排,因而违背神性秩序生活的人。秩序就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或说从这良善存在,神性真理是秩序的法则(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9节所看到的)
每个人都要警惕这种信念:与任何人同在,甚至与恶人同在,并在地狱里的神性生命被改变了;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或不同,但接受形式的样子通过它被呈现出来(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每个人通过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光保持不变,仍处于自己的状态,只是产生了视觉形式;并且就像生命照着身体器官的形式使自己被感觉到,因而在眼睛里以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听觉中以另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嗅觉、味觉和触觉中又以不同的方式被感觉到。生命不同并改变的信念来自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谬误,就像来自以下表象的谬误,即:流注是物质的,而事实上,流注是属灵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对此,可补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278节)从《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关于生命流注的内容;关于动物生命的流注(《属天的奥秘》,5850, 6211节;《天堂与地狱》,39, 108, 110, 435, 567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生命只有一个,凡活着的事物都从这生命活着。现在要说明,主就是那生命本身,或唯独祂活着,因为这就是“那活到时时代代的”所表示的。神性只有一个,这神性不可以根据亚他那修的信仰而分为三个位格,这一点可从前面频繁所说的,尤其从本书末尾关于这个主题具体所说的清楚看出来。由于主的神性,也就是唯一的神性取得一个人身,并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所以这两者都是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活着。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自己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知。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此处“父”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神性本身取得人身,因为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祂因从这神性成孕而称它为“父”,而不是称别的为“父”。“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是生命本身,主用直白的话教导说:“父怎样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系生命本身;其他人不是生命,而从那生命中拥有生命。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论及主的人身;因为祂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祂的“父”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自己的神性。这清楚表明,就其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此,祂的人身同样是神性。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主的这些话也是指着祂的人身说的;由于祂就是生命,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那些信祂的人有永生,所以祂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信主”表示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不死”表示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不被诅咒,因为被诅咒者的生命被称为死亡。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1, 4, 14)
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祂的人身明显是圣言,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祂的人身是与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这一点从以下情况明显看出来:它们之间作了区分,每一个都被称为神,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所有人都从祂活着;“人的光”是指他们的思维和理解力的生命;因为“圣言”尤其所表示的发出神性在天堂显为光,这光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思考和理解,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变得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从主发出的这光是生命本身,不仅光照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太阳光照眼睛一样,还照着接受使它具有生气;当这光在生命中被接受时,它就被称为“生命的光”。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在约翰福音,祂也被称为“生命的粮”: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48, 51)
“神的粮”和“生命的粮”就是那所有人从中拥有生命的。既然被称为聪明和智慧的生命来自主,那么可知,总体上的生命来自祂;因为构成它的完美,并照着接受慢慢进入人的生命细节都属于总体生命。这生命随着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从它那里被移除而得以完美。
349c. 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得永生,也就是得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约翰福音15:5–6)
又:
一切信我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4–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凡信子的,都有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47–48, 54)
又:
绵羊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10:27–28)
又:
应当查考圣经,它们给我作见证;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9–40)
圣言提到“信神”和“信来自神的事物”;“信神”就是那得救之信,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一种历史之信,没有前者,这历史之信不拯救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信;因为“信神”就是知道、意愿和实行;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知道;没有意愿和实行,知道也是可能的。那些是真基督徒的人知道、意愿和实行;而那些不是真基督徒的人仅仅知道;主称后者是“愚拙的”,称前者是“谨慎的”(马太福音7:2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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