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4.启9: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表示没有因前面所提到的混乱欲望而灭亡的人。这从“其余未曾被杀的人”和“这些灾”的含义清楚可知:“其余未曾被杀的人”是指所有没有灭亡的人。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在永死中灭亡(参看AE 547, 572节)。“这些灾”是指前面所提到的混乱欲望,或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混乱欲望;所有这些都由“从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来表示(可参看AE 578节)。这些被称为“灾”,是因为在圣言中,“灾”表示诸如摧毁人里面的属灵生命,因而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它们也表示那些造成按灵义来理解的死亡的事物。简言之,这些主要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混乱欲望;因为这些爱就是根,一切属和种的邪恶和虚假,都是从这根生出并长大的。
这也是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的“灾”所表示的:
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启示录11:6)
又:
由于雹灾、因这灾极大,人就亵渎神。(启示录16:21)
又:
在一天之内,巴比伦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启示录18:8)
又:
我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因为神的烈怒要藉着这些灾发尽。(启示录15:1, 6, 8)
“灾”(或灾殃、灾患、灾难、灾祸等)表示诸如给人带来属灵死亡、因而完全破坏和摧毁人们中间无论个体还是总体的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一点可见于对接下来提到灾,尤其论述末了七灾的那些经文的解释。
在以下先知书的经文中,“灾”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以赛亚书30:26)
耶利米书:
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所遭的灾殃极其严重。因我曾用仇敌所遭的灾殃击打你。我必使你恢复健康,给你医好你所遭的灾殃。(耶利米书30:12, 14, 17)
同一先知书:
凡经过以东的人,都必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49:17)
又:
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必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3)
摩西五经:
你若不谨守遵行律法的一切话,耶和华就必使你所受的灾成为奇异、又大又长的灾,又恶又久的病。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疾病、各样灾殃暗暗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申命记28:58, 59, 61)
此处“灾殃”表示属灵的灾殃,属灵的灾殃摧毁灵魂,但不摧毁身体,申命记(28:20–68)列举了这些灾殃。
撒迦利亚书以对应描述了“灾”(或灾殃、灾患、灾难、灾祸等)在灵义上表示什么:
耶和华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列民所用的灾殃,必是这样;各人两脚站立的时候,肉必消没,眼在眶中消没,舌在口中消没。马匹、骡子、骆驼、驴和那些营中一切的牲畜所遭的灾殃与那灾殃一样。(撒迦利亚书14:12, 15)
这些话论及那些努力通过虚假摧毁教会真理的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与它争战”表示努力通过虚假摧毁这些真理。“各人两脚站立的时候,肉必消没”表示对那些试图这样做的人来说,对良善的一切意愿都将灭亡,因此他们将变成纯肉体-属世的,因为“肉”表示意愿及其良善或邪恶;“脚”表示属世人的事物,因此“两脚站立”表示只靠这些事物存活。“眼在眶中消没”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将灭亡,“眼”表示这种理解;“舌在口中消没”表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和对良善的情感都将灭亡。前面解释了这段预言(AE 455b节)。“马匹、骡子、骆驼、驴和一切牲畜所遭的灾殃”表示几乎一样的事物,因为这些动物所遭的“灾殃”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的丧失,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牲畜所遭的灾殃”表示对良善的一切情感的丧失。
路加福音:
正在约翰打发人去耶稣那里的时刻,耶稣治好了许多人的疾病和恶灵的灾患,又恩赐许多瞎子得以看见。(路加福音7:21)
“恶灵的灾患”是指恶灵施加给人们的痴迷和那时的灾难状态;而这一切都表示相对应的属灵状态。因为主对一切疾病的医治都表示属灵的医治,因此主的奇迹是神性;例如,祂恩赐许多瞎子得以看见,这表示祂将对教义真理的理解赐予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强盗给一个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人所造成的伤口(路加福音10:30)也表示属灵的伤口或灾殃,这些伤口或灾殃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给寄居者和外邦人注入的虚假和邪恶;对此,可参看前文(AE 444c节),那里解释了这个比喻的灵义。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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